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课抄了俄罗斯诗人莱蒙托夫的诗歌《乌黑的眼晴》。在延吉读书时就喜欢莱蒙托夫的诗歌,不仅抄了而且背了他那首脍炙人口的《帆》,一首《诗人之死》也不知读了多少遍。应该说莱蒙托夫已伴着我从青年慢慢走过了中年,又漸次走向了老年……说实話,我是很排斥“老年”这个詞語的,甚至也不太喜欢“中年”这个詞語。但老了就是老了,坦然地面对,或许会延迟衰老,至少可以保持心态、精神的年轻、健旺。
前天晚上听到一首歌,是张希的《认真老去》:“……又一次和你擦肩而过,一毫米的距离,别错过年轻的疯狂,时光很匆忙。别错过日落和夕陽,不论哪里呀。来不及认真的年轻过,就认真的老去。又一次与你无話不説,开始对話以前……”
高考结束了,高三老师暫得清閒,于是就有各种的出行计划让人羡煞。近四十年前,上初中时,我的老师就告诉过我们“读万卷书,行万里路”。那时我就觉得人生有两件事是很崇高的:一是读书,一是行走。 四十年来,自己除了吃饭、睡觉之外,做得最多的一件事儿就是读书了。杂七杂八的书读了不少,可是没有多少长进,但在吃饭、睡觉之外我还是找到了人生比较有意义和价值的一件事儿。我一直想着出去走走,看看外面的世界。这个愿望一直在最近几年才慢慢变得清晰并慢慢得以实现。
在路上,让自己永远憧憬着远方,翻过一道道山,渡过一条条河,未知的远方永远牵动着永远年轻的心灵。 人也许不应该让自己太过安逸,多一些思考,多一些坎坷,是一种收获,更是一种财富。
读书是一种行走,灵魂在这样一种行走中会渐渐变得高尚。无论是什么样的阅读,无论阅读的是什么,用这样一种行走的感觉去品读任何一本书,任何一页印满着文字的纸张,都能让灵魂永葆青春、活力和激情。 户外的行走也是一种行走。好多人喜欢说旅游,但我更喜欢说是旅行。我知道旅行是一项崇高的精神活动,与旅行相比,旅游更具有流俗的色彩。旅行更多体现的是在路上,在某种意义上讲,旅行与个体阅读更为接近!只有在旅行和个体的阅读中才会感受得到那种孤独、寂寥,才能感受得到那种快乐和幸福,才能感受得到那种空旷和苍茫……阅读会让旅行的目的更为明确,旅行会把阅读变成一种更有意义、有更方向的灵魂的活动。好多人不喜欢“风尘”这个词儿,可是我喜欢。无论是阅读还是旅行都是在路上,都是在行走,都是风尘满面,都是风尘仆仆。
我喜欢落日,亦喜欢流云。太阳沉入西山之前那片刻的絢烂總会让我感到无比悲壮,沉入當然不是绝望,而是期盼着明日的再度升起。
柏拉图说:“人生遗憾的,莫过于轻易地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固执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