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4年9月6日 平顶山日报
带薪年休假制度已从2008年起施行。但数年来,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各单位都没有认真执行该制度。这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职工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不强,没有主动要求;另一方面是单位工作繁重,不予真正落实休假制度。
这次《意见》的出台,对依法休假理念有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这需要各级政府将其纳入议事日程,鼓励职工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切实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基层单位,职工工作任务繁重、压力大、工资待遇不高,基层单位更要创造条件地为职工年休假提供制度保障和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