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不可枉己从人,如果自己的原则都可以放弃,没有能匡正别人,让别人正直的。
【陈代曰:“不见诸侯,宜若小然;今一见之,大则以王,小则以霸。且《志》曰:‘枉尺而直寻’,宜若可为也。”】
陈代,是孟子的弟子,他看老师成天在家呆着,也不出去“找客户”,同时代的苏秦张仪等战国谋士,那是削尖了脑袋到处钻啊!而孟子以道自重,不肯屈身往见。陈代就想劝老师,还是应该“主动出击”。他跟孟子说:“君子以行道济世为急务,必得君而事,才能施展。现在老师您不肯往见诸侯,似乎是守小节而误了大义。如果您肯主动去求见,一定能得到尊礼而重用,能辅佐君王,大则成王天下,小则成霸业。而且《志》上面说:‘枉尺而直寻’,尺,是一尺,寻,是八尺,做人要能委屈自己,你屈的是一尺,但因此而得伸展的是八尺,这委屈一下,好像是可以干一干的!”
【孟子曰:“昔齐景公田,招虞人以旌,不至,将杀之。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孔子奚取焉?取非其招不往也.如不待其招而往,何哉?”】
孟子说:“以前齐景公田猎,要召虞人,就是负责守猎场的吏,派人拿着旌节去,召他送弓箭来,他不来!齐景公派人把他抓来,要杀他。他说:‘人君召唤臣下,各有信物,这旌节,带羽毛的旗子,是召唤大夫用的。召唤虞人,应该用皮冠。这信物不对,就好像兵符对不上,命令是无效的,我怎么能来呢?’
“孔子听说了这件事,赞叹这虞人说:‘世间有一等志士,常思固守贫穷,就算死无棺椁,弃在沟壑,也不怨恨。有一等勇士,常思捐躯救国,就算战斗而死,不保首领,也不顾避,这就是虞人。’孔子为什么对虞人这么赞美呢?就因为召唤他的信物不对,他就守死也不肯去。假若我不待诸侯召唤就自己跑去,那又是怎样呢?”
虞人的道理,非常深刻,用我们今天管理学的话说,或者说,用丰田生产方式的话说,叫“规定状态”,任何一个细节,都要守住“规定状态”。大家都守规定状态,就能“发现异常”,只要一个细节不在规定状态,就肯定是出什么事了,马上就要查。齐景公来召唤虞人,信物不对,那可能已经发生谋反的事了,那派人来的,不是君王,因为他不懂规矩,那虞人当然不能擅离职守,更不能从命而去。
守住规定状态,在管理上,是质量问题,更首先是安全问题,孟子的下一个例子,也是安全问题。
【“且夫枉尺而直寻者,以利言也。如以利,则枉寻直尺而利,亦可为与?昔者赵简子使王良与劈奚乘,终日而不获一禽。嬖奚反命曰:‘天下之贱工也。’或以告王良。良曰:‘请复之。’强而后可,一朝而获十禽。嬖奚反命曰:‘天下之良工也。’简子曰:‘我使掌与女乘。’谓王良。良不可,曰:‘吾为之范我驰驱,终日不获一;为之诡遇,一朝而获十。诗云:‘不失其驰,舍矢如破。’我不贯小人乘,请辞。’御者且羞与射者比;比而得禽兽,虽若丘陵,弗为也。如枉道而从被,何也?
且子过矣: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
孟子接着说:“你说枉尺而直寻,那是讲利益。如果讲利益的话,那委屈八尺来得一尺,是不是也可为呢?也有一尺的利益嘛。以前赵简子派了一个善御的车夫王良,给他一个嬖臣,就是他宠幸的小臣,叫奚的,给他驾车打猎。结果呢,打了一天,一只野鸡也没打着。奚回来跟赵简子说:‘这车夫不行!’有人把这个话告诉了王良。王良说:‘请让我再来一次。’奚不要他。王良坚决要求,逼着同意了。第二天再上猎场,才一个上午,就打了十只!奚回来赞叹说:‘王良是天下最优秀的车手!’赵简子说:‘好啊!那以后就让他替你驾车吧!’命令传给王良,他却不干,坚决不给奚做车夫。什么道理呢?王良说:‘这驾车的规矩,是循着正路驱驰,那射猎的人呢,左右迎射。这样呢,驾车的专心驾车,射猎的专心射箭,这两人之间,是没有配合的。但是这奚呢,他射箭不行!我按规范跟他驾车,他一只也射不中!他怎样才能射中呢,他只有正对着迎头射去,才能射中。这样呢,我就必须诡遇,就是不按规范路线行驶,看见野鸡飞起来,就驾车迎头上去,他再迎头一射,中了。这《诗经》上说,驾车的只管不失规范地奔驰,射猎的左右开弓一箭中的。车往前飞驰,有一个速度,人在车上,要射左右的动物,对射手要求是很高的。迎头去射,那对准就行,当然容易。但是他要迎头去射,我就得驾车到处乱窜,翻车怎么办?我不习惯给这样的小人驾车,请辞!’
“可见王良之为善御者,是他按规范行驶,而不能为了获得更多猎物,更大利益,就不守规矩。王良以善驾车闻名,奚以射猎为事,不过都是一点小小技艺罢了,但王良都能这么坚持原则,以和坏的射手相比合合作为耻,如果破坏规矩合作而得禽兽,即使猎物堆积如山,他也不要。那么我委屈自己的志向和主张去事奉诸侯,那又是为什么呢?
“而且你错了,君子不可枉己从人,如果自己的原则都可以放弃,没有能匡正别人,让别人正直的。”
我的孟子学习参考书目:
四书章句集注,朱熹,中华书局
张居正讲解孟子,张居正,中国华侨出版社
孟子正义,焦循,中华书局
孟子译注,杨伯峻,中华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