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分布在大街小巷的理疗机构非常多。除了有几个身体不舒服,偶尔去几次的年轻人外,常驻那里的,都是些大爷大妈。他们做做理疗,说说家长里短。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度过。
因为颈椎不舒服,我也常去做理疗。
今天,我到店子里,还有两个人没做完,需要等待一会儿。
我坐在外面,听见里面有两位大妈,正在劝一位瘦弱的妇女: “ 房子坚决不卖。女儿要回来住也不能同意。你没事就来这里做做理疗。老姐妹们有说有笑的,一天的时间就打发过了。”
那位妇女苦笑道:“ 我也想自己好过呀。我也不想再给她当牛做马,受她的气了。可是我也是没办法呀,我又泼不过她。”
其中一个老大妈道:“ 你就是太软弱了。她这是在坑你,你都不知道。”
我非常好奇。这样参与别人的家务事,是你的亲属吗?不是的话,有点不妥吧!
那妇女,要去接放学的孩子了。拎着手里的菜出了理疗店的门。
看着她远走的背影,旁边的机子上正在做着理疗一位大叔问:“你们在说什么事儿呢?刚才没听明白。她在,我又不好意思问。”
那两位大妈是那个妇女的老邻居。俩人互相补充着,说了有关这个妇女的事情。
我们姑且叫她王姐吧。
王姐是一家企业的工人,负责打扫卫生。她的老公,在女儿三岁多的时候,跟另一个女人好上了,提出与她离婚。房子留给了她。净身出户。
女儿五岁的时候,王姐又与一个带着女儿的男人成了家。王姐看自己的女儿会受对方女儿的气,没多久,又离婚了。从此未嫁。
女儿每次哭闹,问她要爸爸的时候,王姐总觉得亏欠了她,没有给她一个完整的家。于是对女儿百依百顺。女儿的性格也越来越暴躁。在学校里,连男孩子都敢打。
女儿经常跟她说:“妈妈,什么都别怕。以后我会保护你。”
虽然女儿平时撒泼耍赖,没少折腾她,但王姐听了这话,当时很自豪。
成绩很一般的女儿,后来上了职校。毕业后,王姐找亲戚,托关系。人们看她一个女人带孩子不易。帮她女儿安排了工作。
后来女儿找了男朋友。他在一家手机店里打工。两人是通过手机摇一摇认识的。
王姐劝女儿,找对象应该慎重。各方面条件都要看一看。她觉得那孩子没什么特长,以后也挣不了什么钱。言下之意就是不同意。
女儿一句话就回了她:“你自己都找不好,少来管我的事。”
女儿为了在同学同事面前有面子,强迫妈妈借钱,给她买了一套小产权房。
王姐当时觉得,只要女儿过得好,自己每个月的工资存点下来,慢慢还这个钱,也没有多大的事儿。
有了孩子。女儿辞了工作。孩子稍大一点,她就借钱开了美容店。因为脾气不好,经常说话得罪顾客,客人越来越少,所以美容店也只好关门。
女儿要王姐帮着还钱。理由是:我也想好好挣钱,让你过上好生活!可是我就是没挣到钱。
后来有一段时间,女儿闲着,学会了打麻将。经常有人来找王姐要赌帐。为了得清静,王姐也只好一笔一笔的还掉。
女婿不敢管女儿,王姐曾和女儿交涉过。女儿的反应就是摔桌子打板凳。“谁让你不给我找一个有钱的爹呀。”一哭就是俩小时。
总觉得愧对孩子的王姐,就这样,像赎罪一样,过着小心翼翼的日子。
不知道女儿什么时候,用王姐的身份证和手机号,办了一张信用卡。透支后无法还钱,有电话打给王姐。规定在某时间内让她还钱。王姐不明情况,说自己既没有办卡,也没有借钱。
这下有关部门出面了。了解情况后, 女儿先被拘留。
王姐又开始心疼女儿。去看她。
女儿流着眼泪,哭诉着:“妈妈,求求你先把钱还了。我以后会好好过日子的。我会对你好的。我又没有爸爸。你不救我谁救我啊。”
王姐的软肋又被捏了一把。东拼西凑。把钱还了。后来女儿也出来了。
现在外孙女已经上小学。王姐也退休了,每天接送孩子。有时路过理疗店,在里面坐坐,等放学时间。
在那两位老姐姐问询下,王姐说女儿最近提出了两个条件:一,卖掉她的房子,拿钱去做生意。二,卖掉自己的房子,搬回来和她住。必须2选1。
于是就有了开头的那段对话。
明眼人一看都知道,卖房子那钱,也不一定能做成生意。八成去还赌帐。
王姐为难,想保住房子,可她惹不起女儿。怕她一哭二闹三上吊。更怕外人笑话。可如果回来的一起住话,王姐就再没有片刻清闲了,生气的时候,都不知道躲到哪里去哭。
那几个老大妈都感叹,说王姐养了个白眼狼啊。有个人还联想起东郭先生和狼的故事。
我心里不是滋味儿。
下午,和一个朋友说起这件事,她很疑惑:现在是法治社会,为什么有些人对健全的法律制度不了解?在所谓的亲情面前,一味的迁就忍让,直到闹出有关生死的事,才想起用法律解决吗?
我说,老百姓的话就叫家丑不可外扬。可能很多人会认为,王姐的事,只是一般的家庭矛盾,不够打官司的“级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