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 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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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饭后,贾振明斜倚在被垛上剔牙。捣鼓半天也没能把嘴巴里最后一颗牙齿缝的肉丝给抠出来,而撑开太久的腮帮子却已经酸的挺不住了。他有些后悔刚才明明已经吃饱了,干嘛非要再吃那口驴肉。那一定是头老驴,要不然也不至于把牙缝塞得这么结实。

他就这么一边在心里咒骂,一边懊丧地把手指头从嘴巴里拿出来,还顺势凑近鼻子闻了一下。便又嗅到了那股熟悉的臭味,不由轻轻皱了一下眉。怪不得于芬芳老嫌弃自个嘴巴臭,这味确实够呛。

他记得自己年轻时可不是这样的,那时才从部队复员回家务农的他不抽烟更不喝酒,还把部队上养成每天刷牙的习惯保持了下去。那会的村里可没有人肯浪费好几角钱去买牙膏这类没用的东西。于是,每个清晨当身着白背心绿军裤的贾振明站在自家门前,含着一嘴的牙膏沫咕嘟嘟刷牙的情景就成了贾家村一道别样的风景。

男人们对此颇为不屑,在他们眼里贾振明这貌似文明的行径不过是些虚头八脑的玩意罢了。唯有那些小媳妇们暗地里揣测过他那一口白牙的嘴巴,在亲嘴的时候或许能比自家老爷们一口大黄牙要好闻的多。当然这话是在过了半年贾振明结婚后,王小兰在被窝里告诉他的。想到这里的时候,他的心里不免有些落寞,人呐!还是年轻的时候好。

贾振明刚刚闻手指头的那一幕,恰好被掀开门帘进来的于芬芳看见了。她撇了一下嘴:“啧,啧,啧,你可真行!”

他有些不好意思,咧开嘴憨憨地笑了。

于芬芳的心瞬间便又被这笑牵动了,若不是女儿的孩子没人带,她还真是有些舍不得离开眼前这个男人呢。别看他个不高,心眼却蛮好,最要紧的是对自己好。想到明天就要走了,她觉得该说的话还是早点说出来比较好。

“明天我得回四川老家。”于芬芳过来在贾振明的对面坐下,声音低低地说出这句话后,感觉很对不起他。

贾振明愣了一下,随即才像是忽然反应过来似地“哦”了一声。他曾想过这一天早晚会来,可没想到会来的这么快。他眼神迷离地望向了窗外,太阳从一大团云朵后面探出半边脑袋泛着清冷的白光,把空气里漂零的雪花映的格外晶亮。于芬芳的话他自然听进去了,之所以不表态不是他想反对。话又说回来,你倒是想反对,问题是你也没那个权力不是?他就这么一边神游着,很快就意识到了一个问题,自己又得做回光棍了。

工棚里,像他们这样的临时夫妻实在是太多了。每年开春来到工地,时间不长能对上眼的自然而然就一起住了。打工的日子,伙食差也就罢了,但凡来的人几乎都有这个心里准备。只要在年底回家前,老板能把工钱全数发放,吃的差点不算什么。可除此之外,人终归是感情动物。能在千里之外打工的人们多是年轻力壮的。换言之,身体不行,人家也不能要你。一帮大老爷们,下了工即使再累,吃顿饭再冲个凉那精神头也就又回来了。

夜里,一帮糙老爷们躺在工棚里聊得最多、最欢的话题就是女人。这种时候,谁不想身边有个暖烘烘、软绵绵的女人搂着,那样的日子才是人过的日子。

有时聊到兴头上,贾振明仅从同伴们粗重的呼吸就知道有谁正在自己解决生理问题。可在这里没人会笑话你,大家彼此都心知肚明,包括贾振明自己这事也没少干。

时间一长,男男女女们心照不宣都有了彼此中意的人。于是,一种形如临时夫妻的模式自然而然产生了。大部分情况下,男女双方在千里之外的老家都有自己的老婆,或是老公。临时夫妻们大都默认一种较为行得通的相处模式,男方提供女方的日常花销,女方则自愿照顾男人的起居生活,当然最本质的需求是夜里睡在一起。

人们之间最原始、也是最无法回避的需求,让他们看上去就像是一对真正的夫妻。到了年底则不然,老板结了工钱后,谁把谁的那一份揣在自个兜里,回家又跟自家那口子过年去了。

正如黑格尔所说,存在即合理。最初,贾振明对这样的组合方式有些不能苟同。可时间长了,同伴中越来越多的人都有了他们的临时老婆。尤其是跟他同屋住的王大海也有了伴后,俩人经常半夜把那张窄小的单人床折腾出一阵阵吱吱呀呀的声音。直搅得他心火蹭蹭往上冒,哪里还能睡得了觉。

而当他的身体经历了与欲望对抗之后,听到同伴们满足的睡去发出震耳的鼾声时,心里又常会涌起一层莫名的哀伤。他知道自己这点不像个庄稼人,或者说不像个男人。爹活着的时候总这么说他,可自己到底随谁,他也不知道。娘死的早,贾振明这么哀伤的时候常会想起把自己带大的奶奶。他对这个世界最初的认识,就源自于童年时奶奶讲的那些故事。

奶奶给他讲了牛郎织女,给他讲了薛宝钗苦守寒窑十八年,叮嘱他不能学了陈世美,却独独忘了告诉他这世间的女人也会背信弃义。比如潘金莲,比如他从前的媳妇王小兰。

直到被他掏心掏肝疼了七年的媳妇,某一日忽然扔下他和年幼的儿子消失的无影无踪。临走还没忘带上家里仅有的几十块钱,贾振明才知道原来女人也可以把人做的这么没有情义,把娘做的这么决绝。

之后的很多年,无论他的身体有多需要女人,心理上对于女人他更多的也只有恨。于芬芳的出现,改变了他的想法。

于芬芳是工地上做饭的,都说四川出美女,四十二岁的看上去要比她的实际年龄小很多。成天洗锅抹灶的她和另外一个同样是在工地做饭的大姐一比,妥妥的一个美女。

有次贾振明淋雨着了凉,没去上工。发烧让他头疼欲裂,午饭就没有起身去吃。当他窝在工棚里那张窄小的单人床上,浑身正难受的档口,从外面进来一个人。他以为是同屋的工友,继续闭着眼睛佯装睡着。耳边忽然想起一个好听的女声:

“病了也得吃饭才能好起来,这么睡着哪行?”

女人突如其来的说话声,惊得他立马睁开了眼睛。待看清是灶上做饭的于芬芳后,贾振明赶忙支起身体作势要起来。

“要不得!快躺下。”于芬芳来不及放下手里端着的饭盆,忙不迭地说。

他这回看明白了,于芬芳分明是来给自己送饭的。自从五年前媳妇王小兰跑了以后,就再没感受过女人关心的贾振明心里一阵温暖。感动和一种久违的温情让他变得有些磕巴,语无伦次地客套着。

“都出门在外,谁也不容易,客气个啥子。”于芬芳说着话把手里的饭盆搁在床头的一个木箱上,顺势用手摸了一下他的额头,随即一声惊呼。

“呀!怎么这么烫!”

贾振明对于芬芳这看起来极自然的举动,很是无措。

外地女人确实泼辣,这个念头在他脑袋里一闪而过的同时,他的脸也红了。

贾振明今年三十九,比于芬芳小三岁。工地上那些比他小的工友平常都称呼于芬芳叫于大姐。可能是因为年龄差距不算太大,加上于芬芳从面相看上去不仅没他大,反倒像是还比他小。贾振明对于芬芳一直叫不出大姐这个词,此刻的他被于芬芳这毫不见外之举吓了一跳。

“怎么还害臊了。”于芬芳说着朗声大笑起来。

屋里稍稍尴尬的气氛很快就被于芬芳坦坦荡荡的笑给驱散了。

贾振明低垂着的脑袋只能看见女人的小腿部分,他注意到女人踩着凉鞋赤裸的双脚白嫩且极有肉感,心跳骤然加快了。于芬芳像是完全没有意识到这点,拉过靠墙放着的一个小马扎紧挨贾振明的床边坐下。她拿起饭盆,一边揭开饭盆盖,一边说:“见你没去吃饭,我一问才知道你病了。特意做了酸辣汤,趁热喝,出身汗明天就好了。”

说完把饭盆递给贾振明,用那双不算很大却极动人的眼睛定定地看着他。

贾振明受宠若惊地接过饭盆,一股酸溜溜的饭香瞬间包裹了他。由于发烧他没有多大食欲,可面对一个女人热气腾腾的关爱他没有一点抵抗的力气。

他几乎是一气喝完了小半盆汤,也的确如于芬芳所言喝出了一脑门的汗。

于芬芳看着眼前这个憨实的男人,心里渐渐涌出一丝怜爱。半年多的时间,她看得出这个黑瘦的北方男人是个好人。他从不会像工地上那些男人们那样用赤裸充满情欲的眼神看自己,不会找机会开下流的玩笑,更不会在没人的时候偷摸地拧自己一把。

当贾振明抬起埋进盆里的脑袋,眼睛就与对面正同样看向自己的于芬芳对上了。一时,两人竟都有些慌乱。

于芬芳一扫之前的泼辣,神情娇羞地从贾振明手里接过空了的饭盆,起身欲离开。临走丢下一句,“我那里有退烧药,一会给你拿过来。”话音一落就从门里飞出去了。

贾振明注意到一个细节,离开时的于芬芳脸蛋红扑扑的。

他有些恍惚,有点怀疑刚刚的情景是不是真实存在过。可嘴巴里依旧带着酸辣汤的气息分明又在提醒他,之前的一切确实是真实发生过的。

他想不起来才被自己喝下肚的酸辣汤是什么滋味,却记住了一句话,于芬芳一会要过来送退烧药。

退烧药是送过来了,不过送药的人是于芬芳找了跟贾振明同屋的王大海。

不知是于芬芳的酸辣汤起了作用,还是她托王大海送来的退烧药起了作用,总之贾振明的感冒在第二天早上确确实实好了。

自那以后,每次贾振明下工再去吃饭的时候,两个人眼神交织的瞬间都能敏感地铺捉到对方眼睛里的灼热,他的碗里也总会多出比其他人多的一点好处。尤其是吃难得一见的土豆炖排骨之类的荤菜时,他的碗里一定比其他人要多出几块排骨。

贾振明的心就这样在落花流水的日子里,在汗臭和身体疲累的相伴中被温暖着、慰藉着。

世间所有的一切大多都遵循一个萌芽、生长、开花,直至最后瓜熟蒂落这样一个过程。男女之间的感情亦是如此,一个多月后中秋到了。那天下午老板破例给大家放了半天假,工棚里几乎所有人都去相邻的集市了,独独贾振明和于芬芳这俩人心照不宣地留了下来。这次是贾振明主动的,当四下终于安静下来的时候,他忙起来了。不光换了那身最为体面的衣裳,还洗了脸,刮了胡子。然后又从箱子的最底下取出不久前特意在集市给于芬芳买的一件米色短风衣,去了她住的工棚。

不用细说,接下来该发生的都在这个月朗星稀的中秋之夜发生了。

第二天以及接下来的很多天,他俩也像是身边所有临时夫妻那样不甘示弱地住到了一起。这个结果很是能满足贾振明那颗孤单了太久、落寞失意的心。

于芬芳说,她的男人是在两年前跟一个相好的开车一起出去玩时出车祸死的。当她讲述这件事的时候,对面坐着的贾振明从她的眼里看见逐渐浮起的一层雾气。那一刻,他的胸中燃气一股冲动,只要于芬芳情愿,他一定会娶了她。同是天涯沦落人,他愿意把自己的余生跟面前这个可怜的女人捆在一起。当然,这仅仅是一个闪念,他还没来得及真正做出决定,于芬芳却先他摊牌了。

听她讲这次回去是为了帮女儿带孩子,有可能再也不回来了的决定后,贾振明的心沉到了谷底。自个还打算跟人家结婚呢,瞧瞧,人家可没打算跟你长久。

那天的后半夜,他终于还是说服了自己。听着身边于芬芳均匀的呼吸,他想通了人这辈子不能只为自己打算,谁还没个家人和子女。你一个除了靠出苦力混饭之外没有任何本事的男人,人家凭什么扔下自己的子女不管不顾跟你在一起。想通了这些之后,先前心里那点堵也就自然散去了。

他想好了明天一大早借辆摩托车去送于芬芳。对了,还得给人家点钱。毕竟这么长时间里,人家待自己不薄。

就着窄小窗户缝里挤进来的一点月光,他摸到了放在床边小木箱上的手机。把零钱包里的两千块全部转给了于芬芳,直到听见于芬芳的手机“叮咚”响了一声后,他这才安心躺下踏踏实实睡去。

天气自从于芬芳走了以后,冷的一天比一天不像话。又下了一场雪后,工地上的活就全部结束了。贾振明也跟身边和他一样的工友那样拿了一年的辛苦钱返乡回家过年了。

说是家,其实家里除了哥嫂一家,父母早已经离世了。而且他和哥哥一家也早分了家,虽还在一个院里住,却几乎生分的像是两家人。就在他到家后的第三天,跑了近十年的媳妇王小兰居然自个回来了。

看见王小兰出现的一瞬间,贾振明愣了一下。

“你回来干嘛?”他的语气很冲。

想当年自己舍不得吃好的、穿好的,把好东西都可着她,临了她屁股没沾一点泥就跑了。现如今一定是听说了自己打工挣了些钱,才又回来找自己的。

“我想看看儿子。”王小兰自知理亏,声音讷讷地。

“儿子跟你没关系,你哪来回哪去!”贾振明说话的同时,一只手挡在了门里,摆出一副压根不打算放她进去的架势。

“他爸,我知道你恨我。当年我丢下你和儿子是我对不住你。”王小兰一边说,声音已经有点哽咽。

“哎吆喂!我当是哪位贵客来了。这不是跟那什么大款享福去的小兰吗?”这功夫嫂子桂枝早听见动静过来了。此刻见是跑了好多年的前弟媳回来,当即过来打算狠狠地奚落一顿。

当年王小兰丢下贾振明父子走的时候,她的儿子贾哲刚刚七岁。桂枝要照顾自己的两个儿子,还得侍候公婆,这是份内的事不算什么。可让桂枝觉得冤的是没道理拉扯她王小兰的儿子呀?况且那会是啥年月,家里的日子本就不宽裕,还得省出贾哲的口粮。更别说都是长个的小子,每到换季贾哲那些短了的衣裳,哪件不是她桂枝给缝补拾掇得。如今眼见日子宽裕了,这小骚货明显是那边混不下去了才腆着脸回来的。

桂枝的话一出口,王小兰低垂的脑袋更低了。两只冻得像胡萝卜的手使劲绞着自己的衣襟下摆。

“你搁这里掺和什么?赶紧回家!”大哥贾振国在屋里听见自己女人说的话,心里就明白了个八九分。紧着出来拉自己女人回屋,眼睛还不忘给兄弟使眼色示意让王小兰先进屋。

贾振明这才侧过身子让出门站在一旁,说实话嫂子桂枝刚才那一嗓子,已经让他的气焰矮了半截。他还真怕嫂子的大嗓门接下去还能说出什么,一个男人最怕的就是让人说当了王八。这么些年过去,乡邻好不容易忘了当年的事,这要让人看见了,不消半天全村人都得知道王小兰回来的事。

进屋后贾振明没再言语,事实上隔了这么久,他对面前这个跟自己同床共枕过多年的女人竟完全陌生了。

原本丰硕的胸脯已明显小了许多,之前圆滚滚的身子也瘦下去了,这让她看上去就像是秋后落在庄稼地里的一根苞米穗那般干巴了下来。

他还注意到王小兰穿在脚上的那双旧皮鞋,从那落满尘土的鞋面上能清楚地看见边缘不少地方已经裂开的许多参差不齐的小口。

他那颗原本打算坚硬下去的心,忽然就软了。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再怎么说这女人也跟自己肌肤相亲一起过了八年。八年的时间能改变些什么、忘记些什么,他的心里没有一个具体的参照,但有一点,他们之间曾有过一个儿子,而且这孩子如今已经长成一个十七岁的少年,这却是任什么也抹不掉的。

王小兰见丈夫再不说什么,忙挽起袖子炕上炕下地拾掇起来。

见她这样,贾振明更是不知该说什么好。老话说,得饶人处且饶人,他只好转身进了里间的屋。

十多年前一个飘着雪花的腊月天,就在这个小院,二十四岁的贾振明和小他七岁的王小兰结了婚。按当时男性二十二,女性二十的法定结婚年龄规定,虚岁刚满十八的王小兰显然是没有资格领取结婚证的。

可贾振明的年龄在农村已是老大不小了,尽管以当时王小兰的心里她并不想过早嫁人,可谁让她是家里四个孩子中的老大呢?父母也想着早点把她嫁出去,好减轻一点家里的负担。

两家大人的心思不谋而合,坐下来一合计决定先结婚,至于结婚证完全可以在以后再去补办。况且在当时的农村,人们普遍觉得只要结了婚、入了洞房,那就是板上钉了钉。

至今贾振明还记得,乡邻们坐在他家院里吃流水席时,人们得知他们没有结婚证还拿他的名字打趣,“你是明知扯了那证,到头来也是假的,索性就不扯了。”

一院的人哄堂大笑。

然而到了第二年,他俩的儿子就呱呱坠地了,那会包括贾振明自己几乎已没有谁还记得他们没扯结婚证这档子事了。

谁成想八年以后,麦收刚完,有天村里来了个货郎担,王小兰就在那个黄昏凭空消失了。据村里一个见到她的孩子说,她是跟着那个挑担的货郎走的。

王小兰的出走把贾振明的穷和窝囊放大了,他曾一度决心要把她找回来,好好教训一下这个坏了良心的女人。

许是受不了媳妇出走带来的打击,他的父亲不久便生了病,没成想这一病就卧床不起,遭了两年的罪便离世了。

那时候的贾振明把儿子撇下出去找媳妇显然是不可行的,况且在这期间有人还提醒他,你们当初结婚的时候根本就没有领结婚证,即便是你找着她了,告她重婚你也没有证据。他想想似乎也真是这么个理,时间一长,找媳妇的事也就搁下了。

然而王小兰的出走也让他明白了一个事实,女人并不都像嫂子桂枝那样能一辈子死心塌地跟着哥哥过苦日子。一个男人要想拴住女人的心,还得有挣钱的本事。

二十世纪初,农村的政策也活了。许多年轻人都结伴去外面的城市找活干,贾振明几乎没有犹豫就随着打工的人群隐没在了城市川流的人海中。

他没别的本事,可有一样那就是极能吃苦。他们最先是在建筑工地上做小工,每天顶着三十七、八度的高温,背上是百十斤的瓷砖,一层层往楼上背。一天下来,歇在床上腿肚子都还在打颤。村里同去的年轻人中有好几个,第二年说什么也不去了。几年间,苦吃了不少,但他的腰包也真的日渐鼓胀了起来。

有话说,男人要想在这个世上安身立命,要么你有本事,要么你能吃得了苦。贾振明就属于这其中的第二种。就拿今年说,由于他一贯的做事踏实,被一个专门搞装修的工头看上了。来之前还跟他许诺,来年再包了工程,就让他去全权负责。力气活自是不必干了,工钱也比之前要多出许多。

这个好消息多多少少把于芬芳离开的失落感冲淡了一些。而正所谓情场失意,官场得意。虽然贾振明这辈子与当官注定是无缘,可看起来钱倒是有可能多赚到一些。

直到吃午饭,贾振明都一直歪在里间的火炕上没有出来。王小兰擀好面条,仅着厨房里仅有的一点菜蔬做了一荤一素两样菜,隔着门帘怯怯地叫他出去吃饭。

贾振明也顺势就坡下驴,先不管三七二十一,既然饭都做好了,那就先吃了饭再说。王小兰擀面条的手艺还跟从前一样好,面条很筋道。看得出她是把自己能否留下来的希望,全部寄托在了这碗又细又匀的面里。毕竟在一起生活了那么久,她的心里对于对面这个正呼噜噜吃面的男人还是有些把握的。她知道贾振明心软,她就专门朝着这个地方下功夫。我就不信,吃了这碗面,你还能对从前的日子没有一点念想。

事实也果真如此,当贾振明挑起一筷子面大口呼进嘴巴里时,他的味蕾瞬间就给大脑反射了一个信号。这信号让他觉得周身是那么的舒坦,他一点点仔细嚼着嘴里的面条,那是一种久违了的熟悉的味道。这味竟让他渐渐有些激动起来,他想起了他们结婚的第三天,按村里的风俗新媳妇要给公婆擀顿面条,那天的面条就是这个味。

不知为何,他的喉咙忽然就哽住了。如果一切都没有变,就算变了又如何?只要王小兰这次死心塌地跟自己过日子,过去的忘了它又能咋地?看见王小兰不停往他碗里夹菜的手早已不再有从前的细腻白嫩,手背上不知何时已生满了大大小小褐色的斑点。他明白,这女人这些年一定也吃了不少苦。他甚至有种想要握住那只手的冲动,可终究他还是把这冲动压了下去。

对面坐着的王小兰,自然是看出了他神情间的变化,她的心里一阵欣喜。

就在此时,屋门被推开了。

“爸!”

这一声把屋里正沉浸在往昔的两个人瞬间带回了现实,他们几乎是同时转头看向门口。

他们看到了他们的儿子,一身军装的贾哲。

空气忽然停滞不动了,贾哲的眼神从父亲脸上迅速离开后,落在了王小兰的脸上。

王小兰的嘴唇开始颤抖,她怎么也没想到这么快就能见到儿子。十年了,她无时不在想念儿子。可当儿子鲜活地站在她面前时,她竟忽然变得胆怯起来。她回头看了眼对面的贾振明一眼后,又兴奋地转回头去,语无伦次叫道“他爸,是,是小哲?”

“她是谁?”贾哲厉声问。

事实上他在这么问之前就已经认出,此刻与父亲同在一张桌上吃饭的女人正是自己的生母王小兰。尽管过去了这么久,尽管那张酷似照片上的脸已明显变得苍老,可他依旧认得出。他至今也无法忘记幼时的许多个夜里,自己就是靠怀抱着被他叫做妈妈的这个女人的照片才能入睡,照片上妈妈的眉眼也早已被他深深地刻进了脑子里。

直到有天,他因为小伙伴说了他是没人要的孩子,他妈就是因为不想要他,才跟人跑了而和那个孩子打架。人家妈妈带那孩子回去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还丢下一句,有人生没人教的东西。

这话连同那个女人丢给他恨恨的眼神刺痛了他的心。那晚,他在外面游荡到很晚才回的家,也是从那晚起他再也不想看见妈妈的照片了。

顷刻间,他的胸中那股淤积多年而一直无法宣泄的情感如潮水般包围了他。那是一种只有失去母亲的孩子才能体会到的巨大委屈,和心底对于母亲这个角色永远也无法割舍的爱。这种复杂的情绪几乎冲昏了这个十七岁少年的头脑,贾哲像个暴怒的小狮子一样咆哮起来。

“让她走!马上!”他几步跨到父亲面前,看也不看王小兰,只伸出一条手臂指向门外。贾哲近乎喷火的眼睛里很快便浮起一层泪光,鼻头也开始泛红。贾振明看得出儿子是在极力压制自己,“小哲,你听爸说……”

“我不听!让她走!”儿子继续嚷道。

王小兰被暴怒的儿子吓呆了,她意识到儿子早已不再是从前那个整天围着她讨巧的小男孩了。眼前的男孩,不!儿子几乎成了一个真正的男人。他的体格看起来根本不像一个二十不到的少年,这点让她又激动又欣喜。可也让她有点害怕,她求助地把目光投向了贾振明。

贾振明看得出一时半刻是说服不了儿子的,别说孩子就是自己当年也是好不容易才从王小兰出走带来的伤痛中走出来的。于是他干咳了两声,用眼神示意王小兰先到外面去。王小兰见状也只好朝外面走了出去,她掩上门一转身才发现大哥大嫂就站在门外。

“要不先上我们那屋待会吧”,大哥贾振国说话了。

桂枝虽然有些不情愿,但男人刚才在屋里跟她说的话多少还是起了点作用。不说别的,兄弟有个女人,今后不管是他儿子结婚还是他一个光棍汉,咱们少操心了总不是件坏事。想明白这些,桂枝这会也就泱泱地转身走在了前面,那意思是要王小兰跟她过去。王小兰自是看懂了,顺从地跟着桂枝往他们屋去了。

屋里沉默的一对父子,都低头不语。贾振明的心里倒是情愿王小兰留下来,可儿子始终就一句话:要么她走,要么我走!在父子二人僵持的过程中,贾哲始终不看父亲,而贾振明早已把儿子从头到脚仔仔细细看了几个来回。儿子长大了,不可能再像小时候那样什么都听自己的,于是他主动打破了僵局。

问了儿子在部队上的一些事,渐渐的贾哲紧绷的脸终于放松下来。当得知儿子突然回家是为了执行一次紧急任务顺便来家看看,而且明早就得走。贾振明决定先把王小兰的事放一放,再怎样也不能让孩子气呼呼地离开家。况且谁知他这一走又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再回来,毕竟是血脉亲情,或许时间长了他自己也就想通了。

眼下要紧的是给儿子做顿可口的饭食,这么想着,他起身就往大哥家去了。远远的贾振明就听见从大哥家的灶间传来一阵叮叮咣咣做饭的声音。这声音分明是菜刀剁在肉馅上与菜板发出的声响,要包饺子了!

他的心立刻欢快起来。这声响是他熟悉的,他已记不清上一次在这院里吃饺子是什么时候了,但这无关紧要,贾振明意识到的是从现在开始,这个院里又有个女人肯为他剁馅包饺子了。

生活不是原本就该如此吗?贾振明觉得生活又有了盼头。他就这么一边快乐着,一边推开了大哥家那扇久未推开的门。

儿子回部队后的当天晚上,王小兰就爬进了贾振明的被窝。这个女人自打见到儿子后,更是铁了心要留下来。这对分开多年如今又重新相拥在一起的夫妻,对彼此的身体和情感早已不似当年那般热烈,而更像是一坛埋在地下年代久远的葡萄酒醇厚悠长。他们极有耐心长久地拥抱,更加长久地亲吻,却像是怕这一刻又跟从前一样转瞬即逝,因而并不急于攀上彼此的身体。

夜深了,周围的一切重又安静下来,屋里响起贾振明均匀的鼾声。王小兰的眼睛在暗夜里睁得很大,脸颊及耳畔的潮热尚未散去,头脑却异常清醒。她想起了多年前的那个黄昏,那个满嘴外地口音的货郎,那个有老婆却巧舌如簧的男人。如果那天他没有到贾家村,如果自己没有听信他编造出的谎言,那无论如何也不至于走上那么一段遭人唾弃的路。在这其中自己吃了多少苦,是跟谁也没法讲的。而最要紧的是,孩子因此遭的罪却是要她用尽余生也无法弥补的。

王小兰静静地躺着,眼泪如小溪般咕咕地自眼角顺着耳朵,一路流淌下去浸在枕头上。

年后,贾振明得了一次重感冒。不知是感冒造成的消化不良,还是什么缘故,他觉得原本就有的口气更重了。尤其是每天早上醒来,就连他自己都能清晰地闻到嘴巴里那股难闻的气味。

一段时间后,饭量也变得越来越少了。有时还会忽然恶心、呕吐,短短两个月体重就从之前的一百四十多斤忽然降至一百斤。王小兰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她坚持要陪丈夫去镇上的卫生院看看。贾振明长这么大正经的药几乎都没怎么吃过,他一直觉得自己身体特别好。可眼看出门打工的时间又到了,他担心别让一点小毛病耽误了挣钱。去年回家前那个包工头的话,一直在他心里惦记着呢。

于是,两人搭车去了镇卫生院。帮他看病的是位年近花甲的大夫,贾振明把大致情况讲完,大夫半天不说话。末了,大夫忽然让他到外面坐会,他要跟家属谈谈。贾振明一看就急了,其实今天在来之前,早上他去解手,发现大便里有血,他当时就有种不好的预感。

“大夫,我得的是什么病,你只管告诉我。你跟我老婆说,她一个女人家也没有主意。”

大夫顿了顿点点头,“行,既然这样,我也不能瞒你,你的这些症状据我分析有可能是胃里长了什么东西。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这里是小医院,有些检查也做不了,我建议你们上外面的大医院去做进一步的检查。”

听完大夫的话后,夫妻二人几乎同时呆住了。大夫见状,忙又补充道:“你们也不要太过紧张,只要治疗的及时,即使真得了什么病也是有可能治愈的”。

很显然大夫后面的话起了作用,俩人从愣怔中回过神来,跟大夫道了谢后走出了卫生院。

太阳明晃晃地照在水泥路上,反射到贾振明的眼前是一片刺眼的白光。他因体重迅速下降带来的眩晕,更严重了。

耳边一直回荡着大夫刚刚说过的胃里长了东西几个字。尽管他不懂医,可就凭着这么些年听到的,见到的,他也预感到自己这回恐怕是凶多吉少了。身边王小兰安慰的话,他一句也没有听进去。

心里除了懊丧还是懊丧,原本还打算今年出去再好好挣点钱,加上这几年攒下的一点积蓄,回来把那间老屋好好翻新一下。

突如其来的病把他的希望一下子浇灭了。他抬起头来看向天空,“老天爷,我到底是干了什么,你要一次次把我拉回地狱。”

在王小兰的一再坚持下,他们这回直接去了省人民医院。检查结果出来印证了之前大夫的推断,“印戒细胞癌”。王小兰不懂,又问了大夫才知道这其实就是胃癌中晚期的一种,属于比较容易转移的那类。

这个结果王小兰没敢如实跟贾振明说,她只说了是“胃癌”不过大夫说了,因为查的早,通过手术是可以治的。她怕“中晚期”这几个字,会断了丈夫活下去的念想。

大夫给出的治疗建议说,鉴于患者凝血功能正常可以考虑手术治疗。如果术后癌细胞没有转移,病人一般还能存活三到五年,但家属要对术后的情况有个心理准备。大夫没有说出的言外之意王小兰自然听明白了,如果做了手术癌细胞又发生了转移,那结果就可想而知了。另外如果不手术只通过化疗,就全得看患者自身的免疫力能支撑多久。

王小兰在病房里把丈夫安顿好后,贾振明很快就睡着了。连日来路上的奔走,他羸弱的身体早就吃不消了。看着丈夫迅速塌陷下去的脸颊,她心如刀绞。这个宿命的女人认定丈夫之所以生这么重的病,一定是十年前自己把他抛下给自己的报应。这回就算是豁出命去,也得把丈夫救回来。家里那点钱勉强够手术费,实在不行还有她自己这些年帮人做保姆攒下的一点。可到底要不要做手术,她做不了主,这事得打电话跟儿子商量。

自从年前贾哲忽然回来母子意外见过那次面后,王小兰对儿子的了解都是通过丈夫打电话时知道的。她自己从没在电话里跟儿子说过一句话,看来这回不打是不行了,手术的事可是半点都耽误不得的。

看着丈夫一时半会醒不来,她拿起丈夫的手机出了病房。事实上贾哲也清楚他这位母亲一直在家。回到部队的这段时间,贾哲渐渐也想通了母亲回家这件事。毕竟父亲年纪一天天大了,自己将来肯定要有属于自己的生活,而母亲照顾父亲显然是最合适的人选。

儿子的电话很快就找到了,王小兰拨通了电话后,心就开始不受控制地怦怦跳。她不知道儿子听见自己的声音后,会不会挂了电话。要不电话一接通就先说他爸病了,不行,那样会吓着儿子的。她就这么一边慌乱猜想,一边紧张地握着手机。可电话铃响了好一阵,一直也没人接。她又试着拨了一次,这回电话铃只响了一声就接通了。

“喂,爸!”

手机里儿子的声音很厚实,王小兰张了张嘴巴,却什么也说不出来。之前想好要说的话,这会一下子全都逃远了。她的脑子里一片空白,手心里也出了汗。

听不见这边说话的贾哲立刻意识到给他打电话的人是谁了,刚要挂电话。一个疑惑从心里冒了出来,平常有事从来都是父亲打的电话,今天怎么是她?难道是我爸……

“我爸呢?我爸怎么了!”他的声音一下子紧张起来。

听见儿子这么问,王小兰才想起来打电话的目的。“你爸,你爸他……”王小兰说不下去了,她的声音已经带了哭腔。

“快说 !我爸他怎么了?”贾哲几乎在电话那头嚷了起来。

王小兰使劲把嗓子里那块硬硬的疙瘩咽下去后,说:“你爸,他生病了”。

“生的什么病?”

“胃,胃癌。”王小兰知道必须得跟儿子说实话。

电话那头静默了,忽然里面的声音又问:“你们在哪?我去请假,我现在就去!”贾哲被父亲忽然生病的消息打蒙了,一时忘了电话里的人是自己不能原谅的王小兰。

从小与父亲相依为命的他,对于父亲的感情非同一般。年轻的他还从未想过有一天,自己那从来不会生病的父亲会得胃癌这样可怕的病。他的脑袋里只有一个念头,父亲不能有任何的意外。而此刻所有与父亲有关的消息都只能通过电话那头的那个人才能知道,他像是抓住一根救命稻草般紧张地握着手机。一直以来横亘在他们母子之间那道不能跨越的壕沟,一瞬间,也几乎要被这血浓于水的牵挂给填平了。

挂了电话后,他飞快地往指导员的办公室奔去,而不知何时他的脸上早已是泪水横流。

手术已经进行了三个小时,连日来未曾正经吃过一顿饭,未曾睡过一个囫囵觉的王小兰几乎脱了相。此刻,她和儿子正焦灼地守在手术室的门外。

贾哲坐在跟母亲隔着两个座位的椅子上,他的心里很慌,他需要有人能给他点安慰。不时偷眼去看母亲,其实王小兰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有那么一刻母子二人的眼神终于撞在了一起,尽管这些天贾哲负责从医院食堂或是外面的小吃店给父母买饭。但他一直避免跟王小兰说过多的话,能嗯就嗯一声。

可这会,在他们都需要彼此宽慰的时刻;在他们内心正为同一个目标过于担心、精神极度脆弱的时候,不经意撞在一起的眼神就再也挪不开了。王小兰一把抓起了儿子的手,“没事,别怕,你爸很快就能出来。”

王小兰这句连她自己都不大相信的话,及时地安抚了儿子的情绪。贾哲没有抽开被母亲握住的手,相反他像多年前那个小男孩那样,顺从地起身坐到了母亲的身边,并用自己早已长大的男子汉的手掌更紧地握住了母亲的手。整个过程没有语言的交流,但流淌在血液里的血脉亲情,就在这一刻以一种无声的方式和解了。

手术室的灯终于灭了,王小兰和儿子同时起身往门口奔去。几分钟后,浑身插满管子的贾振明被几个护士从里面推了出来。走在最后的大夫摘下口罩,告诉他们手术很成功。

贾振明被切掉了二分之一的胃后,除了吃的依旧很少外,之前恶心、呕吐的症状几乎完全消失了。又过了半个多月,就出院回了家。临走时,大夫嘱咐胃病多半还得靠养,医院之前的病例中还有人比他的症状要严重得多,做了手术至今还好好的。大夫的这番话无疑是给贾振明一家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回到家中,王小兰每天变着花样给他炖各种汤。把这些年在外做保姆时学的那点本事,一点不落都用在了照料丈夫的一日三餐上。功夫不负有心人,半年后贾振明竟奇迹般真的好起来了。体重也长了不少,就在上个月的复查中,胃镜、CT一系列检查结果出来,所有的数值几乎都趋近正常值。

大夫也连声说能在这么短的时间恢复成这样,真是奇迹,罕见的奇迹。并告诉他们只要在今后的一两年内再不出现任何症状,他这病几乎就算是彻底康复了。

经历了这样一次劫后余生的贾振明,把什么都看开了。他想起不知在哪里看见过的一句话,这个世界上除了生死,其余的都是擦伤罢了。人活一辈子,谁还能不犯点错呢?随即他想到了自己,想到了于芬芳。自从接受了王小兰后,他就把跟于芬芳的所有联系方式都删了。贾振明看着窗外随风飘扬的雪花想,现在跟女儿在一起的她,一定也生活得不错吧。

王小兰觉得丈夫能够捡回一条命,是老天爷给了自己一次赎罪的机会。因而自打从医院回家后,她就一直谨记大夫少食多餐的医嘱。几个月来,每天都保证丈夫三小时一餐饭的规律,饭也尽量做得软烂。她希望丈夫的身体能恢复的跟从前一样结实,将来她还要跟丈夫一起给儿子娶媳妇呢。

贾振明躺在里屋的炕上,外屋的灶房里,王小兰做饭时锅碗瓢勺碰撞的声音不时清晰地传进他的耳朵。说到底,家里终归还得有个女人,或者说有女人的家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家。

他像是要再次证实这种感觉的真实性似的,有意识把脑袋仰躺在松软的被垛上。瞬时,被褥间那带着一股温暖的、混合着浆洗干净后好闻的洗衣粉的香味直往他的鼻子里钻。

这一刻,他的心终于又一次体味到多年前那种惬意的、似曾相识的踏实感觉。

这一年的春节,贾哲没有回家,年夜饭是贾家兄弟两家人凑在一起吃的。桌上摆了满满一大桌子菜,这对多年没在一起过春节的兄弟,脸上都是久违的微笑。就在这时,桂枝挑开门帘端着一大盘热气腾腾的饺子进来了。

“饺子来喽!饺子就酒,越喝越有!”

屋内的欢笑声此起彼伏,绽开在夜空上的烟花,不时把这家人的脸膛都映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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