时间腐蚀在沼泽里,绿色粘稠的污水,把每一寸土壤、每一棵摇摇欲坠的血红树木都变得肮脏,把每一个挣扎着、试图把双腿拔出来的人都拉进污秽,把整个世界搅拌得恶心。直到星光都消失,直到黑夜更黑暗。很残忍,很悲哀。
——题记
我决定打个电话给你,在你离开一年零二十九天之后。
你看,我撑过了一年没给你打电话。也就是说,你有一年不曾听过我的声音,真害怕你把我忘了呢。
校园的丁香花都开了,学生摘了满满一捧浅紫的花朵送我,现在它就插在我办公桌的透明水瓶里,苍绿的枝条在水中像是一条条细长的小鱼。你还记不记得你送过我的小鱼,也是细长青色的,只是我误加了热水,它烫开的鱼皮像是粘稠、挤在一起的白色泡沫。
我决定给你打个电话,我怕再不告诉你,丁香就会谢了,浓郁的香气围绕着我,我站在花香里,颤着手指拨你的号码。
手机传来嘟嘟的忙音,我的心也随着加速跳动。是不是隔着大半个亚欧大陆,你的声音传得慢了。我真希望是这样,而不是流利的英文提示音,“Hi,this is Vincent.I am sorry I can’t answer……”
“林城,我是白周。好久不见。”
我看到我的白裙在风中飞舞,像一棵没有生命力的苍白植物,微弱地抖着花朵上的细小污垢。
我猛烈地打了个喷嚏,我想起来,我对花香过敏。包括丁香,包括向日葵。
“老师,丁香花还好不好?”顾允从我的身后绕出来,手指绞着衣摆,干净的脸时不时地抬头看我,再低头踢着地上的小石子。
顾允是我的学生,十七岁,穿旧衬衣和磨破洞的仔裤,在夏天和冬季都不穿袜子。很贫穷,很优秀。
“它很好,今天又开了几个骨朵。”我换上温和的笑,瞅着少年干净的脸。
“白老师,明年我再送花给你。”说完踢着腿走远,微微晃着的身体切割着花香和阳光。像是十五年前的林城。
看着他走远,我抽出一块纸巾遮住口鼻,我还是不适应这香气,浓烈沉厚的香气,直把人逼到窒息。
我是白周,高三毕业班的英语老师。林城是我喜欢了十五年的人,五年前他去了普罗旺斯,他热爱油画,热爱梵高,热爱向日葵。
他不曾回来过。
我想念他。
我不知道我还可以坚持多久。每一日的凌晨我都在不停地做梦,偶尔是林城割掉了自己的耳朵,我看着那个空洞长出血红的野蔷薇;偶尔是一条黑绿色的河流,我坐在岸边,用脚趾碰触污浊的河岸,林城的眼睛一次次出现在河水里;偶尔梦境是美丽的,三十二岁的林城牵着美丽的女人,沿着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一直走,那个女人不是我,我不在我的梦里。这些梦让我如此恐惧,我在黑暗里强迫自己醒来,摸索着喝水,跟墙壁聊天。直到天亮,脱下揉皱的黑色吊带睡衣,换上白色及膝的棉布裙。黑夜之后,我还是高三毕业班的英文老师,会说温暖鼓励的话,会轻轻地笑,不想起林城,假装没有过去。
但我坚持不了多长时间,我是如此想念他。
丁香花谢了的时候,不再有吞噬口鼻的香气。顾允送的花朵变成黑色,像是坚硬的血痂,我把花丢到窗外。窗外有一个垃圾堆,所有老师都把废纸和吃不完的外卖丢到里面,现在它正散发出阵阵恶臭。
我把所有属于我的东西都收进一个纸箱,书本、纸巾、发卡、水瓶,还有一个小小的盆景,它长出的油绿苔藓让我兴奋,如同发霉的果子面包。
我跟同事告别,跟学生告别,跟每一棵长出绿叶的丁香树告别。我还是伪装成安静善良的女子,在告别时轻易地哭出声,跟每一个人拥抱,身体弓开一小条细缝。我害怕这种碰触。
我在机场,伸出栏杆晃荡着腿。穿着吊带T恤和破洞的仔裤,磨旧的黑色球鞋,把头发披散开,用手指把它们捻成一条条小辫。我猜不会有人来送我。名义上的父亲在强奸了母亲后逃走,十八岁的母亲把我放在孤儿院一去不归。我孤独地长大,如同一只河流里的小兽,不适合生存,但必须活着。
我很意外地看到了顾允,在我叼着烟与路人搭讪的时候,他惊恐地看着我,像是看一只怪物。没错,现在的我,就像一只怪物,随时地爆发出可怕的本能。我把烟头扔到地上,用脚尖捻碎,我没有办法在低头检查烟灰的几秒或几分钟换上雪白的棉布裙,我只能赤裸着丑陋的本性看着十七岁的顾允。
“顾同学,我要走了。”我努力平静地安抚一个少年的惊慌,我可以看到他因奔跑甩开的衬衣扣子,看到他乱成一团的短发,他张大眼睛看着我,或者是,看着我肩膀上肆虐生长的向日葵纹身。
然后,他奋力地跑开,在我试图接近他的时候。机场的光滑地砖上留下少年斑驳的脚印。
我抽出一支三五香烟,熟练地衔到嘴边,搭上路过的中年男人的肩膀,“大哥,借个火。”
“亲爱的旅客朋友,由北京飞往阿尔勒的飞机即将起飞……”
我用手指掐灭烟头,捧着那个苔藓盆栽走向登机口。
阿尔勒,普罗旺斯南部的小镇。无数画家在那里创作,包括梵高,包括林城。
我必须去找他。以朋友的名义。
我是一个爱了他十五年的朋友。
我趿拉着球鞋走出机场,远远地看到林城,还是一样锐气,头发相较五年前长长了很多,白衬衫黑西裤。我不理解一个喜欢油画的男人会如此尖锐,就像不理解我为何会做了一年零二十九天的英文老师。看到我走出来,站在原地盘着手臂,紧抿着嘴,他还是和以前一样不喜欢我,但必须接纳我。
普罗旺斯的猛烈阳光一束束地戳到他的脸上,他的唇很薄,唇薄的男人都绝情。
他接过我的小苔藓,不满意我没有任何行李,不满意我半穿的旧球鞋,不满意我的装束和散漫。他不满意我的到来。他带着我回他的公寓,推着半旧的山地车,他再一次没有邀请我坐到前梁,我曾有将近十年盼望坐到自行车的前梁,可他从未邀请过我。
我把长T恤打了个结,侧身跳上山地车的前梁,露出背部一小块透明的皮肤。我不再是等待邀请的白周,他还是不喜欢我的林城。
林城把我从车上推下来,“白周,别让我讨厌你。”我轻笑,食指按着被坚硬车座刮伤的后背,背着手的模样让我看起来像个被责骂的小女孩。我用力地按下后背的浮肿。真糟糕,没有流血,不然我又有了赖住林城的理由。
林城带我回他的公寓,在阿尔勒一条繁华的街道,路边分布着咖啡厅和快餐店。我想象着林城会在六点钟买一杯咖啡,或者买一杯燕麦粥,背着画板和涮笔桶寻找一片红树林,或是一条细长的河流。那杯咖啡或粥就放在画包的侧兜。
“别看了,我不在外面吃饭。”他总是能一眼看出我的想法,十五年前是,现在也是。无关爱情。
“我在做广告设计。”林城把山地车停在门外,没有落锁。靠着大理石的墙壁看我,阳光在他的脸上投下一小块阴影。从八岁到现在,林城始终是我见过最英俊的男人,就算他比我老了整整十年。
他为了油画和梵高来到普罗旺斯,然后为了某些什么留在这儿。他放弃了创作,我一点都不意外。我猜没有什么可以比我对林城的爱更长久。
林城把客厅给我住,是一个坚硬的木质沙发,裹着细麻布,上面缀着精致的野马图案。林城把一切都安置得很好,我可以闻到浓郁的蓝山咖啡豆香气。墙壁上挂着一幅他的小画,赤裸的金发女人擎着热烈的向日葵。背景是透明的蓝紫色,很魅惑,很迷人。
林城没想着把他的卧室给我住,我乖巧地把小苔藓放到沙发的犄角。
我没想着住到他的卧室。我看到了画中的女人,她在认真地把咖啡豆研磨,而后煮出浓烈的味道,很苦,很刺鼻,像一株饱满汁液的有毒植物散发的味道。她的金发一直垂到腰际,林城在后面圈住她的腰,把脸埋到她的金发里。
我想,我知道了林城放弃油画的原因。他找到了一株鲜活的向日葵,在画过这株向日葵美丽的身体后,他开始想要生活。
我把身体窝进沙发的缝隙,背后的小块皮肤开始疼痛,那株小苔藓扎在我的吊带T恤里,像是拼命寻找归宿的小兽,我把它抱在怀里,看着林城在品尝他的咖啡,然后用带着白色泡沫的英俊嘴唇亲吻他的女人。我流不出眼泪,我只能使劲揉着蓝色眼影,把下唇咬得咯咯直响。我又变成了八岁的白周,喜欢鲜血的味道,迫切地想要自己疼痛,只是,再没有一个林城支撑我的十五年。
金发女人走出来,她开始尖叫,冒着泡沫的咖啡杯掉到地上,溅起的玻璃渣刚好飞进我的球鞋。我咧着嘴冲她笑。
她又开始尖叫,看着我翻起的血红嘴角。
“Esther,怎么了?”林城焦急地从厨房跑出来,手指上沾着清洗咖啡机后的泡沫,是淡淡的柠檬味道。以前的林城是不会碰水的,他的手只是用来画画。
他也看着蜷成一团的我,我故意把嘴里的血吐出来,笑着告诉他,“这一点都不好喝”。我希望他能像十五年前一样,把发抖的我放进怀里,就算他不爱我。
但他只是把他的女人搂进白衬衫,用手盖住她的眼睛。我甚至听得到他的耳语,他在说:“那个女人是个疯子,你不要理她。”
我想我是疯了。我疯狂地猜测他的想法,他不再给我无条件相信他的理由。
我把鞋子踢开,把地上的一小块画布搭到肚脐上,没有擦去嘴唇的鲜血,我喜欢血液干涸结痂的感觉。身体上的疼痛会遮过心的疼痛。
我说:“请你们离开这儿,我要睡觉了。”
是的,我很痛苦。我无法看着林城的身边有一个美丽的女人,不能想象林城的幸福与我无关。但我必须留下来,我是白周,我不能把林城让给任何人。
林城拥着埃丝特离开。我没有看,但我感受到他的气息在离我远去。
“埃丝特,这真是一个美丽的名字。”埃丝特,星星,埃丝特。
我闭上眼睛,大片的流星在眼前坠落,落成明晃晃的大地,直到天空全部黑暗,直到世界被坠落摧毁。我不常做梦,但每一个梦境都把我拴住,让我迫切恐惧地想要死去。
我在八岁告诉林城活着的意义就在于死去。十八岁的林城把我圈在手臂里,少年细细胡茬的下巴硌着我的头顶,干净的气息充斥口鼻。我看不出他的喜怒哀乐,从八岁到二十三岁,从老去到老去。
我住在了林城的公寓。在沙发上裹着画布摆弄手指和小苔藓,我从没给小苔藓浇过水,它不需要,而且我不知道水在哪里。我像是一个不会停留太久的客人,来投奔我爱的男人,没有行李,没有资本。
我会在深夜醒来,等待星光探过窗子漫上我的脚趾和小腿。然后不再睡去。
林城会在早晨六点出门,做好煎蛋和咖啡,有时会有一小杯蓝色鸡尾酒。他做给他的埃丝特,却总被我吃掉。我听到他起床,听到他小心翼翼地开火煎蛋,听到他嚼着面包离开。我可以听到他每一秒的呼吸,想象他昨晚的梦境。
我翻出林城的衬衣套在身上,露出伤痕斑斑的大腿。林城不在的一天里,我有一半时间在浴室,让冷水充斥黑发和脚趾。另一半时间用来等待。
如果埃丝特在白天起床,我将会有一段时间分给与她的争吵。她是一个没有工作的美丽女人,把林城改变,成为林城的热爱。但她能给林城的只有情欲和呻吟,她甚至给不了他回应的爱情。
我想埃丝特是不爱林城的,她会在某个下午出门,描着细细的眼线。她是三十岁的美丽女人,性感与魅力刚刚好。她会带陌生男人回到公寓,亲吻告别,任由每一个光鲜富裕的男人抚摸她的身体。在我的眼前。
她不怕我告诉林城。她没想过让林城成为她的归宿。
我也没想着告诉林城。我觉得埃丝特是和我一样的女人,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她要的是钱,是一个住所和一个无条件爱她的男人,我要的,是林城。我们同样执着,同样不要脸。
我和埃丝特像是寄居在林城羽毛上的虫子,她吸取林城的血液,我扎刺林城的皮肉。我们会有友善的时候,在埃丝特披着褴褛的短裙回到公寓。她坐在地板上喝酒,舔着嘴角的鲜血。我开始同情她,就像同情我自己。我们会拥抱,斥责对方的伤口,像两个同病相怜的病兽。
拥抱之后,我还是恨她。人本来就是矛盾的存在。
我总觉得,我在等着林城自己发现埃丝特的背叛,等着他撕心裂肺而后寻求我的温暖。我乞求他的需要。
但慢慢的,我不再有耐心等待。
我告诉林城,我自杀了。
他不会对我的死亡不屑一顾,他背负着要我活着的担子,他必须从公司赶回来救我。
林城跑进院子的时候,我靠在二楼的窗框看他。他的头发带着奔跑的汗水,滴到他的额角和眉峰,白衬衣卷起一个小褶。我突然笑起来,他的惊慌让我以为他爱我。
我在二楼冲他挥手,笑得像个孩子,我做着口型:“林城,快来呀。”我在等他拧开门把,在等他走进来。
我听到他的尖叫,听到埃丝特的尖叫,看到抖着白色肥肉的中年男人光着身子跑出公寓。我靠着窗子咯咯地笑起来,用手指给小苔藓松土。我想起来,小苔藓是不需要浇水的,它的根部,埋藏着那条被烫死的小鱼。那是林城送我唯一的礼物,死去,然后活着。
我搬出了林城的公寓,穿着埃丝特的连体长裙。我把小苔藓留在了二楼的窗台,祈愿阳光让它继续存活。
林城又开始画画,在早晨六点买一杯咖啡或燕麦粥,去寻找一片红树林或是细长的河流。咖啡或粥就放在画包的侧兜,他会时不时地拿出来喝一口。
我和埃丝特住在一起,会吵架,会拥抱。我为一个国内电台写稿,一收到稿费就拿去买昂贵的棉布裙,但我从不穿它,我只穿长袖的麻布衬衫,遮住从肩膀一直蔓延到小臂的向日葵。我会不时收到大使馆的邮件,无一例外是关于白周的寻人启事。有人在找我,这真是一件好事,我从没想过会有人寻找死去的白周。
埃丝特还是和以前一样,靠男人的赏赐生活。出卖肉体,却不再与男人同居。我们说,不会再有第二个林城。
我开始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在深夜敲字,喝很多咖啡,偶尔会吃安眠药。像是一株没见过阳光的苍白植物,不愿活着,害怕死亡。
开始常常做梦,梦到单薄孤单的母亲;梦到在孤儿院见到十八岁的林城,他带我离开黑暗。母亲再嫁,林城是继父的儿子。他们遭遇车祸,母亲拼尽全力护住了林城,她要的报答是乞求林城找到我。还是会梦到林城,他割掉他的左耳,笑着问好不好看。会梦到满是星光的夜晚,普罗旺斯的向日葵在黑暗里大片开放,金色蔓延疼痛。我不再对花香过敏,在星光里跳着永不停息的舞。
我在普罗旺斯生活了五年,弥补记忆的空缺。我还爱着林城,但不再想要和他在一起。
我带着大包的棉布裙回国,束着规矩的马尾。我什么都没带回来,除了一个又一个的梦境。林城在我的记忆里越来越远,我开始忘记他英俊的脸,他给我的记忆和梦被一片一片星光代替。
我又做回了英文老师,教书,回家,给我的男人做饭。
我的男人,叫做顾允。他找到我,爱着我,给我一个停靠的怀抱。
我开始,练习做一个幸福的女人。
不想起爱情,不想起林城,不想起普罗旺斯的向日葵和星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