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养猫是一种兴趣。”于是他用来赚钱;有人说:“养猫是一种修养。”于是在晒朋友圈可爱的猫照的背后,是发泄脾气的工具;而我,只是纯粹心中某个时刻迸发的柔软而已。
记得我们初次相遇的晚上,杭州深秋的夜晚已是寒风肆虐的舞台,你蜷缩在角落里看着比你强壮得多的伙伴在抢着路人施舍下来的吃食,又饿又冷。淅淅沥沥的秋雨无情地淘汰者看起来似乎柔软善良的一切生灵,也包括人。“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适者自有它生存下来的道理,我不想破坏这些,也未心存怜悯,抱起你只是因为我们都爱吃鱼,或许吧。
把你放在温暖房间里的时候,你下地的那一刻走路都是像喝了三斤老白干似的摇摇晃晃,但看到猫粮之后的饿猫扑食差点让人忘记你是一只未满月的流浪小野猫。吃猫粮,喝牛奶,擦干身体,放入温暖的小窝,你彻彻底底地享受了一把明星猫待遇。晚上不安分大概是猫的通病,谁叫你是夜行动物呢。用袋子练功,咬网线,跑圈圈,这些罄竹难书的罪名尚且可以原谅,跳上床在我耳边“温柔”地叫是弄啥类。一晚上未睡的我,看着凌晨五点的杭州,聊以自慰地把自己比作科比,虽然他看的是凌晨四点的洛杉矶。
一直认为城里养宠物是对动物最大的恶意。白天被关在方圆一百平米的空间里,盼着晚归的主人行行好能带自己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刚想尽情奔跑撒欢的时候,套子脖子的绳子无情地宣布了对你自由的支配权,一个紧箍咒,唤项圈。于是我打算把你带回老家,自由自在才是你的生活,饿了回来吃饭,困了躺在地上晒冬日的太阳,无聊了找只公猫调调情,但不提倡未成年猫恋爱。是因为你感受了即将到来的美好生活吗?在回去的车上不吵也不闹,眼睛里满是对这个世界的好奇,猫生,本该如此。
到家的第一天,你就玩失踪,满世界找不到你,以为你已经翘家的时候看到你躺在三楼的窗边晒太阳,上来逮你时候边打着哈欠边跟我打招呼,对不起我不接受道歉,可能你也没给我道歉。晚上,失踪。这次我已经打算上演一出温酒斩华雄的桥段了,第二天起床一看,果然已在门口呼呼大睡,可惜酒已经凉了,预定下次再斩。
一个月后,那只走路都会踉跄的小野猫已经是只奔跑健将了,喜欢冷不丁跳到你的腿上,宣布对这张御床的所有权;喜欢龇牙咧嘴地对着大好几倍的同胞展现自己“凶狠”的性格;喜欢坐在门口思考当奔跑的速度超过光速的时候自己能否时光倒流再年轻几岁。
两个月后,他,不她,变成了大大的一只。想看到半年后,一年后,十年后的她.....所以
余生请多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