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
材料空浮与否,结实与否,不经组织,将无从知晓,这是一层。更有一层,就是思想、情感之自然未必即与文字的组织相同。我们内蓄情思,往往于一刹那间感其全体;而文字必须一字一句连续而下,仿佛一条线索,直到终篇才会显示出全体。
又,蓄于中的情思往往有累复、凌乱等情形;而形诸文字,必须不多不少、有条有理才行。
因此,当写作之初,不得不把材料具体化,使成为可以独立而且可以照样拿出来的一件完美的东西。而组织的功夫就是要达到这种企图。这样才能使写出来的正就是所要写的;不致被“翻空”的意思所引诱,徒然因“半折心始”而兴叹。
所以组织是写作的第一步功夫。经了这一步,材料方是实在的,可以写下来,不仅是笼统地觉得可以写下来。经过组织的材料就譬如建筑的图样,依着兴筑,没有不成恰如图样所示的屋宇的。
一篇文字的各部分也应环拱于中心(这是指所要写出的总旨,如对于一件事情的论断,蕴蓄于中而非吐不可的情感之类),为着中心而存在。而且各部分应有最适当的定位列次,以期成为一篇圆满的文字。
至此,我们可以知道组织的着手方法了。
为要使各部分环拱于中心,就得致力于剪裁。
为要使各部分密合妥适,就得致力于排次。
把所有的材料逐部审查,而以是否与总旨一致为标准,这时候自然知所去取,于是检定一致的、必要的,去掉不一致的、不切用的,或者还补充上遗漏的、不容少的,这就是剪裁的功夫。
经过剪裁的材料方是可以确信的需用的材料。然后把材料排次起来,而以是否合于论理上的顺序为尺度,这时候自然有所觉知。
于是让某部居开端,某部居末梢,某部与某部衔接;而某部与某部之间如其有复叠或罅隙,也会发现出来,并且知道应当怎样去修补。到这地步,材料的具体化已经完成了;
要实行这种办法,最好先把材料的各部分列举出来,加以剪裁,更为之排次,制定一个全篇的纲要。然后依着写作,同时再注意于每节每句的组织。这样才是有计划有把握地作文;别的且不讲,至少可免“暨乎篇成,半折心始”的弊病。
五、文体
可分文字为叙述、议论、抒情三类。这三类所写的材料不同,要写作的标的不同,既可包举一切的文字,又复彼此平等,不相含混,所以可认为本质上的因素。
叙述文的材料是客观的事物(有的虽也出自虚构,如陶潜的《桃花源记》之类,但篇中人、物、事实所处的地位实与实有的客观的无异),写作的标的在于传述。
议论文的材料是作者的见解,写作的标的在于表示。
抒情文的材料是作者的情感,写作的标的在于发抒。
文字既分为上述的三类,从写作方面讲,当然分为叙述、议论、抒情三事。这些留在以后的几篇里去讨究,在这里先论这三事相互间的关系。
第一,叙述是议论的基本,议论是从叙述进一步的功夫。因为议论的全部的历程就是思想的历程,必须有根据,才能产生假设,并且证明假设;所根据的又必须是客观的真实,方属可靠。而叙述的任务就在说出客观的真实。所以议论某项事物,须先有叙述所根据的材料的能力;换一句说,就是对于所根据的材料认识得正确清楚;即使不必把全部写入篇中,而意念中总须能够全部叙述。不然,对于所根据的材料尚且弄不明白,怎能议论呢?不能议论而勉强要议论,所得的见解不是沙滩上的建筑吗?写作文字,本乎内面的欲求,有些时候,叙述了一些事物就满足了,固不必再发什么议论。但发议论必须有充分的叙述能力做基本,叙述与议论原来有这样的关系。
第二,叙述、议论二事与抒情,性质上有所不同。叙述或议论一事,意在说出这是这样子或者这应当是这样子。看这类文字的人只要求知道这是这样子或者这应当是这样子。一方面说出,一方面知道,都站在自己的静定的立足点上。这样的性质偏于理知。至于抒情,固然也是说出这是这样子或者这应当是这样子,但里面有作者心理上的感受与变动做灵魂。看这类文字的人便不自主地心理上起一种共鸣作用,也有与作者同样的感受与变动。一方面兴感,一方面被感,都足使自己与所谓这是这样子或者这应当是这样子融合为一。这样的性质偏于情感。若问抒情何以必须借径于叙述、议论而不径直发抒呢?这从心理之自然着想,就可以解答了。我们绝没有虚悬无着的情感;事物凑合,境心相应,同时就觉有深浓的情感凝集拢来。所以抒情只须把事物凑合,境心相应的情况说出来。这虽然一样是叙述、议论的事,但已渗入了作者的情感,抒情化了。若说径直发抒,这样就是径直发抒。否则只有去采用那些情感的词语,如哀愁、欢乐之类。就是写上一大串,又怎样发抒出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