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我在德国留学,有一个金发碧眼的少年喜欢我,他个子高高的,笑容明媚的像爱琴海的阳光。
九月的夜晚,他站在我家楼下,固执的不肯离开。也就是那一刻我决定将他写进我的小说。月光将他挺拔的身形拉的瘦长,和那株白杨树的影子交错在一起。那一刻我突然有些心疼,但是终究没有跑下楼去看他。
当时的我对他也有好感,但我知道,我迟早是要离开这里的,我并不属于这里。究竟属于哪里甚至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但是我知道一处的风景也许会让我停留但绝不会定居。我跟他的这份情愫就如同迷雾里的幽巷,看不到头。比起谈一场没有结果的恋爱,我更愿意把那点美好的悸动封存,所以我毫不犹豫的拒绝了他。
女孩似乎永远要比男孩成熟,这种成熟时可怕的,它会让一个女孩在爱情里早早的学会理智。
我永远记得,那个男孩在我回国时送了我一本林徽因传。他赌气似的问我:“我知道这个女人在你的国家十分有名,我看完了这本书,但我不明白,林明明是喜欢徐的,她为什么嫁给别人?”
也许他更多的是想谴责我的心口不一,但这的确是个好问题,为什么林徽因嫁的是梁思成,我们却都觉得她恋着徐志摩?
这大概就是一个女人的最高境界——可以有很多情,但只终于一份爱;可以有很多追随和仰慕,但只选一份扶持很尊敬。
这便是林徽因的高明。
题外话:如果喜欢这个小故事请多多支持我的小说:梨花泣血冷王的傲世狂妃。小女子在这里谢过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