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觉得宁静难得,喜欢一个人待着,因而时不时有人问我一个人待着都干些什么。
说起来,一个人的时候,都做过这些事情。打扫,把目标范围内的每一处都擦得光洁如新。因为鼻炎而戴上口罩,冬天则要套上手套,总之要如临大敌一般摆足阵势。前段时间看过一部日剧,说的大概是个没名姓的十八线演员,在落寞的时候喜欢一个人用力清扫房间,还写了一本据说极为实用的清扫手册。好笑的是,她却因此走红,声名大噪。更好笑的是,饰演这个角色的是广末凉子。清扫,明天就要迁居到南极一般使劲清扫。想象自己是中了魔咒的苏菲,哈尔城堡里的洗衣妇。前段时间心烦意乱时,我把厨房橱柜油烟机灶台墙壁全部擦洗了一遍,深深觉得自己被学术耽误了,家政行业需要我。意识到自己不至于如想象中一般一无所长而饿死,也就稍稍放了心。
一个人时,我还做饭。老实说,我并无学做饭的必要,起码不是摆在眼前非做不可的事。但事情总是这样,摆在眼前的事往往怎么也做不来,做得来的全是莫名其妙之事。我是一个容易认真过头的人,大学时期末一个人在家嗑书,不吃午饭不午睡,就这样从日出读到日落。现在想来是不明白了,但当时的我一定有非这样不可的理由。自然明白这样是不行的,必须越过横亘在眼前的冰山,感触到自己的体温才行。就这样,学会了做饭。学做饭这事说来不难,有app就行,此处广告脸。然而中餐菜谱玄乎其玄,什么叫“糖少许”,什么又叫“洒一点盐”?食物自有筋骨与风度,你不自己熬熬看,是不会明白的,比如你得温柔地对待蘑菇和豆腐,十字刀切西红柿底部,泡泡开水就能轻松去皮。看似缜密的步骤,暗藏着捉摸不定的量词,埋伏着顺理成章的操作。一人游,就意味着永远不会有人告诉你定理是什么。但你总会悟到的,横竖也就是多吃几次失败品,无害健康。
一个人时,喜欢听电台。我不喜欢说,但我喜欢听。我听过很多很无聊的电台,比如一个毫无逻辑感的中学生,拉了一个同样没头没脑的朋友一起瞎侃胡说,录的一些说不上是节目的节目。还比如,孤单得不行的留学生的自言自语。再比如,名校学生吐槽名校。全都是我触碰不到的,胡言乱语的生活,与我几乎不相干,也谈不上有很大兴趣。偶尔跟着笑,但我难得认真听电台。总是一边听,一边写着乱七八糟的东西,画着奇形怪状的画,窗外好像总要下雨,也许还得留神听雨声。声音不同于文字,强迫症如我却可以忍受声响的毫无章法,感受到生活确实就是这样混乱驳杂,不像文字一样总是排列整齐,总是无懈可击。电台里的那个人突然断线失语时,我总是想说,我明白的。
一个人时,还可以画画。我小时候学过一点点国画,喜欢画河鲜海鲜,虾蟹给足斤两般一涂一整张。牡丹画不好,圆溜溜一颗,色泽过分艳丽,像转基因产品。但毛笔这种东西一旦多年不上手,也就陌路了。从前老师说,看人拎起毛笔写字画画,就能明白这是个什么人。这么一说,我从前学画连下笔都不敢,生怕误染了清清白白的宣纸,怂货无疑了。即便如此,我一人乱涂乱画历史悠久经验丰富,捏着毛笔怂,提起硬笔却还有点胆气,从小时候在我爸订的《读书》里画公鸡开始——我确实是上了大学才知道这是本挺厉害的杂志——可我爸还夸我公鸡画得好呢。谁年轻时还没在墙壁上画过点什么呢?画一只鲸鱼,再画一棵树。但我的老房子拆了,死无对证了。画画有意思,甚于写字。很小的时候翻《我们仨》,知道钱媛也爱画画,还画过她的大学者爸爸没个正形赖床读书的样子,也是可爱极了。
一个人时,时常溜街闲逛。我喜欢我家后门那条街。读书到傍晚,拎包去街角的超市搜罗吃的。我下课了,世界也放学了,往来的人群像鱼群穿梭。上班族,戴着眼镜或者不戴,老人拉着猴子一样乱窜的孙儿,大步蹒跚的孕妇,刚下课的小学生从冷气车厢里一涌而出,小吃店刚出笼的还冒着气的新鲜包子。水族店暗绿色的玻璃里暗红色的金鱼,眼睛大而古怪。路边斑斓的霓虹亮着,音响烂俗地响起来了,被挤在一旁一言不发的便利店神情诡异。我常去的花店爱开不开,花也爱开不开。达洛卫夫人说她要去买花,她穿行在邦德街上那会儿,想什么来着?我逛有人的街,逛市井气极强的小街道,逛商场,看买不起的东西,使劲看。也逛没什么人只有车的街。从前心里一片芜杂的时候,总是提前下车,沿着车站步行回家,发现夜晚昏黄圆润的路灯笼在蜿蜒的树影里,确实是不同的景致。
一个人当然要读书。没有什么比读书更适合一个人做的事了,是把自己从周遭世界抽离最简单的方式。毛姆还是谁说过,阅读是一座小型的避风港。是呀,读书使我觉得安全。至今都记得那个夏天,十五或者十六岁,乡下有风的傍晚,晚餐前的阳台上,读的都是些没多大出息的书,但这样一个人待着,确实是快乐的。我不怎么挑书读,什么书我都愿意试试。一些书确实伟大,而另一些也的确糟糕。而有些书不伟大,却动人。一个人时,我读过一些不入流的无名小作家。这么多年了,至今记得有个男孩子写他一个人在南京的夫子庙青旅打工,遇到一个因为缺钱而多年未归国的韩国人,与他相约吃饭,广场上的大妈们正巧在跳广场舞。当年《大长今》风靡,舞蹈音乐正是那首人人知晓的主题曲。男孩说韩国人突然激动得要落泪,跟着挥手跳起来,随着“乌啦啦”的音乐唱起来。多么滑稽的场景,但确确实实是动人的。后来这个男孩子没有变成一个多厉害的作家,也许也只有我一个人记得彼时彼刻的他。
话说回来,方大同有一首歌叫做《四人游》,大概唱的就是一对分手的情侣带着各自的现恋人在酒吧碰头了,四个人谈笑着要一起去旅游,要去欧洲。“四个人不许酸溜溜”,歌里这么唱。
怎么可能嘛。这场面简直就是修罗场本场啊。
不如一人游吧,就像孤零零的金鱼在光怪陆离的玻璃缸底浮游,穿过人类强行投放的假山怪树的时候,头也不回地睥睨而过。常常有人问我,为什么总喜欢一个人呆着?有什么意思?朋友,如果你的生命历程里有机会只面对自我,那简直是天赐良机,为什么不呢?生命里几乎每个角落都充斥着伴侣,亲人,朋友,喜欢的人,讨厌的人,楼下便利店的老板,队伍里贴着你的不明人群,超市里凑上前来问东问西的阿姨,前男友女友小朋友。无法割离的陪伴,不甚有礼的触碰。我们前进,我们进取,我们子孙满堂,我们高朋满座,我们举杯庆祝,我们沸反盈天。
如此看来,一人游多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