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他背上的年少》

    他在舞台上的样子像极了临刑的死囚。镁光灯和麦克风里,尽是他按捺已久,疯狂而燥热的青春。

    D市的车站比意料中的要差,整个出站口涂满了绿色的漆,让人联想起邮差和遥远的八十年代。我坐在一抬头就能看见这个绿色家伙的快餐店里计算着时间。百无聊赖的两小时后,另一波远道而来的人在这做短暂的停靠。我在他们中发现了一个很有眼缘的姑娘,而答应好带我玩遍这座城市的哥们还堵在路上,为不停跳动的等时计价器发愁。

    在短暂的交流后,准确来讲,是在一个短暂的对视后。我惊讶的发现为什么我会第一眼就注意她了。这个穿大红色风衣的姑娘叫曹晓辉,是我十三岁前最好的玩伴之一。她的出现打了我一个措手不及。因为我曾经在很多个夜里想过要怎样与他们重见。我想我应该穿上没有褶皱的衬衫,打理好发丝和指甲的弧度。用一个有力的拥抱做开场白,然后微笑着对他们说:这几年我过得很好。可那些被我用想念打磨光滑的片段,在她见到我未修整的胡茬后,就永无发生的可能。我完全没想到我和晓辉的再会是这样的意外。在往来不息的人流,在驳杂的声响,在欣喜,在我的不安和故作镇定中,仿佛命运里一个不可错开的岔口,我,注定要在此地,与她重逢。

    晓辉在D城停留半个小时,半个小时后她就要搭上去往苏州的火车,这儿只是她的中转站。

    开始的十五分钟我们相言甚欢。各自介绍自己的身份和工作,像是两个受父母之命相亲的陌生人,热切而有所保留。在这十五分钟里我得知了她跟爸爸回到南方之后的事情。她在南京读完初中之后辍学在家,父母不忍心看她消沉,便随着她的性子,把她送到苏州一间咖啡书屋里学咖啡。现在她是那的店长,衣食无忧之余,偶尔能做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她这次的目的地是北京。说到这儿她做了一个短暂的停顿,接着又说很惊喜能在归途中碰见我。我嘬了一口可乐,冲她微笑。

    时间是一经出生就沾染的杀身之祸,它能让这世上一切能见与不能见的事物都变换形状。它让平原沉降一半变成陡峭的山崖,漆黑的幽谷上升成为河流的源头。它让海洋的位置矗立起珠穆朗玛,它让曾经的天堑变成通途。但是这世上总有一些东西是能幸免于难的少数派。就如同从生死簿上划去名字的孙悟空,时间拿它无能为力。比如说,太阳每天东升西落。南太平洋上盘旋而西去的暖流周而复始,一年四季花草枯荣轮回。再比如说,晓辉犹豫时的语塞以及她说谎时,微皱的眉毛。

    后来的十五分钟,我们和所有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一样谈起了过去。在这毫不起眼的一刻钟里,我们横跨了十数年的光阴,并最终定格在十三岁的那个夏天。

    我童年旧居所在的大院儿里有二十几个和我一般大的孩子,如同一只小型的童子军。牧子则是那时的孩子王,靠着稚嫩的拳头和信义,建立起了自己的亲卫队。而我因为不愿顺从,成了他的头号死敌。和他打得多了,渐渐的就有其他男孩投靠我。我变成了另一伙人的头领。从那之后,每逢周末都会有几个孩子在打斗中挂彩。我们的打斗持续到了春天,泥泞的土地迫使我们保持和平,因为没人愿意为穿脏衣服而被父母禁足。在这样百无聊赖的过了两周之后我们意识到,是该给自己找点其他乐子了。后来我和牧子组建了一支乐队。没有乐器和舞台,就在草地上抱着空气弹唱。十三岁的少年心比天高,牧子坚信有一天自己会登上舞台。在组建乐队的那天他坚定的看着我和晓辉说,一定会有除了你们之外的人,会听我唱歌。

    那天的天很蓝,云彩也白得耀眼,十三岁的少年攥拳发誓,目光坚定而遥远。谁说可可西里没有海,谁说时间尽头不会有人听他唱歌。

    登车前晓辉毫无预兆的叫住了我,叫住了所有与我逆行的人流与灯光,人间在她奔跑的两秒钟里定格。下一刻她扑进我的怀中,如同巨大的海潮,带着某种湿润的气息在我的胸口浮动着。我缓过神来才知道,是她在哭。

    在她呼唤我的间隙里,我闻到了岁月的焦糊味。

    那时候我们总在唱《海阔天空》,成天成夜的唱也唱不腻。每次唱到高潮,牧子的手都会像抽了筋似的乱抖,他说他是在弹吉他。而晓辉则一脸不屑的跟我说,他那样子就像是得了小儿麻痹的瘟鸡。后来牧子下定决心要改变在晓辉眼里的病鸡形象,因此他决定买乐队里的第一把吉他。我问他哪来的钱,他说他可以不吃午饭。我算了算跟他说,那你得省一学期。我曾为这事后悔了好久,因为他在做了短暂的沉默后决定拉上我一起不吃午饭。

    在存钱的日子里,晓辉每天都会从家里偷带一些点心给我和牧子充饥。那阵子除了吃不饱外一切都好,晓辉家的点心在这个小城里好吃得路人皆知。能天天吃上他家的饼干,在孩子间实在是一件很值得炫耀的事情。牧子说晓辉送的饼干和黄家驹的歌一样都有夏天的味道。他说这话时恨不得能多长一张嘴,好多吃些点心。晓辉说牧子和beyond都是诗人,黄家驹能把歌唱的这么好,牧子可以把马屁拍的这么响亮。我觉得晓辉的爸爸也是,因为它能把点心做的如此香甜。

    秋天来的时候我和牧子终于不用再挨饿。

    在我们用那沓毛票狠狠的吃了一顿之后,我们决定去偷走那把眼馋已久的吉他。原因无二,我们错过了开业折扣,它的价格高到即使我们再挨一个学期的饿也无济于事。我们做了自以为周密的计。却在第二天才知道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监控器这种东西存在。

    我到警局时,牧子正和所有人对峙着。琴行的老板娘在取证时并没有说我们曾把钱放在琴箱里。作为证据的视频也并未截取到最后。这让牧子愤怒,因为那是证明我们并非卑鄙者的唯一证据。他父亲每一次挥出的拳头都能在他身上换成累累的伤痕和嘶哑的吼声,他就如同咆哮的困兽,明知是死局却硬要拼条出路。梦想与柴薪两男子相遇街头,搏击至死是必然的宿命。我和晓辉指认了他,像所有临阵倒戈的人一样善于落井下石。他不再挣扎,闭上双眼供认了一切。

    他哭泣的镜头在我的梦里不断被放慢,所有人都被拉长成了移动的光点,只有他的脸庞清晰如旧,爱憎分明。

    后来牧子买了那把吉他,这事才告以了解。那之后他变得少言寡语,一年四季都背着他那把吉他行色匆匆,像是一块怎么打磨也不磨不去棱角的石碑。他坚硬而有所保留的矗立在自己孤独的岁月里,带上自己最爱吉他,义无反顾的站在所有人的门外。

    公路乐队在北京开唱了。当然,晓辉说得不是很出名的那个。

     视频里他在舞台上的样子像极了临刑的死囚。镁光灯和麦克风里,尽是他按捺已久,疯狂而燥热的青春。他挚爱的舞台给了他生命,然后世界有了光彩。欢呼声中没人记得那天的天有多蓝,云彩白得有多耀眼。也不会有人知道十三岁的少年肿着被父亲扇打的脸攥拳发誓,指甲嵌进手掌,目光坚定而遥远。他怀抱着他的一腔孤勇,在与岁月的拼杀里,带着一身的伤痕终成了胜者。他终于可以纵情拥抱着他深爱的吉他,在欢呼声,在斑驳的梦,在巨大起伏的萤火海洋里,自由的歌唱。

     晓辉去北京是为了看牧子乐队的第一次登台。她像是一颗尘埃隐匿在观众里,成为牧子的光翼,在那个夜空的上方不断盘旋。她本打算在演出结束后就悄悄的走掉,却没想到牧子一眼就在人群里把她认出。她们在舞台上紧紧的相拥,牧子的声音变成电信号在空气中跳跃,带着哭腔低声说着,我想你们。

    就好像我和晓辉从没做过那些事情,就好像我们从不曾他身旁离去。就好像他一直在等待着那个重逢。他等待着从人群中一眼把我们认出,然后相视一笑紧紧地拥抱,一如当初,亲如兄弟。

    这个世界很奇妙,就像篮球场上的绝杀,战胜癌症的恋人,大火中生还的婴儿,在冥冥之中有一种力量可以扭转命运,只要你坚信,只要怀有希望,这个世界就会送你最好的礼物,那就是奇迹。两男子相遇街头,搏击至死是必然的宿命。可生命里总有一些东西是值得为之奋斗的,即使是牺牲性命也在所不惜。牧子用六年的时间兑现了当初的诺言,他只身承受了一切,完成了曾经是我们三个人的梦。我曾丢掉的并不是朋友和梦想,而是青春。成长与妥协的代价就是学会从此带上面具去生活。其实我背叛的,只是自己。

    牧子用歌声告诉我,我们谁都不曾离去。

    背弃理想谁人都可以,哪怕会有一天只你共我。

    我在电脑前哭得一塌糊涂。我相信,无论是漫长无光的黑夜还是荒芜寒冷的沙漠,总有一个人以祈祷的方式存在,在我身边,给予我爱。我只想着,下次见面时我应该穿上没有褶皱的衬衫,打理好发丝和指甲的弧度。用一个有力的拥抱做开场白,然后微笑着对他们说:这几年我过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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