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的傲慢与偏见——康德的“二律背反”,真的那么不堪吗?
在西方哲学史的定位中,一般认为黑格尔哲学批判性地继承了康德哲学。更准确的说,是黑格尔将康德消极的“二律背反”进行改造,从而诞生了其自身的真正意义上的辩证法。
在黑格尔看来,“二律背反”虽然揭示了人类对于事物的认知,将不可避免的走向其对立面。但康德将“二律背反”中人类认知超出经验范围之外的事物时,所不可避免地产生的矛盾,当成是幻象,这一说法是错误的。
很显然,在黑格尔看来,康德并没有将矛盾当作是客观世界所固有的本质,在这个意义上的辩证法依然只是消极意义上的辩证法。而这和黑格尔自己的真正意义上的辩证法,是决然不同的。
事实真的如此吗?康德的“二律背反”真的如此不堪吗?
在我们没有了解康德的哲学之前,我们是没有权利对此作出评判的。
“二律背反”到底消极与否,下面就让我们跟随康德的脚步,来一探究竟。
一、康德的先验哲学
1.康德哲学的诞生
在康德所处的时代,同时存在着唯理论和经验派两大哲学派别:
唯理派以莱布尼茨和沃尔夫为代表,他们认为人类先天的拥有着一些基本的概念原则。比如,笛卡尔的“天赋观念说”,莱布尼茨的“前定和谐说”等,他们认为人类可以用自身所固有的观念来认知世界。
而经验派则与之相反,在洛克,休谟等人看来,所有的知识都来源于经验,而人类自己不过像“一张白纸”而已。只有通过对外部事物的感性认知,才能获得知识。
很显然,这是两种截然相反的哲学思想,每一种看上去都能自圆其说,但双方却不能很好的融合在一起,而这是不能令人愉快的。
2.康德对此问题的解决
唯理派和经验派无法被调和的问题,多年里始终占据着康德的脑海。对此问题,康德经过了十几年的思考,终于以一部《纯粹理性批判》回答了这个问题。
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首先同意经验派关于人类一切知识来源于感性经验的说法。但同时,康德指出:人类的认知不但要与客观经验相符合,而且客观经验也要与人类自身所固有的先天认知结构相符合。客观经验必须被纳入到人类的先天认知结构中,才能被我们理解。在这一点上,康德又和唯理派的观点是相类似的。
这样,康德就将两种相反的哲学思想调和在了一起。
3.康德哲学的任务
在康德看来,人类对于自身主要有三个问题,即:我能知道什么?我应该做什么?我可以期望什么?
对此,他用《纯粹理论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和《判断力批判》这三大批判,分别回答了这三个问题,给出了他自己的答案。
4.《纯粹理性批判》主要说了什么?
在《纯粹理性批判》中,作者主要探讨了人类知识的边界问题,以及人类在其中所能扮演的角色。
康德认为,人类的知识是有其边界的,它必须被严格限定在“一切可能的经验范围内”。同时,外部经验必须被纳入到主体的先验感性时空形式和知性范畴中,才能被认知。
在这里,康德提出了先验的物自体和超验的自由、灵魂、上帝等重要概念。
物自体是我们对外在对象进行感知之前,物体的本真状态。物自体必须被纳入到主体的先验时空直观形式中,才能成为能够被我们所感知的表象。也就是说,物自体和我们平时所看到的的物体的样子是不相同的。关于这一问题,以后再另文介绍,在此不再赘述。
人类的一切知识都必须被限制在“一切可能的经验范围内”,对此我们也可以换一种说法,那就是人类的一切经验都必须有物自体与之相应,只有将物自体纳入主体的先验时空直观形式和知性范畴之中加以分别,我们才能得到知识。
而如果没有能够被我们所感知的物自体,那么我们也就没有办法来进行感性和知性的认知,从而获得知识。而这,也就进入到康德的超验哲学部分中了。
5.康德的超验哲学说了什么
自由、灵魂、上帝等这些形而上学的概念,自古希腊时期就是人们所探讨的重要问题。可是对此,每一位哲学家的认知都不尽相同。每个人都认为自己的才是正确的,而非议他人之说,都陷入了独断论的迷思之中。
康德通过对于人类的认知边界阐述,说明人类的一切经验,都必须有某一个客观存在着的物自体与之相应。而自由、灵魂、上帝等这些形而上学的概念,是没有与之相应的,能够被我们所感知到的物自体的。它们永远也无法被我们感知到,故而它们已经超出了“一切可能的感知经验范围”,而进入了超验领域。
当人类用自身有限的知性范畴,去认知自由、灵魂、上帝等无限的整体事物时,必然会对同一个概念得出两种截然相反的认知,从而产生矛盾。康德将这种截然相反的认知,而且是同样都能够得到证明的认知命名为“二律背反”。
6.都有哪些“二律背反”
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提出了理性在认知超出人类的经验范围之外的事物的四组二律背反:
第1组二律背反(关于时间与空间)
正题:
世界在时间上有一个起点,在空间方面也是有界限的。
反题:
世界没有起点,在空间中也没有任何界限;它在时间与空间两方面都是无限的。
第2组二律背反(关于物质的构成)
正题:
在宇宙中的所有物质都由单纯的部分组成,而且除了单纯的东西或者由单纯的东西所构成的事物之外,不再有任何事物。
反题:
在宇宙中没有由许多简单部分组成的东西,而且在宇宙中的任何地方都没有单纯的物质。
第3组二律背反(关于因果作用与自由意志)
正题:
宇宙的各种现象,不只是由遵照自然法则运作的因果律主导的,还受到自由意志的因果律影响。
反题:
没有自由意志这种东西,在宇宙中任何东西纯粹遵照自然法则运作。
第4组二律背反(关于宇宙的成因)
正题:
在宇宙中或与宇宙相关的地方有一个绝对必然的存在者属于宇宙,或者是宇宙的一部分,或者是宇宙的成因。
反题:
在宇宙中或者在宇宙之外,没有一个绝对必然的存在者,作为宇宙的成因。
康德对于这四种“二律背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了论述,而且正反两种论述都能得到证明(对于具体的证明过程,在此不作赘述,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上网查找,很容易找到的)。
这种截然相反的论述,却同时都是正确的,很显然在康德看来是矛盾的,它不符合逻辑的一致性。
看到这里,可能有的朋友会说,这不正是辩证的双方所具有的性质吗?
事实真的如此吗?
二、黑格尔的辩证法与康德的“二律背反”的异同
黑格尔的辩证法我们都很熟悉了,它是指同一事物内部,两种截然相反的力量,双方相互排斥有相互统一,它是事物能够自己运动的根本动力来源。
从这点来看,黑格尔的辩证法与康德的“二律背反”确实很相像。但,这也仅仅只是表面上的相像而已。
二者之间有着本质的不同。
康德的“二律背反”针对的是,超出我们的经验范围之外的事物,我们在对其进行认知时,所不可避免的出现的两种相反的认知。
这种认知的出现,是由于我们对其一无所知,或者说我们完全无法经验到它,故而人类通过自身有限的理性对这种无限的事物作出判断时,所产生的两种截然相反的判断。
虽然两种相反的判断都可以自圆其说,但这又有什么意义呢?
对于超验的事物本身,我们依然一无所知。即便如黑格尔所言,将对立的两种判断和合起来,得到一个全新的统一的结论,我们就能就此说,这是超验事物的真实样子吗?我们依然不能。
因为我们所有的知识,都必须建立在经验的基础之上。而完全无法经验到的东西,就像虚无缥缈的空中楼阁一样,我们对其所作的任何判断(无论是正向的还是反向的),都是没有意义的,而把相反的判断和合起来,也不会就此变成真实的,因为 它没有感性经验的根基。
但辩证的双方,却不是这样,对立的双方都只是描述了,某一个真实的感性客体对象的一部分。故而,双方都只是部分正确的,必须把双方统一起来,才能完整的描述这一物体的真实状态。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辩证法是对于客观存在的,可以被我们所经验到的事物的一种认知方法,其中对立的双方必然走向统一。而康德的“二律背反”,是对我们永远都无法经验到的,超验事物的认知所产生的悖论,这种相反的判断的统一是没有意义的。
所以,黑格尔对于康德的“二律背反”中的两种判断的辩证法式的统一,是错误的。黑格尔的辩证双方的统一,只是经验范围内的对立双方的统一,并没有超出经验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辩证法是经验范围内的辩证法,它同样不能超出康德所说的“一切可能的经验”范围。
也就是说人类的认知,必须如康德所言,必须被严格限制在一切可能的经验范围之内。在这个范围内,黑格尔的辩证法是正确的,而一旦超出这一范围,就会出现“二律背反”这一既不能证实,又不能证伪的幻相矛盾,但这已经不是辩证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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