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我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但是我相信绝大多数的朋友与“重大疾病保险”只是熟悉的陌生人,很多细节都还是不太清楚,或者把一些不太重要的细节当重点,因此在很多地方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今天我就来说说,在我5年从业经验中,遇到的关于重大疾的咨询问题中,最容易弄错的几个点来分享给大家。
1、疾病种类,越多越好
疾病种类现在是越来越多,我看到的多数是在35种、55种的样子,最多的是上百种。真是让选保险的朋友们眼花缭乱。疾病种类到底怎么样才好,让人困惑了。
我自己买的是35种的。我说这个只想告诉大家,即便是代理人自己,买的也不是越多种类越好的那类。原因是从保险公司的理赔数据来看,重大疾病种类的前六种就涵盖了90%以上的理赔,也就是说即便覆盖100种,那些疾病也是比较小概率事件。不是重大疾病保险重点。
2、能多次赔付才好
很多重大疾病保险可以理赔多次,但是细心的朋友们就能知道多次赔付不是得了疾病按疾病的严重程度来赔付多次,而是分了疾病种类的组别。
我举个例子来说说吧:
比如:恶性肿瘤、心肌梗塞是A组疾病、脑血管和阿尔兹海默症是B组疾病。
那么第一次我去医院查出罹患恶性肿瘤,那么我就可以理赔第一次。过了一段时间,倒霉催的我再去检查时发现我又罹患心肌梗塞,那么这就不会理赔的。因为恶性肿瘤和心肌梗塞都是A组疾病。但是我如果查出来是脑血管的B组疾病,就能赔付第二次。
现在明白了吗?多次赔付是有要求的,而不是同一疾病的多次赔付,所以希望大家弄清楚这个关键点。
多次赔付还有个缺点,那便是它会比一次性赔付的重大疾病保险贵一些。毕竟它“看上去”还是有那么个“多次”的机会。但其实大家自己想想,一个人得多次不同类型的重大疾病概率到底有多高?这个钱到底有没有必要多花?如果硬要花,预算也够?那到底是买成保额好,还是买成多次赔付的好。直接全给了,然道不更爽嘛?(这就好比还钱,你期待人家是一次性还给你,还是慢慢给你分期还)
3、要有轻症的重大疾病保险才行
看过我文章的朋友应该知道,我一直说保险是主要解决我们承担不了的大事,而不是西瓜芝麻都想要的。
轻症保险金:一般都是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额外给付轻症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金额最高为人民币 10 万元,同时本项责任终止。也就是说他最多也就给付10万,给付一次后,本项责任就终止了。
我是这么认为的,如果你觉得最主要的重大疾病的保障各方面都符合你的想法了,还有轻症的责任,那么就皆大欢喜啦,有轻症责任自然就更好了。
但是如果以有没有轻症责任来判断重大疾病保险的好坏,那就是本末倒置了。所以这个情况,希望大家清楚。
好啦,这三个已经是比较常见的误区了,把这三个弄清楚其实就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啦。也希望大家能知道自己买保险的重点,不要捡芝麻丢西瓜啦。
欢迎大家补充或讨论,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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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得起良心的保险代理人——文郎画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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