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个热门话题关于“带个大城市的女朋友回农村过年”,起因是上海女孩陪男朋友回江西农村老家过年,看到第一顿饭实在太糟糕,马上后悔,决定和男友分手并立即回上海,这件事引发网友吐槽无数。我惊奇的发现,评论中对于上海女孩的这一举动竟然赞赏有加者居多,而对于“凤凰男”尴尬的隐痛不以为意。我得出的猜想是人们是不是在逐渐降低对弱势群体的同情和理解程度,相反地,对于这类似乎阻碍社会进步、弱化历史进程的落后无知的农村人,人们是不是白眼相看、嗤之以鼻。如果正是我想象的这样的话,那么那些人将会被冠以数典忘祖之名,他们可能遗漏了一个关键的性质,那就是“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而且我认为在很大程度上,在十分缓慢的历史进程中,在最终实现的共产主义这一伟大的梦想主题下,中国社会必然都是乡土性的。
乡土,乡土是家乡的土地。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想象得到这个词,而对于我,何其幸运,可以不用想象。世界上不以意志为转移,同时在生活上又是影响最大的决定就是人们最初的命运,无需选择,先我而在。我出生在农村,生长在农村,一切赖以生存的日常就是泥土。我太了解“土”这个概念对于我们农村人来说有多么重要,只有靠种地谋生的家庭才明白泥土的可贵。然而对于城里人虽然他们并没有见过一寸泥土,但他们似乎深谙“土”的含义,他们常常会用带“土”的某些词语不遗余力地讽刺我们农村人,然后拍手称赞,认为恰到好处。我想这是城乡之间最大的矛盾所在,那就是“尊重”。这样的城里人大概自认为很 资本主义,然后就高人一等,但是可能忘记了最大的资本主义国家他们的《独立宣言》上写着“全人类生来都平等”,因此,我认为我们的国家根本是学不来资本主义。但是一方面不能否认的是,我们社会在推进的过程中,是需要让一部分人脱离农村,转而成为城镇人口,让他们去尝试发展工业甚至服务业;而那些附着于土地上的我们,在有些被动的同时,是不是在心理上仍保有安土重迁的传统呢。这就足够让世人为此点赞。
《乡土中国》费孝通就提出并解决了一个问题“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我想到最极端的大概就是《老子》那句“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这样的社会,每个人都生活在富足祥和、宁静喜乐的世界中。我突然又想到历史是惊人的相似,十八大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核心竟是2500多年前老子创造的一个满足的社会。
1、文明
事实上,农村的文盲很多。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文字在乡土社会中是多余的,但这并不妨碍文明的传承,在这里,文化不是点缀的,而是实用的,是不可或缺的生活基础。即使是这样,我们还是更希望文字下乡,只有等社会乡土性的基层改变之后,文字才能下乡。也就是说当天气状况不再是影响生产的唯一因素之后,经验在人们面前不再那么可信赖的时候,引进文字,更改记忆,翻新文明才是最行之有效的。
2、法治
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推行的,是从教化中培养了主动的敬畏之感。然而,完全的乡土是不存在的,在变迁很快的社会中,礼治是无法实现的。新时代的乡土应赋予它新时代的意义,将法治注入一个讲文明的社会,这在文字下乡之后是不难的。
3、诚信
中国人的信用是天生的,乡土社会中的信用时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中国是大河文明的产物,无法主动地形成像西方海洋文明中的契约精神,这如今也往往被人诟病。但是不应该低估一个讲文明法治、克己复礼的民族的信用度,而所谓的社会契约也必须假定个人意志。
4、自由
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乡土社会正是我们中国人熟悉的社会,我们最终会得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
农村和城市产生两种特殊类型的个体,不可避免地共同推进了世界的秩序与和谐。人们说现代世界具有比早期社会更弱的道德凝聚力,但我相信,因为历史文化经验的差异,中国人的心灵和观念正潜移默化地被乡土性塑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