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书学了个新词: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不是很明白,百度走一个。
什么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又称人质综合征,指的是被害者对加害者产生了情感,甚至会反过来帮助加害者的一种情结,是人在求生欲和自保意识作用下的本能反应。被害者会认为自己与加害者同生存、共命运,把加害者的前途和安危视为自己的前途和安危。
为什么会患上如此荒唐的心理疾病?
一, 受害人生命受到严重威胁;
二,受害人处于完全的绝望之中;
三,受害人所获得的信息只能是施暴者愿意让他们知道的,施暴者不愿让他们知道的信息则被屏蔽;
四,施暴者偶施小恩小惠于受害人。
棍棒底下出孝子?!?!
可能那并不是孝子,而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患者。
1. 孩子做错事就打,生命受到了威胁。
2. 人类是群居动物,如果父母威胁不要他了,往死里打,他就会完全绝望。
3. 父母告诉他什么事是对的,而这些对的事未必真的对。
4. 父母打一巴掌给一个甜枣。小恩小惠。
这样的教育方式,对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