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他都有一种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感觉。这不仅仅是因为他年纪已经大了,当然,他已经谢顶,头上的那些个白发已经无论如何也不可能遮盖住所有锃亮的头皮。他的无力感似乎从那件事后开始。
他就这样孤独而有些呆滞地望着窗外。其实,那外边也没有什么好精致,最少对他来说,那浅浅地一圈山吸引不了他的兴趣,山边上的牛和牵牛的老汉也很普通。这些对于一个从小在山里生活的人来说,平常而单调之极。
他四十年前离开这里,四十年后又回到这里。这里就是他的故乡。四十年过去,一切都似乎没有什么改变。不过,也不能这样说,改变还是有的,最少,他的皮肤松弛了,牙齿掉了换上了烤瓷牙,还有,当年的少年变成了一个老汉。
叮咚!他厌恶这宾馆的门铃。
他不得不打开门。进来的,是拿着长枪短炮的记者。
“刘老,回到阔别几十年的故乡有什么感受?”
“刘老,听说你已经厌倦了漂泊?要永远住在这里?”
“……”
故乡?哦,这就是我的故乡呢。不过,好奇怪,他回到了故乡却什么感觉都没有。这是我的故乡,却又似乎不是我的故乡。他嘀咕着,不过,他的话没有告诉那帮子记者,只是打着哈哈,胡乱地说着关于故乡的回忆。
“那时候,天很蓝,就像一块蓝布浸染在水缸里。那时,我的邻居很热情,端着一碗红烧肉,非要给我夹几块,我不吃,他还很生气。……”他慢慢地说着,好像真得陷入了过往之中。
记者们也记得很认真。
他现在是全国有名的教授。他的话自然是对故乡最高的礼赞。
其实,很多年前,他曾经冤枉了邻居偷了他们的鸡,惹得双方的父母口舌大战惊动了整个的一条长街。从此,他们经过了十多年的冷战。后来,他和邻居的同学各奔东西。一个去了北方一个去了南国。
“你回来了?老刘哥?”窗外,映出一张脸,那是一张同样饱经沧桑的脸,三角眼,小嘴巴,干瘪着,脸上沟壑纵横。他一愣,认出了,那不正是邻居的同学。
他的滔滔不绝被这张脸打断了。他快步走向窗户,打开窗,一股新鲜的山风透了进来。不过,在他开窗的一瞬,那张脸消失了。
窗外,什么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