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教育的基本特点:
1、素质教育必须面向全体人员,任何一名社会成员,均必须通过正规或非正规的途径接受一定时限、一定程度的基础教育。
第一,保证接受教育成为每一个人的权利和义务。接受素质教育是每一个青少年最重要、最根本的权利。
第二,保证使整个民族的文化素养在最低可接受水平之上,杜绝新文盲的产生。
第三,素质教育的最终目标是为未来的合格公民奠定素养基础。
2、素质教育向儿童、青少年提供的是“基本素质”而不是职业素质或专业素质,是让学生拥有“一般学识”(general learning)而不是成为某一专门领域的“小专家”或某一劳动职业的“小行家”。一个人只有具备了良好的基本素质,才有可能实现向较高层次的素质或专业素质的“迁移”。
3、素质教育的“发展性”强调的是“学会如何学习、学会生存”。真正的教育是形成自我教育。素质教育倡导尊重、发挥和完善学生的主体性。注意培养学生强烈的创造欲望、创造意识和创造能力。
4、素质教育的根本目标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能力、促进发展,是指在正确处理知识和能力之间的关系。
5、素质教育要立足于未来社会的需要,而不是眼前的升学目标或就业需求。素质教育就是要改变教育的惰性和保守性,它的目标是使年轻一代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
素质教育的目标:
1、素质教育的目标是提高国民素质;而“应试教育”的目标是“为应试而教,为应试而学”。
2、素质教育以提高国民素质为目标,必然要面向全体青少年,面向每一位未来的国民。
3、素质教育为了提高国民素质,促进受教育者在自主活动中将外部教育影响主动内化为自己稳定的身心素质。
素质教育的目标是培养成功的人格,全面发展人的德、智、体、美、劳等几方面的素质。素质教育进一步完善了全面发展教育;素质教育深化了全面发展教育的内涵。根本途径就是实施全面发展教育。德育、智育和体育是促使受教育者获得全面发展的基本手段,也是提高受教育者素质的根本途径。
青少年素质教育共分十三部分:
(一)、了解自己,强化自我意识:
在小学阶段,孩子开始尝试自主的与同学交流,但由于心智正处于由模糊向清晰的意识转变,常常会产生自我矛盾的错误意识,会在迷茫、不自觉中对自己心灵进行伤害。一旦孩子有了正确的自我认识,就会自信,减少自我伤害,培养孩子良好的自我意识,了解自己,克服自我紧张,完善自我,培养自信将为孩子的未来成长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了解父母,树立正确的家庭观:
在9——12岁期间,孩子自我意识增强,心理意识开始产生独立,与父母交流逐渐减少。该阶段是孩子逆反心理的萌芽期,也是父母与孩子产生矛盾的初期,同时也是孩子建立良好的家庭观的最佳时期。是了解父母,认可父母避免孩子在青春期出现家庭逆反心理的关键。
(三)、认识老师,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在学校里,主宰孩子的是老师,孩子与老师的关系是最直接影响孩子对学习好坏的外因,孩子对老师的认知程度越高孩子越喜爱学习,反之就会出现偏课或厌学。帮助孩子学会正确对待老师,学会与老师和谐相处,如何适应老师,适应学校是促进孩子学习,预防孩子与老师发生问题,避免孩子在学校发生心灵伤害最有效的办法。
(四)、我与学习,了解学习的重要性和目前的学习现状:
在小学3——6年级的孩子常出现成绩不稳定、上课注意力不集中、爱搞小动作、贪玩,回家不主动写作业,主要原因是孩子对学习还处于被动,不明白为什么到学校,学习是为什么,为谁学习。在孩子被动学习的情况下,家长无论如何操心、努力孩子的学习都不好,家长稍一放松,孩子的成绩就会下来,孩子还容易对学习还产生反感,产生惰性。
在小学阶段要让孩子理解明白到学校干什么,什么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明确学习的目的,通过学习和培训帮助孩子内视自己,培养主动学习意识及良好的学习习惯,这个时候正是对孩子当下学习和以后学习的关键时期。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教会学生从小懂得做人的道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是培养人的基础工作。无数历史事实证明,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他们身上所体现出的美德、智慧、意志和毅力都是从小养成的。“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教育应该从传统的教育模式向开放教育模式转变,从管理教学到自觉学习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