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中同学卖淫。这大概是我少年时代经历的最惊心动魄的一件事了。那时候我在小县城读书,生活波澜不惊,除了学习带给我的世界,校园生活就是我的全部。但是那个年代有件全城瞩目的大事,就是严打期间时常召开的公判大会。一排男男女女被带上手铐,胸前挂着一个牌子,上面用毛笔写上他们的罪名,并划上大大的❌。他们一字排开,站立在主席台下,面对黑压压的围观群众,每个人由两名干警押着,当公判员宣读到某个人的罪行时,那个人的头就被压得死死的,一直往地上低下去,罪行严重的还会被带上脚镣。公判大会结束后,死刑犯会被押上解放大卡车,到一片河滩地执行枪决。所以公判大会一结束,围观的群众就像参加拉力赛一样,有自行车的骑自行车,没自行车的跑步,更多的人是步行,跟着去看热闹。之后的一段时间,小县城的主要谈资,就是公判大会当天宣判的几个人的故事。
那天学校又通知去参加公判大会,照样是例行的程序,前面乱哄哄的,当念到一个人的名字时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分明是一个我们入校时的同学,而且她的作文还被我们的语文老师,一个严肃的老夫子当做范文宣读过,光知道她后来因为家庭原因辍学了,没想到却出了这样的事情。我拼命的踮起脚,想看清她的人,无奈前面站的人太多,根本看不见。公诉人宣判了她的罪行,说是在成都周边的几个小县城流窜卖淫。在八十年代,卖淫是个惊世骇俗的罪行,我至今都没搞懂一个初中都没毕业的女生到没到能算卖淫的年龄。那天到底给她判了几年刑期,我也记不清了。但那样的事件对我们同龄的人来说确实太惊人了,所以多年以后,我还记得发生过这件事,还记得这个同学的名字。但愿她如今一切安好。
我不知道这件事情算不算是一件奇葩事,姑且算作那个年代的一件奇事吧。后来我了解到我那个女同学从小父母离异,她父亲不管她们母女。她和她母亲生活,她母亲是个酒鬼,长期喝醉后打骂她,她不堪忍受,就辍学离家出走了。一人在外闯荡,就走上了那条道路。
联想到前段时间新闻报道有个留守少年春节前喝农药自杀,不禁唏嘘感叹,少年人心智尚未成熟,成人社会最好多给他们关爱,不要把担子全压在他们稚嫩的肩膀上,指望他们个个成为励志片主角。
今天准备收笔,再分享一件小事,其他的以后再写。
去年有一天下午我在幼儿园门口接儿子,排在一帮爷爷奶奶后面,这时我身后来了一个中年妇女,排了一会儿后她问我:在搞什么活动?卖什么的?我告诉她,幼儿园要放学了,我们在接小孩儿。她尴尬的离开了。
生活中真有这样的人,看见排队就以为在搞促销活动,就以为有便宜可占,全然不问自己需不需要。
这件事算奇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