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到大,身边从不缺学霸,那时候有多迷恋自带学霸属性的人呢,觉得他们看起来永远那么高冷,对,当时认为是高冷而不是木讷,觉得他们脑子里想的是各种各样尔等凡人从来不会思考的问题。每次下课其他同学们都在打打闹闹,他们仍在伏案沉思;上体育课其他同学在嘻嘻哈哈,他们拿着单词本背单词……
从小自带永远和男生打成一片属性的我,无疑是一个疯丫头。有一段时间特别迷恋穿着白衬衣,坐的笔直,规规矩矩的上课的小男生,觉得他们连皱个眉头都是帅的。可真正接触下来,发现他们给人的感觉是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规矩的小男生好则好矣,但是总觉得缺少了点什么,当时不清楚,现在恍然明白,他们就是太无趣了。
刷微博的时候看到一个笑话,说为何不喜欢和淑女一起跳舞?因为她们跳舞的时候也在夹着腿,你觉得会好看吗?
有趣是多么有趣呢?
它不是死皮赖脸毫无节制的开玩笑,而是不知不觉中让你感觉到的个人魅力,通俗点就是你乐意和这个人玩,你觉得和这个人玩的很开心。
有趣的人是怎么样的呢?
乔一的《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里面有一个桥段:有天和朋友聚会回来,我心血来潮,要和他演“强抢民女”。他一口答应,正准备强抢,被我一把推开,“不不,今天你演民女。”他想了想,“行!”然后这厮手脚麻利地脱了衣服,躺在床上冲我招手:“流氓快来。”
看到这里真是忍俊不禁,一生那么长,总有那么一些时候会感觉到人生的乏味,偶尔开个有益身心的小玩笑,便可能会驱散一整天的疲劳。
近来在读冰叔的书,觉得他书中的主人公个个都是有趣的主,每一件事情读起来总能让人崇拜他们,为什么他们的人生总是这么有趣,活的总是那么潇洒呢!
冰叔说:这个世界很有趣,有些人忙着做事,有些人忙着做梦,有些人忙着做戏。还有一些人不慌不忙,既做事又做梦,又在人生这场戏里做自己,做来做去做成传奇。哪种传奇?1.平行世界,多元生活2.既可以朝九晚五,又能够浪迹天涯3.有梦为马,随处可栖。
每个人都羡慕这样的生活吧!把人生过的有滋有味,生活真的是随心所欲了。有趣的人总是想着如何活的有趣,而不是守着一份工作拿着一份死工资,一辈子碌碌无为,平平淡淡的过完一生。
有趣的人便会写出有趣的作品,就像冰叔,动不动就打哭你信不信,动不动就胖十斤……心中保留一份天真,生活便会有趣的多呢!
有趣便是最大的才情,和有趣的人在一起,人生也会变得不那么无聊,日子也不会发霉哟!
这样,那就做个有趣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