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很久没有用一天时间看完一本书了,自从有了娃,便为自己的懒癌症找到了妥妥的理由。那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我可以快速读完《活着》呢?大概只是因为它是一本小说吧,像追一部剧一样,看了开始就想知结局……
每次追剧完都感觉空落落,但是看书的体会却不然,看着文字的落幕是充实,大抵是故事,或者文字填满了心吧!
读完《活着》给彩发了条微信说我看完了,她说沉重吧!我没有回复,因为我只当看了一个悲惨小人物的一生,当时并不觉沉重,更多的是对苦难者的同情……想起初拾此书序言时作者曾说开始写本书时并不顺利,因为他用的是第三人称,从旁观者的角度去去写作福贵的一生,所以困难重重,当作者转用第一人称去讲述福贵的生活时写起来没有任何阻挡。也许正如作者所言用了第三人称在旁人眼中福贵只是苦难的幸存者而不能只是单纯的讲述自己的感受,讲述生活……
福贵从富三代到家庭的没落,看似巨大的落差却成就他后来坚韧的意志,褪了身上地主家的败家子气,重新活过来了,在家珍和凤霞的陪伴下。看着本书中对凤霞的描述,从开始觉得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到后来在看到她身上闪着善良坚韧光芒。也许那就是那个背景年代下女人的悲哀吧!把自己放在尘埃处,没有尊严,没有自我,唯有丈夫,孩子……所幸她是幸福的,她的男人后半生一直敬她,爱她。当然这一切都是因了她的善良和坚持。也许她这一生最大的遗憾不是当初她的男人对她的背叛,侮辱,而是她的孩子所遭受的苦难,而是白发人送黑发人的锥心!
凤霞,从小聪明懂事的单纯少女,从活泼健康到聋哑,再到被迫离开父母,最后嫁人,还未享受当母亲的幸福就离世……好似从没有过所谓的幸福,但是她的脸上却永远洋溢着最灿烂的笑容,真诚若阳光般温暖身边的每个人,也许这便是最珍贵的品质,身处苦难却从不抱怨,而是积极面对,努力过好当下的每一天。心若向阳,便无畏无惧!
人们常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有庆就是这样的少年,可以放学跑上几公里只为把羊喂饱,可以因为担心鞋子破了没钱买,把鞋穿脚上打着赤脚跑几公里,于是在运动会上跑出来冠军,被体育老师发现天赋,但是奈何那个年代没条件有天赋也无济于事。为了救别人家的孩子而结束了自己短暂的一生,十来岁的少年,愿你能更幸福,更快乐,一直跑着,笑着……对于他的死除了震惊就是愤怒,究竟是在怎样有生命贵贱的时代;在医疗水平如何落后的时代;在如何贫穷的时代;一个少年会因为给市长夫人输血而死亡……
家人的命运映射着福贵的一生,福贵的命运又衬着家人的一生……那样大时代背景下的一家人,注定了无法按照自己的意愿过活,但却依旧努力奋斗,这就是生活吧!
福贵见证了家人的一生,战友的一生,见证了时代的大变革,用自己的一生,实实在在的经历着,体验着起起落落,悲悲戚戚,欢欢喜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