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写篇有温度的读后感,之前写的那段自己读了都觉得像是要交作业,看自己之前的读书笔记也觉得十分做作,直到刚才百度一下,看到一篇《查令十字街84号》的读书笔记,感觉很温暖,想起当时坐在大学教室里黄皮凳子上意犹未尽的读这本书,跃爷在旁边复习考公务员,对我这种读闲书的姿态很不理解,可我就是对这种关于书的温暖故事无比钟爱。我觉得《刀锋》也是个温暖的故事。
在带花将军的空闲读这本书,好几次都是和妈妈或者跃哥说先抱一会,让我静静的读完这段。故事就是如此的连贯又吸引人,感觉叙述顺序很乱却自有一套章法,毛姆不愧是讲故事的高手,这是看他的第三本书,每一本读完都惊艳,惊艳完了发现还有更惊艳。书中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是拉里说:“我认为一个人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是自我的完善”。对于这句话背后的主义我是认同的。
先说译者周煦良,在刚开始读时,对于读者的语言习惯是不适应,心里想着又遇到了一本被翻译影响的书,对于“顶好”、“顶熟的朋友”、“晃膀子”诸如此类的译句读起来很无感,不过越读就越感叹译者的翻译还是很精辟的,虽未读过原版,却也觉得文风流畅有趣。去百度了译者,发现译者是位老先生,1905年生,安徽人(读小说时我一度认为他是四川人),在我还未出生时就去世了,想想那个时代,做一个外文翻译家,也是十分优秀、出类拔萃的吧。
关于小说
小说中的每个人物在我看来都是十分鲜活,有血有肉。毛姆、艾略特·谈波登、拉里、伊莎贝尔、亨利·马图林、格雷·马图林、索菲·麦唐娜、苏珊·鲁维埃、考斯第、爱德娜·诺维马里和她的秘书吉斯小姐。读完快一个月还能记起这么多人物,可见作者塑造的有多成功。读小说脑中的画面感十分强烈并且有很大的可塑空间。在我的脑袋中,艾略特是穿着考究,身材基本保持不变,个字不高不矮,站姿十分笔挺的男人,他对上流社会的向往以及对社交活动的热爱造就了他考究的穿着,起居与身姿。画面感最强的应该是他与那些所谓的上流社会人物把酒言欢,面面俱到,在贵族面前不卑不亢,八面玲珑的模样,还有在身患绝症因没收到爱德娜宴会的邀请而哭泣起来,毛姆说可能会下雨,他又像孩子似得破涕而笑。感觉艾略特在得到主教的洗礼并穿着他的祖先德·劳里亚伯爵的服装安睡后应该是觉得圆满的。
对于伊莎贝尔印象最深的是她对于体态的保持,不喝甜酒,节制的努力换来姣好的身材(可能因为目前对身材的问题很上心)。我认为她爱拉里也爱格雷,两种不同的爱,前者充满激情,后者充满温馨。很聪明,在索菲·麦唐娜的事情上阴狠了些,但是正如译者在序言中提到的“她破坏的是一个本来不可能有好结果的婚姻,因为如果索菲连伊莎贝尔布置的那点诱惑都抵御不了,拉里即使学会了瑜伽修道士的那点法力,能把她从自甘堕落的道路上拉得回转吗?”。
拉里这样的男人是不需要女人的,伊莎贝尔多聪明啊,她一定不是拉里的soulmate。就像苏珊说的爱上拉里的女人一定会痛苦万分,如果没有和拉里一样要追寻问题的答案就不可能在精神上有交流,如果和拉里一样在寻找一个答案又不可能会有交流,这类人注定孤独却也享受孤独吧。拉里为着一个答案在不断的丰富自己的思想,眼界,正如他所认为的一个人追求的最高理想是自我的完善。最后拉里选择散尽退役金回到美国做一个出租车司机,这种清心寡欲的生活到底能否为他带来心灵的平静就不得而知了。
最近看到潇洒姐的一条微博:“她快40了,无论是作为创业者还是女网红,她都太老了。”一个投资人评价说。我想了想,自己20岁的时候把40岁大姐统称为“老女人”,现在有点儿后悔。”突然想到了书中爱德娜·诺维马里在和毛姆聊起那场引起艾略特忧伤的宴会时讲:“我为什么要请他?他在社交界已经数不上了。他是个老厌恶,是个势利鬼,是个传播流言蜚语的人。”。虽然“趁早”做为一个文创品牌这几年势头不错,“趁早精神”也激励着许多在平凡岗位上的年轻人,包括我,可是如果没有核心优势和不断能够吸引人的创新点,不知道它的未来会怎样,所以可以去见证潇洒姐的决策,看她把趁早带到多远的未来也是一件值得期待并有趣的事。说回为什么这条微博让我联想到了小说,“世态炎凉”可以很好的概括艾略特衰老后的境遇吧,看似光鲜的一生,曾经宴会缺一不可的人物,最终仿佛瞬间被人忘却,艾略特追求一生的东西终是虚无。延伸到现实生活中,无论一个人起起落落都不必将身外之物与他人目光及评论看的过于在意,重要的是自己的内心,在遇到每一个挑战时是否拼尽全力再认输,是否活出自己想要的生活,是否能够将一成不变的日子过得有趣,在爱里,付出爱,享受爱。(给自己灌口鸡汤)
摘录几段书中引起思考及认同的句子
P84“我真想能够使你懂得,我向你建议的生活要比你想象的任何生活都要充实得多。我真希望能够使你懂得精神的生活多么令人兴奋,经验多么丰富。它是没有止境的。它是极端幸福的生活。只有一件事同它相似,那就是当你一个人坐着飞机飞到天上,越飞越高,越飞越高,只有无限的空间包围着你,你沉醉在无边无际的空间里。你是那样的欢乐,使你对世界上任何权力和荣耀都视若敝屣。前几天,我读了笛卡尔。那样的痛快,文雅,流畅。天哪!”
P159“在所有大城市里,总存在着许多自给自足的集团,相互不通音问;它们是一个大世界里的许多小世界,个个过着自己的生活,只有成员和成员之间交往过从;每个小世界是一个孤岛,中间隔着无法通航的海峡。”
P238“我只想向你指出,自我牺牲是压倒一切的情感,连淫欲和饥饿跟它比较起来都微不足道了。它使人对自己人格作出最高评价,驱使人走向毁灭。对象是什么人,毫无关系;值得也可以,不值得也可以。没有一种酒这样令人陶醉,没有一种爱这样摧毁人,没有一种罪恶使人这样抵御不了。”
P281“奇怪的是,许多人都患恐惧病。我说的恐惧并不是指怕被关闭起来或者怕站在高的地方,而是怕死亡,或者更糟糕的,怕生命。他们往往看上去好像非常之健康,生活富裕,一点心事也没有,然而却被恐惧折磨着。我有时觉得,这是人性中的最扰人心意的一种心理倾向;有一个时候,甚至盘算这是不是植根于某种动物本能,是人类从那个第一次感到生命颤栗的原始物质继承下来的。”
P355“他没有野心,不要名;他最厌恶成为知名人士;所以很可能安心安意地过着自己挑选的生活,我行我素,别无所求。他为人太谦虚了,决不肯使自己成为别人的表率;但是,他也许会想到,一些说不上来的人会像飞蛾扑灯一样被吸引到他身边来,并且逐渐和他的热烈信仰取得一致,认为人生最大的满足只能通过精神生活来体现,而他本人始终抱着无我和无求的态度,走着一条通往自我完善的道路。”
“拉里已经如他自愿的那样,藏身在那片喧嚣激荡的人海中了;而这片人海又是被那么多的矛盾利益困扰着,那样迷失在世界的混乱里,那样渴望好的,那样外表上笃定,内心里彷徨,那样慈善,那样残忍,那样诚实,又那样狡猾,那样卑鄙,又那样慷慨;”
哩哩啦啦拖了两周,记录下读完这本小说的片刻感受,多年以后再读之时,希望能够写出成熟的读书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