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正是实行后,有多部法律将完成历史使命,随着民法典的正式施行而退出历史舞台。我们就看一下从2021年1月1日之后,都有哪些法律被废止了呢?还是先看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六十条:“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这里提醒朋友们注意,废止的法律,在生活中失去效力,不再是法律渊源,案件的处理将以民法典的规定作为裁判的依据。朋友们在援引法律条文时,且不可再援引法律明确废止的法律中条文作为法律依据。另外,还有一点需要注意,之前有段时间,我们有时候会听到有的朋友说,从明年开始就没有婚姻法了。这样的说法应该说是没错,不过听起来,给人的感觉好像是没有调整婚姻关系的法律似的。请朋友们不要误会,民法典第1260条所列的这些法律废止了,不是相关的规范内容就不存在了,只不过是,之前这些法律的规范内容被民法典的内容所取代而已。相关规范内容你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