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翻来覆去到凌晨两点多,才迟迟入睡。早上起来的时候,感觉鼻子里的鼻涕马上要就出来了。一起身,它还是滴到了被子上,居然是血。好久没流了哎,紧接着捂着鼻子飞下来,寻找纸巾。大概擦了一下后,我最先想到的竟然是如何将被子上的血迹清楚。水,水,水!拿了块湿巾猛地擦了起来,看见血迹慢慢消失,心生喜悦。却才发现鼻血又要滴出来了。哎哟,鼻子的事情都没处理好,我竟然更关心被子的问题。洁癖是越来越重了。从何时起我变得这么爱干净,甚至容不得脏的存在,哎哟哟。
记得三四岁的时候,那时我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每次从外面回到家后,总是先把袜子脱掉,先去洗脚,这是他们教我的。然后将衣物整整齐齐地叠好,否则什么事也做不下去。没想到,这一习惯,竟坚持了这么久。小时候良好习惯的养成,的确会影响一生。脱袜,洗脚。脱袜,洗脚。否则不舒坦。后来总是想着想着,用什么洗脚好呢,洗手可以用洗手液,洗脚为什么不可以。脚和手是同等重要的,行走千万里,靠的不就是脚吗。于是我的洗手液从此变成了洗手脚通用液。
以前在家的时候,娘做饭时就让我帮她擦个地,我也不好拒绝。虽然任务量不大,但我就是怕弄脏手阿,拧抹布啥的,手不得不脏。手即使有一点点脏我都忍受不了,必须要清洗地干干净净的。但擦着擦着,我更爱干净了。不仅仅是对自己的干净,还有对环境的。宿舍的卫生,当然没法跟家里比,也不是每个人都那么爱干净。那只能委屈我了,也就是简简单单的随手清理,于我来说并没有太大的负担,也反而让宿舍的环境更加整洁。看着整洁,我是满心欢喜阿。摊上这样一个我,宿舍卫生就再也不愁了。
记得我第一次兼职去做服务员的时候,经常要用抹布,每次用完抹布,便要去用水狠狠地洗手。过了一会,又要去擦桌子,完事后再洗,可怜的手就这么反复接受我的虐待。一般下班的时候,我是负责清理厕所,一定要弄得干干净净。我毫不吝啬地扯下长长的卷纸便开始擦,擦的开心?纯粹!每当擦完,看着干干净净的厕所,真的是很白很白,便会心生自豪感,我这么个爱干净的小伙子,不当清洁工白瞎了。如果此刻刚好有人进来,把我的劳动成果玷污一番,我的心仿佛会像被雷击一样,非常痛,不爽。等到最最后,我们要清理地面。把椅子摞到餐桌上,然后拖三遍地,我也是涨了见识。第一个人用湿的拖布狠狠地拖,尽可能把污垢都清掉,第二个人呢,把满地含着污垢的脏水,刮到,也就是拖到排水处,至于第三个人,用干燥的拖布,最后再来一下。如此一下,再脏的地面,等到下班拖完,总是像新的一样,能反光的哦。要拖的面积不小,只好放音乐,以听歌拖地为乐。听着那节奏感极强的电子音乐,使出吃奶的力气去拖,很是爽快。
爱干净嘛,总是要付出一次次小劳动的代价,脏手就洗手,脱袜就洗脚。还好,我不懒,我也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