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从党的二十大报告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多次重要会议,都强调了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坚决整治。这一举措不仅体现了我们党对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更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保障。
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虽然大多涉案金额小、干部层级低,但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些“蝇贪蚁腐”现象,严重侵蚀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党群干群关系,是我们必须正视并坚决铲除的毒瘤。
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强调,要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这不仅是政治要求,更是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牢固树立人民观点,厚植人民情怀,站稳人民立场,紧盯群众最关切的现实需要、最反感的作风问题、最痛恨的腐败现象,以“超常规”的政治自觉和惩治力度,推动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在具体实践中,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行动,构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治理机制。例如,海南省定安县纪委监委从组织保障、发现问题、案件办理和长效治理入手,构建了“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格局。他们通过整合各类监督资源,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工作进展会商协调联动机制,实现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全面监督检查。同时,他们还注重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案件,通过精准施策、集中攻坚,推动整治工作全域提升。
这些经验做法表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须构建常态化治理机制,统筹协调各方监督力量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要坚持系统谋划,一体压实“三个责任”,构建起党委政府主导、职能部门主抓、纪委监委监督的责任体系。要优化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的渠道和方式,为精准监督明确路径。要紧盯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少数,坚持靶向整治、标本兼治、系统施治,深挖腐败根源,拔除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的“烂根”。
此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必须注重以案促改,实现治理常态长效。要通过查办案件,把脉问诊,直击“病灶”、开出“药方”、根治“痼疾”。要找准问题根源,查找行业性系统性深层次原因、体制性障碍和机制性梗阻,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案发单位、案发领域、案发地方加强源头管控、堵塞管理漏洞、优化系统治理。要规范权力运行,梳理涉及群众最关心的村级小微权力事项,制定规范小微权力清单和履职流程图,督促基层单位“照单履职”。要提升治理能力,健全基层监督体系,织密群众监督网,推动基层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总之,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必须以坚定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持续推进这项工作取得实效。只有这样,才能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让党的执政根基更加稳固,让国家的发展更加繁荣昌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