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对自己约定,去电影院,看完了《谁的青春不迷茫》。
对于别人来说,这只是一本卖座几百万册的书,这只是一个青春文艺片、这又是一本书翻拍电影的案例。
那只是对于别人来说。
而对于我来说。是自己对自己的一个约定。
认识刘童还是在初中时看《初中生杂志》的时候,有他发表的散文,那时候别人都喜欢韩寒,无可厚非,我也喜欢韩寒,也买了《三重门》,但却一直坚持看《初中生杂志》。 后来知道他出了第一本书叫《美丽最少年》,义无反顾地买了一本。之后《离爱》、《五十米深蓝》,那时候流行博客,看他发表作品,关于自己和他朋友的故事,写的文章一直很舒服。后来是他的素色医院,经常在博客里发表自己的散文集,后来这些零散的文字变。成了一本书,叫《谁的青春不迷茫》,然后大卖,看他进入光线传媒,当总裁。后来就有了《我的孤独、虽败犹荣》,进入《职来职往》,然后又大卖。之后到今年《向着光亮那方》。然后就是今年我所看的电影《谁的青春不迷茫》看到自己买他第一本书的时候还是在2006年,到现在整整十年。他35岁,我32岁。
我承认自己是一个很长情的人。比如从12岁开始到现在一直坚持写的日记,到现在已经超过了二十本。比如初中的毕业照、同学录,以及初三语文老师给我写的信;比如高中时跟同学们传的小纸条,送我的贺卡、毕业每一年在同学录里自己留的言,四岁时穿的衣服,从小到大每一张照片。爸妈曾经写给我的信,我都自己保存着。我觉得不管以后的以后,这些都是我的财富。我可以看到小时候那个可爱的自己。我可以看到初中时同学录里贴的还珠格格的贴纸。看到高中时自己写的那些叛逆的日记。看到自己的失落、痛苦、坚持、感动和孤独。
今天在看电影的过程中,有那么一刻我流下的泪来,因为电影真的很好看,情节也真的很感人。虽然跟书没有半毛钱的联系,但我却能看到自己,我没有把自己想象成里面的女一号,我只是回往,当作为作家以及编剧和制片人的刘同,他当时拍这部电影时的情景,以及他发表在他的公共微信号里的从第一天开拍到最后要上映时,他的个人感受。
看完后,我突然就有点傲娇起来。突然感觉喜欢一个比自己只大三岁的青年作家的作品十年了,看到他一步步成长,从杂志上的一点点了解,到后来的博客、上电视、当制片人、出书、出电影。一个非常自信的人,却成了我要努力的方向。原来,自己坚持了那么多年,看过的书、追过的《职来职往》、看过的那么多篇博客、文章,都浮现在了我的脑海里。原来,那个一直追逐的正能量小伙伴,一直都没有让我失望过。
是呀,有谁可以坚持一件事情十年、二十年。就好比自己收集过的所有关于自己的痕迹、一直坚持写的日记。那些曾经所的东西都保存着的什么都不愿意丢弃的所有。都值得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