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终于第一次吃了榴莲。
在众人拾柴火焰高的簇拥之下,房间里的室友们尝了尝,我看着面前长得像菠萝蜜的这个水果,实在是觉得口味难闻。
榴莲这种水果在北方不常见,即使是南方的同学也有不喜欢的。而我的室友们很爱吃榴莲糖,有时候我会闻到这个味道,只能灰溜溜地回到屋子里。人们都说这是臭味,我一开始也是这么觉得,所以避之唯恐不及。超市里卖榴莲,总是冻在冰箱里,一靠近就有味道,而且价格很贵。
武林外传里书生把榴莲解作一个“仁”字。天圆地方,天地不仁,榴莲圆而有刺,则为“仁”。实在是睁眼说瞎话的典范。但是我却是认为榴莲是一种神奇的水果。作为水果,味道是臭的;外面的刺比菠萝蜜还要大,真不知道如何刁钻;更多的是人们的口耳相传,说着“闻着臭,吃起来却是香的”,明明就是吊人胃口的意思。
所以我看着那一块榴莲果肉,没办法下咽。只是室友们吃着开心,而我没有睡午觉,脑袋十分困倦了,便觉得也就吃下口没什么。
榴莲在嘴里,的确是绵绵的,因为从冰冻层里拿出来,很像是冰激凌。完全不像是冻荔枝或者是冻葡萄的口感,大概是因为榴莲之中没有什么水分。而绵密的口感也许来源于脂肪。除却鼻子可以直接闻到的一股怪味儿,其实看在眼里,与一块冰激凌没有任何区别。果肉里带着一块果核儿,有点像是荔枝的核儿。但综合而言,没有真的冰激凌好吃,而且口中的味道久而不去,只能用“神奇”形容。
也许以后我再也不会吃这个水果,不过也许我会吃,而心中没有忌讳。偶尔尝试新鲜事物总是很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