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足球迷,但惊叹佛格森的领导力心法,他曾率曼联38次夺冠

我不是足球迷,无意中看到《领导力》这本书,才知道曼联前主教练亚历克斯.弗格森的故事。

佛格森在曼联队执教期间,曾带领球队获得38次冠军,退休之后,在哈佛商学院开设领导力课程,后来结识红杉资本的董事长迈克尔.莫里茨,两人共同出版了这本书《领导力》,写佛格森的领导力心法。这种心法,不但适用足球领域,也同样适合其他领域。

我惊叹弗格森的领导力,所以分享给大家,学习、借鉴。

1、长远的眼光,严明的纪律,坚持不动摇。

通常来说,教练的流动性很大。

比如:在弗格森执教曼联的26年间,英超的48家俱乐部共雇佣过267名正式教练,平均一支球队要换5个教练。而弗格森只专注曼联。

弗格森对事业,抱着终身负责的态度,所以他不追求短期利益,他坚持用长远的、持续、有效的领导方式。

在足球界,要想取得胜利,最立竿见影的办法,就是斥巨资买进大牌球星,然后向本赛季的冠军发起冲刺。比如皇家马德里,曾经笼络了一大批顶级球星、齐达内、罗纳尔多、贝克汉姆等。

弗格森从来不靠砸钱出成绩,他关心的不光是这个赛季能不能夺冠,而是站在更大的时间尺度上,去思考曼联如何在未来的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成为一支真正伟大的球队。

他认为,买球星只是争一时长短。假如你只是打算在一个球队执教几年,赚个名利双收,那见效最快的方式就是砸钱,像雇佣兵领导者一样,花费大价钱去加强活力,买球星。

可假如你打算在一个球队执教一辈子,让这支球队经久不衰,那就必须得重视内部建造,最好的方式,不是从外面买球星,而是塑造自己的球星。

他是怎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实践证明他领导心法的正确性。大名鼎鼎的 C罗、鲁尼,都是弗格森一手发掘,在曼联成长起来的。

在长远的目标决策下,弗格森非常在意纪律,重视程度甚至超过了比赛的输赢。

2011年冬天,一堂训练课上,三名球员无故缺席,弗格森直接取消了他们下一场比赛的上场资格。要知道,当时正值英超赛季的关键时刻,曼联已经有好几名主力因伤退赛,这就意味着现存的球员,每个都至关重要,而且当时,曼联离冠军只有一步之遥,只要再拿下一场比赛,就能凭借积分优势夺冠。可弗格森就是坚守原则,不让这三名球员上场。最终,曼联输掉了这场比赛,以非常微弱的积分劣势和冠军失之交臂。

弗格森坚守原则,不是因为固执,而是他心里有更大的愿景,要把曼联打造成一支久经不衰的、真正伟大的球队,纪律是这一切的底线,不能为了任何短期的成功而踩破底线。

2、不迷信数据,以人为本,凝聚共识。

球场如战场,竞争非常激烈,每个球队都想方设法,寻找战胜对手的新技术、新方法,凡是和足球有关的创新技术,他们都不会放过。比如数据科学和运动科学,有一种叫录像分析,由专业的分析师反复观察比赛录像,然后算出传球率、助攻、射门次数等一系列数据。

当时很多教练都使用这些新的足球技术,而弗格森不太相信数据,他认为,盯着数据,就等于是站在病房盯着监护仪上的数字,而病人最后却因为吃三明治噎死了。

换句话说,比赛充满意外,数据只能用来衡量一个指标在过去是否稳定,它根本代表不了未来。

所以从一开始,弗格森就很少看这些数据,判断球员,他全凭一双肉眼。他觉得足球是一个需要成员之间高度共识、全力以赴的项目,没有任何一台机器能够告诉你一名球员是否偷懒,态度是否端正。这些证据不在屏幕上,而在眼前,在球场上。

作为一名足球教练,弗格森很清楚,自己面对的不是一群足球机器,而是一个个鲜活的人,他们各有各的特长,各有各的脾气。弗格森要做的,不是发布指令,让大家听我的,而是要把球员们这些天差地别的认知模式统一在一起,凝聚共识。换句话说,管理者注重控制行为,而领导者注重凝聚共识。

弄清球员的特长和脾气秉性之后,要按照各自的特点,用劝说、鼓励、激将法等等不同的手段,让球员产生对胜利的渴望。

亲密关系和雄心壮志结合在一起,就成了共识,成了对胜利的集体渴望。他会在球员怠慢的时候大发雷霆,在士气低落的时候发表鼓舞人心的演说,让球员们直面对胜利的渴望,用尽一切办法让球员深信,即便暂时落后,我们最终都能赢回来。

就像弗格森自己说的,曼联队里有一种每个人都会染上的病毒,叫做胜利。让大家对胜利的感觉上瘾,然后各显神通,一起为赢而战。

3、最大的竞争对手,不是别人,保持清醒

球队之间的竞争,火药味非常浓。当时,有些球队把曼联当成死对头,不管干什么,对方都要较量一番。

弗格森不跟竞争对手展开较量,他说:“足球界有很多伟大的对手,在跟他们较量的时候,你也完成了自我的升级,但是,你不能根据对手的举动来定义自己,否则对手做了什么不理智的事情,你也很难保持清醒。

我发现生活、工作中,有太多人急躁,总想立竿见影。

如果我们能学习、领悟到弗格森的领导力心法,就能跳出主流的漩涡,找到自己的方向。

今天就分享到这里,我们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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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阅读:《领导力》 亚历克斯.弗格森 迈克尔.莫里茨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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