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说乔布斯是一个艺术家,那么埃里森就是一个野心家。
文中寥寥数语,刻画出了一个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眼光精准毒辣得可怕的一个野心家。文章里对埃里森年轻时期(二十多岁)的经历一笔带过,主要讲解了埃里森在甲骨文公司的一次次雷厉风行。但是我想他的这种做事风格可能是年轻时一次次风霜的洗礼,无数次失败的磨炼造就的。
一个人能影响一个公司,这是非凡的成就。埃里森做到了。而且目前看来这种影响还会长久地持续下去。这种商业模式的大胆创新一直持续到现在。对于业务的把控、操作的纯熟,成就了甲骨文公司,也成就了埃里森。
思科是一个幸运的互联网弄潮儿。通篇看来,它搭载着互联网的大风大浪,在对网络需求日益提高的时候,不早不晚,恰恰在最适合的时期成功地占领了市场份额。然后钱伯斯人情化、有韧性的带领下,一步一步巩固了自己的地位,走到现在的巨头公司。
也会有人像思科创始人一样注意到了这项无差别网络的技术趋向,也会有思科这种类型的公司。可惜或缺少时机,或缺少管理,最终没有出现在这本书中。钱伯斯的作用,就是为思科这颗大树打造了肥沃的土壤,有了充足的养分,然后成长到现在的枝繁叶茂。
ps:看这第八章很有体会,我想是因为在ThoughtWorks也有同样温暖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