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些时候,我决定今天要写关于“喜欢一个人是种怎样的体验”的小故事,然后我发现其实这是在刁难自己。如你所见,我总在刁难自己,一个单身三四五年之久的人,咋他妈的知道喜欢是啥样呢。
不过好些年前的一个冬日下午,有个男孩趴在我腿上,左腿上画个男性内啥,右腿上画了个女性内啥,他一笔一划,我一动不动。然后我俩都笑了,什么对话都没有就乐开了花儿。
当时那样心照不宣的愉快是啥?
或者还有一次,男孩复述着我身上痣的位置,一颗一颗的描述,脖子上的,背上的,腿上的。我顺着他说的地方摸过去,他说得似乎分毫不差。这个片段另我迷惑,倒也感恩,为何有一个旁人,对我的身体部件如此熟悉,熟悉到连这等细枝末节都铭记于心。
这般透视的能力从何而来?
“去他妈的喜欢!”写到这,我心底在呐喊。在我关于感情的回忆了,我从没记得喜欢这样的片段。我突然想通了一件事,像喜欢这种不痛不痒的感情根本就不存在吧。说什么喜欢是克制,爱是放肆,不过是拿来说说而已,如果一个人跟你说“我喜欢你”,我猜也只是试图在一份不安定的感情中,铺设可以退却的理由——“我得克制,我可以克制”这样吧。
那些只对你说喜欢从不提爱的人,心里一定住着一个混球,或者是名懦夫。
不是嘛?明明就有些人,当我们想起的时候,小腹在抑制不住的骚动;明明就有些人,你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恨不能腻到腿软肿痛;明明有些人你就是想和他肌肤之亲,所有才十指紧扣不放松。
明明就是这样!我讨厌喜欢这个不慌不忙的词儿。也可能是我生性暴烈吧,我更喜闻乐见的是那些洒着狗血的赤裸的迸发的情绪。哀什么哀,别娇滴滴的说委屈,就要悲痛欲绝;喜什么喜,就是大大咧咧的乐到牙花子凹出个造型。别跟老娘说喜欢,爱就是爱,连恨一块囫囵个给我多痛快。
让我想想,如果我再爱上谁,我想体会他眼神是酒,声音是春药,身体是AV的肉欲;我想提起他身体就像发了情一般绵密,靠近他就散发出FUCK ME的气息。带着原始的性本能,相互滋养。
嘿,你。如果你在爱着谁,你能不能说出这句话:我爱你,此刻我只想办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