琐事
总是在别人的文字里倍受感触,而对自己的那点笔墨,若不是想在三十年或者五十年后去打发一个百无聊奈的下午,恐怕我也不会那么钟情的一再坚持。题记
炊烟从烟囱里腾起,柴火一定烧的很旺,然后炸开了油锅,发出一阵咆哮,母亲说,那是火笑,家里会来客人,小时候的我也不懂,偷偷溜在门口,等上半个小时,迟迟不见来人,失望回屋,虽然很好奇也不敢开口去问。
家里就我一个孩子,与生俱来的孤独和胆怯,我宁愿做一个讨好型人格,多数都顺着父母的意思去走。
八岁开始有些叛逆,也许比别的孩子成熟的要早,我懂了暗恋同班的女孩,这在我们那个年代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也是在那年经历了与母亲隔离一年的日子,留给我的除了不舍以外,就剩下自力更生。学校离家大概四十分钟路程,每天三个来回,好不容易捱到下晚自习,还没等回家喘上一口匀气,眼前的家务洗衣做饭还等着亲力亲为。
逃课,挨了父亲不少的打骂,我内心的潜台词是,“那些不是我这个年纪要去承担的”,谁管你那个,打完了再说。就这样打了去学,学了又逃,如此这般还顺利进入中学,想想没有留级都是幸运的。
第一次经历人生亲人的故去,是爷爷的离世,这是带有一些感情的,至少有了哀伤,而更早一些年是外公去世,我还是襁褓里的婴儿,恍惚记得一点,我在母亲的怀里,她哭着。
对曾暗恋的那个小女孩念念不忘,已到了情窦初开的年龄,彼此成长,也很荣幸我们不约而同去了同一所高中,虽然不在一个班里,总有碰面,羞涩的躲开在空气里相遇的眼神,慌张、不安,一口气跑进教室,从一个窗户望向对面的窗户。
还算踩着文艺气息的尾巴,写信是最初时的聊表心意,她字体隽秀,用词华丽。而我第一次为一段不是爱情的爱情尝试改变自己,读美文、练字,用而学,学而用。
放弃自己所喜欢的,得需要多大的魄力,尤其是知道不可能成为别人可能的时候,审时度势显得多么智慧。
正经的初恋无非是某一天某一个角落,深情的说出“喜欢”一词,然后拉拉小手,试着询问一下彼此毕业后的想法,也仅此而已,我特别不愿意说出“爱”这个字来,年纪轻轻哪里懂什么是爱,若真要懂了,离婚怎么张口就多了。
高中毕业后的各奔东西,是各自摸爬滚打谋生的开始。
南昌,最初去的离家最远的都市,大学校园里的人群不再是说着同一方言的那些人。嘈杂、压力、攀比、贫与富,人性的复杂初现端倪。
初入职场略显稚嫩,满腔热血只为工作也不嫌累,喝酒成了职场的第一课,其次抽烟,然后口才,最后是能力。尽管最终还是看能力的时代,也不可否认喝酒也是一种能力,混个不上不下的职位,凭一张老脸也可以简单到吃喝无忧。
没有人会拒绝爱情的到来,每个人的青春年华都有一段不愿提及又刻骨铭心的爱情。
我也没能逃过世俗的命运,这段感情我只能说尽力了问心无愧。对于最后的原因,各自参半吧,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要说把自己的原因撇的干干净净,只怕自己都不相信自己。
喜欢一个人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这里仅仅说的是“喜欢”,若挨个单论,颜值会老,才华会竭,能伴终老的估计也就只剩人品。或许不纯粹的爱情多少沾了一点物质的框架,要不怎么说奢求越高,越不容易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