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实际发生了什么?
在整体谈判的过程中,主要是在三个地方出现了反复磨合的地方:
第一,也是我最不擅长的地方——法务。在最开始跟一位负责市场和商务的小伙伴过了一遍之后,对方在法律风险方面撇的很干净。
于是跟对方就这些地方磨了好多次,尤其是要明确,三节课只是提供这样的一个资源和机会,所有的工具使用其实都是在学员,服务是在爆汁那边。
大概磨了至少4次吧,也在请教了法务的基础上,总算是比较圆满的~~
这次的结果来看,能够充分的为后续的类似工具方的合作提供了一些支持和范本的。
第二,是围绕着送哪些东西,以及资源如何置换,也就是所谓的讨价还价。
这部分其实是比较关键的尤其是沟通的时候的一些细节扣的会非常细。比方说,最开始沟通的时候,会问到学员是多少人,我就说招生量大致200,于是对方就给出了【不超过200】的名额。
招生量并不是能够控制的,所以需要更明确的提出【以最后的最终报名人数为准】。
类似这样的细节至少还有20多处,尤其是确定开权限的时间节点,流程,以及对方入驻群所要遵守的规范等等:
在第四周开放课程的时候,帮助学员开使用权限,这样可以一边学习一边实操;
在开户流程上,需要用户提前去官网注册,然后他们需要根据注册提供的手机号,统一开权限。由于社群裂变的特殊性,必须是需要手机号支持的,因此我们也需要做好话术准备。
学员群是一个学习为主的群,但是由于客服的进入,是需要不断的提供一些答疑和咨询服务的,为了不影响学员的正常学习体验,【不能直接销售产品】且【每天在群内的主动广播内容和频次】也需要做限定
从实际结果上来看,权限可能要少了,如果争取到2个月cover整个学习周期,那么就相当完美了。
第三,是对后续合作可能性的协议描述。当初为了能争取到一定的资源,是给了一定的后续合作优先权的。比如做一个增长专场,将作业都设置成项目方的背景,由学员来完成作业,给企业方提供参考方案。
这类的活动就会比较实战,且能够在作业的过程中体验到大厂的一些真实工作场景和解决思路。新媒体后续也会有这样的诉求。
但是总感觉在第一次合作的时候,就写入合同很奇怪的感觉。后续法务给出的是一定不能给「优先选择权」,否则很被动。
想想也对,如果后续要选择合作方,可能会有一些冲突和矛盾的产生。最后几经波折,添加了一个前提条件:「双方均确认的情况下,可以优先选择对方」。
最终这个条款依然保留了,也算是当初并没有想清楚吧,为了能促成协议,有点儿太不自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