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中正制是盛行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一种重要选官制度。这种选官制度,实际是两汉察举制度的一种延续和发展,或者说是察举制的另种表现形式。著名的历史学家唐长孺认为,中正的任务是品第人物作为政府用人的根据。所有官职授受,除了皇帝特权来处理之外,都必须经中正审查这一道手续。中正品第并非只是一种褒贬虚名,而是和入仕途径以及任职有不可分离的关系。官位必须与品第相符,降品等于免官,如果升官则必须同时升品。
两汉时期的察举制到了东汉末年已为门阀世族所利用,他们左右了当时的舆论,使察举滋生了种种腐败的现象,与要求参与政治的中小地主及其知识分子产生了尖镜的矛盾,在如何选官的问题上斗争激烈。曹操死后,曹丕采纳了陈群的建议,于是九品中正制成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的选官制度。但当时察举尚未完全废除。九品中正制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
设置中正是九品中正制的关键环节。所谓中正,就是掌管对某一地区人物进行品评的负责人,也就是中正官。品第人物是中正官的主要职责。中正官负责品评和他同籍的士人,包括本州和散居其他各郡的士人。品评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第一,家庭出身和背景,指父祖辈的资历仕宦情况和爵位高低等,这些材料被称为簿世或簿阀,是中正官必须详细掌握的;第二,个人晶行才能的总评,相当于品德评语,魏晋时的总评一般都很简括,如“天材英博、亮拔不群”“德优能少”等;第三,确定品级,定品原则上依据的是行状,家世只作参考。但晋以后完全以家世来定品级。出身寒门者行状评语再高也只能定在下品;出身豪门者行状不佳亦能位列上品。于是就形成了当时“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