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驮回家的芋艿是姐夫种的。
一大袋,压得我胳膊酸涨,四五天后才缓过劲来。
芋艿籽和芋艿头粘一块儿,没分离,这是姐夫的作风。老爸可不一样。每次,他总将芋艿籽的“毛发”撸得干干净净,净挑卖相儿周正的装进我的袋里,芋头和个头极小的早早被截流下来。
芋头不如芋艿籽糯软,这是“乌节尖”(音)品种的特点。若是闻名在外的“奉化芋艿”,自然是“头儿”更美味,籽就相形见绌些。各有侧重,不可兼得。
工作之余,姐夫将自留地打造得风生水起,各色应季蔬菜挤着进家门,据说芋艿就挖上来满满三蛇皮袋。那天去姐家扛芋艿,隐约听见姐问:“芋头还好吃吧?这次再拿一个去。”姐夫接上说:“芋头又不好吃,不用拿吧。”其实,那芋头切成片,高压锅一焖,与萝卜混炒煲汤,大冬天里围着舀上一匙匙,周身都舒坦了。“芋头味道还行啊。”我这么一说,姐立即哈哈笑了,脸上洋溢着“胜利者”的得意。我真不是维护姐姐而违心一说,现在的芋头确实比小时候的好吃。
芋头周围团聚的三五个籽儿,却是狡猾又任性。不扔吧,削时添阻力;扔吧,又觉可惜。那模样儿与芋头像得很。那次,我边洗边说:“这几个粘得牢牢的籽像不像被宠坏的孩子?附在母亲身上揪也揪不掉。那些真正有能力的,早自个儿远远发展去了,且长得好看又好吃。”闻之先生听见我的“自圆其说”,笑了。
芋艿也是懂哲学的。而且更形象地揭示出人类范畴的普遍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