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书卷十六·六二】
康熙间,山左名臣最多,如:相国李文襄公之芳之功勋;湖广总督郭瑞卿琇之刚正;两江总督董公讷之经济:皆赫赫在人耳目;而皆能诗。世人不知者,为其名位所掩也。李《与施愚山陪祀郊坛》云:“太乙瑶坛接露台,龙旌遥拂翠华来。仙韶细度云门奏,玉殿初明泰畤开。千尺炉烟天外转,九重环佩月中回。祠官解有登封意,独愧甘泉作赋才。”董《兴化道中》云:“村从烟际出,草逼浪头生。”《沅州道中》云:“云里诸峰堪入画,雨中无树不含秋。”郭撰《太皇太后挽词》云:“抚孤三十载,两世际和丰。渭水开姬历,涂山助禹功。鸡鸣问曙切,乌哺报刘同。遥想含饴日,徽音宛在躬。”又,《偶成》云:“去官人易懒,无累病常轻。”皆可诵也。相传:郭公之劾纳兰太傅也,趁其庆寿日,列欵奏之。旋带疏草,登门求见。太傅疑此人崛强,何以忽来称祝。延之入,长揖不拜,而屡引其袖。太傅喜曰:“御史公亦有寿诗见赠乎?”曰:“非也,弹章也。”太傅读未毕,公从容曰:“郭琇无礼,应罚自饮一巨觥。”趋而出。满座愕然。少顷,太傅廷讯之旨下矣。一说:郭初宰吴江,簠簋不饬,闻汤潜庵来抚苏州,自陈改悔之意,请另择日到任,果声名大震。汤遂荐之。后汤为太傅所倾;郭故劾之报师恩,亦以申公论也。
山左,即山东。
李之芳,(1622年—1694年),字邺园,山东武定人。明崇祯十五年(1642年)举人,清顺治四年(1647年)进士。康熙五年(1665年),任吏部侍郎。十二年(1673年),以兵部侍郎身份“总督浙江军务”。十三年(1673年),率兵平定耿精忠之乱。二十二年(1683年),回京任文华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进入内阁办事”,被尊为“阁老”。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离职家居,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病逝于家,享年72岁,康熙帝赐“文襄”。
郭琇,(1638年—1715年),字瑞甫,号华野,青州即墨县郭家巷(今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康熙九年(1670年)进士,授吴江县令。得到江宁巡抚汤斌举荐,升任江南道御史。康熙二十七年,献上《参河臣疏》,弹劾河道总督靳辅、户部尚书佛伦,升任左佥都御史。弹劾宰相明珠及大学士余国柱等,升任左都御史。弹劾少詹事高士奇结束党营私罪,被劾罢职回乡,复起为湖广总督,三年后又被劾罢职回藉。康熙五十四年,病故于即墨。有“铁面御史”之称。
董讷,(1639年—1701年),字兹重,号默庵,山东平原人。康熙六年探花,授编修。累擢至江南总督。为政持大体,有惠於民。左迁去,江南民为立生祠。二十八年,上南巡,民执香跪讷生祠前,求复官讷江南。上还跸,笑谓讷曰:“汝官江南惠及民,民为汝建小庙。”旋以侍读学士复出为漕运总督。死后赐祭葬,追加为正一品。
施闰章,(1619年—1683年),字尚白,一字屺云,号愚山,媲萝居士、蠖斋,晚号矩斋,后人称施侍读、施佛子。江南宣城(今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清顺治六年(1649年)进士,授刑部主事。十三年(1656年)出任山东学政。十八年(1661年),出任江西布政司参议,后裁缺归田。康熙十八年(1679年),应召博学鸿词科,御试授翰林侍讲,修《明史》。二十二年(1683年),升转翰林院侍读,充太宗圣训纂修官。同年病逝于京斋,享年六十六岁。博览经史,工诗词古文学。其文意朴而气静。其诗以辞清句丽见长,号“宣城体”,与高咏主持东南诗坛数十年。并与宋琬齐名,有“南施北宋”之誉。著有《双溪诗文集》《愚山诗文集》等十余种。
云门,周六乐舞之一。用于祭祀天神。相传为 黄帝 时所作。《周礼·春官·大司乐》:“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磬》、《大夏》、《大濩》、《大武》。”郑玄注:“此周所存六代之乐,黄帝曰《云门》、《大卷》。黄帝能成名万物,以明民共财,言其德如云之所出,民得以有族类。”
泰畤,音tài zhì,古代天子在泰畤坛祭天神。《史记·卷十二·孝武本纪》:太史公、祠官宽舒等曰:神灵之休,祐福兆祥,宜因此地光域立泰畤坛以明应。令太祝领祀,秋及腊间祠。三岁天子一郊见。
沅州,因沅水而得名。地处湖南省西部。清高宗乾隆元年(1736年),升沅州为沅州府,置芷江县附廓沅州府,属湖南布政使司。府治芷江(在今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下辖:芷江(今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黔阳(县治在今湖南省洪江市黔城镇黔阳古城)、麻阳(县治在今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锦和镇)共3县。民国二年(1913)废。
渭水开姬历,涂山助禹功。周人(姬氏)的始祖母姜嫄居住在邰地,位于姜水最下游的漆水入渭河处,即渭水边。涂山氏则是大禹的妻子。这两句是将太皇太后比作姜嫄、涂山氏,歌颂其贤良与功绩。
纳兰明珠,(1635年—1708年),叶赫那拉氏,字端范,建州叶赫(今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叶赫镇),隶属满洲正黄旗人。清代康熙朝重臣,词人纳兰性德父亲。迎娶英亲王阿济格之女,起家蓝翎侍卫、治仪正,迁为内务府郎中,历任内务府总管、六部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武英殿大学士、太子太傅等要职。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因朋党之罪被罢黜,恢复议政内大臣、光禄大夫,不再受到重用。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病故。
簠簋不饬,成语,音fǔ guǐ bù chì,簠、簋:都是古代食器,也用作摆放祭品;不饬:不整饬。意思是借指贪污,旧时弹劾贪吏常用此语。出自《汉书·贾谊传》:“古者大臣有坐不廉而废者,不谓不廉,曰:‘簠簋不饬’。”
汤斌,(1627年—1687年),字孔伯,号荆岘,晚号潜庵。河南睢州(今河南睢县)人,清朝政治家、理学家暨书法家,官至工部尚书,卒谥文正。一生清正廉明,是实践朱学理论的倡导者,所到之处体恤民艰,弊绝风清,政绩斐然,被尊为“理学名臣”。
【闲言碎语】
本条诗话记载了三位清代名臣的诗作。李之芳《与施愚山陪祀郊坛》,与前番介绍的曹锡宝《送梁阶平司农随驾木兰》一样,开篇大场面,最终落点在具体人。这首诗结尾一联“祠官解有登封意,独愧甘泉作赋才”,把施闰章比作创作《甘泉赋》的汉代文学大家扬雄,赞誉了施闰章的高妙文采,起到了密切同为朝臣之间的关系。只是此诗用典颇多,今人解读还是有些困难。郭琇的《太皇太后挽词》,同样也是用典不少,但这些典故都能够与太皇太后的身份贴切,这很不简单,没有深厚的文史功底,是不易做到的。当然,现在是用不着这样写了。如此写法,在现今时代一定曲高和寡,真能读懂的人只能是很少一部分了。
说实在的,最吸引我细读这则诗话的,是袁枚在此记录了郭琇弹劾明珠的故事。郭琇在向康熙递交了弹劾明珠的奏折之后,来到明珠正在祝寿的筵席上,当面羞辱明珠。这个场面太有戏剧性了,确实很吸引人。由于明珠在历史上评价不是很高,被不少人视为奸臣,所以,这个场面很让人解气,流传颇广。不过,我仔细想了想,这样的事情不太可能发生。第一,递交给康熙的弹劾奏折到底会不会得到其批准,郭琇不知道,所以不敢有此作为。第二,即便是其弹劾明珠是揣摩出了康熙的心思,知道一定会批准其奏折,但何时批准?怎样处置?郭琇是不知道的。在康熙批准之前,郭琇也不敢泄露奏折的内容。第三,就算是郭琇知道了康熙已经批准,他也不敢在圣旨到达之前羞辱明珠,这等于提前公开了圣上旨意。假如皇帝改变主意收回成命,郭琇就是妄揣圣意,羞辱上官;假如明珠在看到郭琇的弹劾奏折之后,起兵造反或者畏罪自杀,郭琇也必定承担泄密致乱之罪,被砍脑袋是必然的结果。有这三个因素制约,郭琇是绝对不敢在圣旨下达之前,公开羞辱明珠的。所以,再热闹、再解气的历史记载,都不能轻易相信。
为了证明我的推测,翻看了《清史稿·卷二百七十·列传五十七·郭琇》,果然无此记载。
郭琇,字瑞甫,号华野,山东即墨人。研究清史的人几乎都绕不开这个名字。此人号称“郭三本”,以其三本奏疏,参倒了一批权臣、近臣,极大地改变了康熙朝的权力核心圈人事结构,成为康熙处理明珠结党营私巩固皇权的的重要政治打手。
郭琇中进士后,在苏州吴江县任县令八年,经江苏巡抚汤斌推荐升任江南道监察御史。在进入清廷政治中心后,观察朝廷权力斗争形势,揣摩康熙心思与动向,及时出手为康熙扫除统治障碍。
第一本,《参河臣疏》。康熙二十七年(1688)正月二十二日,郭琇第一次以监察御史的身份向朝廷上《参河臣疏》,“参劾时任河道总督靳辅靡费帑金、治河无功,靳辅遭到罢职”。然而,此疏尽管当时曾轰动朝野,但靳辅被参确实冤枉。事实上,郭琇的这一本实在是大胆的政治投机。靳辅与明珠关系很好,其治河方案与江苏巡抚于成龙意见不一,而于成龙则与明珠不睦。康熙对靳辅的治河方案也不满,但他没有直接表态,只是下旨要九卿会议,尚书张玉书、左都御史徐乾学极力反对。徐乾学是郭琇的老师,于是,郭琇上疏弹劾靳辅,正中康熙下怀,靳辅被罢职。而郭琇则投机成功,被提拔为佥都御史,进入了都察院领导班子。
第二本,《纠大臣疏》。康熙二十七年二月,郭琇被提拔为都察院协理院事左佥都御使。这个月,郭琇新官上任,立刻又给明珠等人奏上了一本。明珠是满洲正黄旗人,由于对康熙皇上的忠心效力,加上在平定吴三桂作乱时立有大功,很快从一名侍卫成长为武英殿大学士兼太子太傅,成为权倾一时的朝廷重臣。明珠独揽朝纲,表面上为人谦和,实际利用康熙皇帝的信任结党营私,甚至贪污纳贿。郭琇弹劾明珠等背公结党、营私纳贿。此疏致使当时内阁中五位大学士中的明珠、余国柱等四位大学士遭到罢黔,仅剩王熙一人。随后,郭琇在一年内得到康熙皇帝多次拔擢,官至都察院掌院事左都御史,成为都察院一把手,官居从一品。这第二本《纠大臣疏》是不是政治投机呢?《清史稿》载:“大学士明珠柄政,与余国柱比,颇营贿赂,权倾一时,久之为上所觉。”当时明珠、余国柱等人的擅权、贪婪朝人皆知,康熙皇帝一不聋二不瞎,当然也是知道的。但总得有朝廷大臣参他,皇帝才好借故治其罪,所以,郭琇的参本其实也是迎合圣意。貌似以卵击石,实在胜券在握。《清史稿》云:“盖由圣祖已悟其奸,而琇遂得行其志。”另外,汤斌在朝辅佐太子胤礽,成为太子一党,遭明珠等人忌恨,多次向康熙奏报其言论,致康熙召其责问。康熙二十六年,汤斌郁郁而死。郭琇此举,亦有为其恩公复仇之意。
第三本:《参近臣疏》。康熙二十八年,郭琇再次上疏参劾近臣高士奇等招摇撞骗等不法之事。郭琇弹劾少詹事高士奇、原任右都御史王鸿绪、给事中何楷、修撰陈元龙、编修王顼龄等植党营私、徇情枉法、贪污自肥等罪行,结果,五人遭罢斥。
郭琇的三大疏,无异于连环惊雷,使得朝廷官员大为震动,引起“群党侧目,百端交构”,“天子为之改容,举朝为之失色”。常言道:“出来混总是要还的。”随后不久,郭琇曾经致书山东巡抚钱鎯,请托举荐即墨知县高上达事被揭发,经查属实,上报夺官。其在吴江任职期间,下属亏空漕粮二千多石,隐瞒不报,私自在康熙二十七年买粮补足的事情也被揭发,按律当流放。康熙命改降五级调用。康熙二十九年,吏部推举郭琇任通政司参议。康熙谕旨,令郭琇退休回原藉。郭琇的三年轰轰烈烈的弹劾权臣生涯就此结束。一个小小的七品县令,到京师之后,三年上三本,参倒内阁班子五位成员中的四位,自己也从一个普通御史登上了都察院一把手的位置,成为九卿之一,又忽然被他人参劾,下旨夺官,休致回藉。如此大起大落,不能不说,郭琇成了康熙的政治打手,在完成了政治棋子的使命之后成了弃子。
九年后的康熙三十八年,康熙又想起了郭琇,令其任湖广总督。郭琇当言官时指责别人错误容易,而自己当封疆大吏就不那么简单了。不到两年,毫无政绩,请求病休,未允。郭琇擅权,命夺黄梅县县令官印,被参劾,部议应当夺官,康熙表示,清查丈量田亩的事情未完,暂缓处理。康熙四十一年,因为辖区内苗民抢掠,官兵征剿被俘后私赎归营,隐匿不报,终被夺官。康熙五十四年,卒于原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