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一本書里看到一個故事。講述的大概就是房東與短期性失憶的女孩之間發生的故事。其實在讀這個故事的過程中,心裡面會有很多個想法,關於這個故事本身的,關於故事里人設的,關於故事作者本人的。甚至搞不清楚作者為什麼會寫下這樣一篇故事,開始簡單,結尾看的揪心。
其實,女孩一開始就記住了他,靠著橙色小本和身上的刺青提醒自己長途跋涉跨過這麼多國家和城市最後來到這個地方尋找他。
後來我會想,如果是真愛,那麼無論我會不會記住你,無論我將會一個人跨越多大的砍兒,我都要找到你。
時光清淺,多希望你就是我一直在尋找的那個人。
誰沒有個故事,誰不會有那麼些悲傷的事。開始看時覺得很荒唐,但看到故事結尾時,才會發覺,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是自己故事里的主人公。別人的故事會在間或的時空裡聯想到自己。很多時候,我們都希望自己能有個超能力,就是可以選擇記憶里想忘記的事情,想忘記的人。忘記不開心的,保留美好的,豈不是皆大歡喜。
很多故事,很多人,很相似,卻又不一樣。很不符合,卻又很適合。回憶起來的都是美好,隨著時間流淌,剩下的,還有什麼。
真的,其實每個人都有自己純粹的一面,每個人對待愛時或衝動也或謹慎。不能一直為了一個不可能的人去改變自己。我們不缺少改變,什麼都不缺,缺的只是那個人。
相似的人適合歡愉,互補的人適合一起變老。可又何曾不是,太相似了,漸漸失去了生活新鮮的味道。很互補,也只是跌跌蕩蕩變老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