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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白衣于江上摇橹渡客,已有二十三年。
我渡过无数人。有坎坷一生风霜满面的,也有鲜衣乌发正当盛年的,或无憾,或有怨,这河都得渡。
有的人我认得。有的明堂上言笑宴晏对过酒,还有的沙场上裹着血污交过手。
却没人认得我。
我俯身看川流中映出的影,头上一顶笠,身披着与阳界划清界限的白衣,腰间佩刀锈蚀成了白铁,稍稍一抖便落下一地记忆残屑——依稀记着,我也曾是把亮了锋芒的宝刀。
宝刀老在了鞘中,不怪他们认不得我。
每年上元,鬼差放我去人间,我贪两口青梅酿,尝几勺鲜鱼羹,胃肠被甘甜滋味养得娇惯,便只到那一家去。
到夜深,主人放纸船,船儿不听他使唤,总在我身边打转,没一会儿就在江上昏了头。我扶正船身,看那烛光明晃晃向冥河里去。
不必他唤,魂总能归来。
蹭了二十三年吃喝,这家主人终也成了我舟上要渡的客。
渡他时天边聚着鎏金,日光太烈,催出我眼泪来。他登船时身子趔趄了下,我伸手去扶,由他倚上我双臂。
不管他认不认得我,我总认得他。
他熬到了耳顺,时光摧剐上面庞,黑发等到了白头。
“伯言……你低头看忘川水,比浔阳江要清。”
他果然躬身看,我揣着促狭心思,与他一并低了头。
天在上,地在下,中间是三途。
魂灵总要过三途,先经忘川,由我渡。
就由忘川作证,我与他,拜过了天地。
「失了人间共白首的福惠,也不怕,左不过是在阴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