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肚子厨子与小咪咪公主

昨晚我正躺在床上百无聊赖,偶然间看到一组漫画,眼前一亮,赶紧推了推吴先生,“你看这画上画的好像是咱们俩!” 吴先生接过手机正准备看,我又补充:“当然,你是那个胖子。”

我和吴先生争论了好一会,这画上画的到底是情侣还是父女。然后突然意识到我真的很幸福,我的爸爸和我的吴先生都是胖子,他们都把我捧在手心里保护,陪我长大。

最美好的爱情该是什么样子?或许每个女孩心中都有不同的定义,但是对我来讲,应该是这个样子。。。

早起帮我买早餐

吴先生不愧是广东人,虽然睡得晚但是起的早啊(这句子没毛病啊)。每天七点十五吴先生的闹钟准时响,我总是睡眼朦胧的问他:“这么早起来干嘛?”他总能以一个我无法抗拒的理由回答我:“我去给你买早餐,你多睡一会儿。”

叫我起床

每次基本上吴先生提着油条或者麻团或者饼饼和一些菜菜开门回来的时候,我还赖在床上。他试探性的叫我:“宝宝起床了!”回答他的总是:“嗯,再给我两分钟。”然后他就开始唱《最长的电影》“再给我两分钟。。。”我还不动的话,他就拿着油条塞到我嘴边,我一饿就起来了。

帮我梳头发

遇见吴先生的时候我已经是短发了,后来因为屡次遇见不良理发师,头发就一直没留长过。因为头发短,吴先生总是叫我 little boy,他总说跟我走在一起别人会以为他是GAY。每次街上看到头发长长、腿细细的姑娘,他总是眼睛盯着人家,嘴里叫着小姐姐。我问那我呢,他一脸谄媚的说:“你是老干妈呀。”

我发誓,为了摆脱如此受侮辱的命运,我说:“我要留长发!!!” 那时候电视里正播着亲子节目,有个明星爸爸正给女儿梳头发。吴先生说:“好呀,宝宝,那我也可以给你辫小辫子,把你打扮成小公主。”

我问:“那在你心里,我是小公主吗?”他立马换了口气说:“你是老干妈呀!”

陪我读书,和我一起进步

自从年初和吴先生一起换了工作以来,我意识到了坚持阅读和写作的重要性。以前无论是想做一名旅游体验师,想做一名业余作家,还是想做一名业余摄影师,似乎所有的想法都只停留在“想”的阶段。现在我终于逐渐克服了眼高手低的毛病,买了Kindle Unlimited 看各类感兴趣的书,偶尔写书评;报名参加英语考试;也用更多的时间出去行走,发现更多城市和生活的美,并用照片和文字记录下来。上海的冬天很冷,我都是窝在床上打字,时间长了手指很凉,吴先生就握着我或者把手放到他的肚子上帮我暖。我一直没有成为自己理想中那种“很厉害”的人,但是我知道我现在正在一步步努力,做出成绩,而这个过程中有吴先生一直陪我,和我一起读书、写文章、去那些想去的地方,我真的很幸运。最能让一个人进步的方式就是,陪着她一起。

我很庆幸可以认识吴先生,虽然我们性格不同,成长在不同的环境,却读了同样的专业,有着同样的兴趣爱好,这使得我们总有说不完的话,也让我们更好的理解彼此。

我很喜欢看那种小段子,说男孩子本来成绩不好,为了喜欢的女生,努力考了很好的学校,拿到了和她一样的通知书。一份好的感情一定可以帮助你成为更好的人。

陪我一起旅行,探索未知的世界

旅行不仅仅是发现世界的过程,也是遇见更好的自己,发现爱的过程。

我们会去最纯净的海中浮潜,和那些色彩斑斓的鱼群一起游来游去;我们会去最炎热的沙漠中探险,及时风暴来袭也松开彼此的手;我们会去等待最唯美的日落,看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我们会去攀登最险峻的山峰,在山顶用红牛干杯,享受一览众山小的成就感(吴先生必定指着山下,对我说:“宝宝,你看看这是朕为你打下的大好河山。。。”)

每一次和吴先生一起旅行总能让我充满期待,期待着未来一段时间会有怎样的遭遇。。。

但即使,没有足够的时间或者足够的资金去远途旅行,我们探索世界的行动也从未停止。我跟吴先生说过,如果两个人在一起是真的开心,不论是出海坐游轮,还是平常一起坐公交车,甚至是找个悠闲的午后,只是漫无目的的压马路都好,都会觉得很有趣,都会觉得这个世界很美好。

是个可爱的胖子,让我可以靠在他的肚子上

可能是因为我自己太瘦了,根据 “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理论,我对肉肉的胖子有着莫名的好感。我的审美经常被人吐槽,比如特别喜欢孙红雷。当别的小孩都还喜欢白雪公主的时候,我喜欢的确是她的后妈,哈哈,我知道我是个特别的孩子,所以也会遇到一个特别的胖子。

老实讲,吴先生并没有真的很胖。有天晚上,我不小心碰到他的腿,我说:“你的腿毛扎到我了!” 他却回了我一句:“不要碰我的玉腿。。。” 憋到我内伤。反正吴先生的腿不算粗,胳膊也不粗,更是长了让人羡慕的小V脸,以至于我经常拷问他是不是去韩国削骨了,唯独肚子很大。

简直没有什么语言可以描述我对吴先生大肚子的喜爱。像我这种不吃饭的时候就有腹肌的瘦子真是羡慕不来。我最喜欢抱着他的肚子,跟他说:“我听到了宝宝的呼吸声。”或者趴在他的肚子上,跟他说:“宝宝刚才踢我了。”

可以把我举高高

虽然吴先生只有心情好的时候才承认我是小公主,但是至少对于举高高还是乐此不疲的。吴先生没有很高,也没有很大力气,有时候是抱着我的腿,让我体验当姚明的感觉;有时候是抱紧我,举到半空,然后突然松手,等到手能够摸到他肚子的时候,又接住我,称之为海盗船式。他说小公主就是要被举高高。

做得了一手好菜

俗话说得好,要想留住一个女人的心,就必须先留住她的胃。

吴先生作为一只胖子,必须有拿得出手的厨艺才对得起他的肚子。但是最神奇的是,即使只有一个电饭锅,他也可以做出各种各样的好吃的。有天他去买了面粉,非要做饼,我说没有平底锅做不了,结果他不仅做了葱花饼,还做了各种形状的花卷。自此之后就乐此不疲的做饼饼,其实我知道他可能是小时候没玩过橡皮泥。

以前我妈常跟我说,我嘴太叼了,以后可能要找个米其林大厨才能养活我。有一天吴先生做虾,喊我帮他拍照,他说要写一个教程,告诉大家怎么样用最简单的材料做好吃的食物。他说他吴小厨马上就要红了。

会讲睡前故事

可能是小时候没怎么听过爸爸妈妈讲故事,所以对睡前故事一直都有执念。睡觉之前我总跟吴先生说: "给我讲个故事我才睡觉,我要听大灰狼和小红帽的故事。" 他还真的有耐心,用他所有的想象力编着不修边幅的黑暗童话。我听的也特别上瘾,让他一直讲下去,这故事可以讲一辈子。

在对方面前可以展示最真实的自己

那些需要精心化两个小时妆才能出门见男朋友,小心翼翼揣摩对方心思生怕一不小心说错话惹得对方不高兴的女生经历的更像是暗恋而不是爱情。

我不需要电视剧里那些看似轰轰烈烈的爱情,生活不需要那么复杂。我喜欢跟吴先生一起拉着手走在那些安静的小路,我喜欢跟吴先生一起去菜场买菜看他回家做饭,我喜欢跟吴先生窝在床上看漫威的电影,虽然我并不喜欢他总是一开始就剧透的习惯,我喜欢跟吴先生一起读书,我喜欢跟吴先生做所有我们一起做的事情。

他喜欢用我的手机对准他的鼻孔自拍,摆出各种像狒狒一样的表情和动作。有时候放了屁不承认,有时候干脆把空气扇向我的方向,真的跟他生活在同一个空间下的空气质量很差。

做我一个人的英雄

认识吴先生以前,我一直以为我会做一个事业成功的女强人,功成名就,然后孤独终老。但是原来,当你遇到会一直保护你的那个人的时候,你就不会想再一个人度过剩下的时光。

有天晚上正准备睡觉,突然听到厨房有奇怪的声音,我们反反复复打开灯去查看,但是什么都看不到。因为是住在一层的公寓,老城区正在改造,附近很多房子都被拆迁了,所以吴先生说可能是老鼠爬到管道里了。我说老鼠我不怕,但是看不见它,光听着弄出来的响声太吓人了。吴先生就拿着扫把,像个超人一样,站在厨房对老鼠做宣言: "鼠鼠,你赶快离开!不许吵我宝宝睡觉!不然等我抓到你,就把你煮了吃!"

他从来没有说过天塌下来我替你顶着之类的豪言壮语,但是在一件件小事上护你周全,让你安心。

嫉妒我和其他同性异性在一起,但是给我足够的空间

嫉妒心是判断一个人是否爱你最有用的标准。虽然我们很享受二人世界,但是也会有彼此各自的朋友和独立的空间。

我跟吴先生有一些共同认识的朋友,很多都因为关系很好,所以开玩笑变成我的男朋友。每次我跟朋友发消息的时候,他也会呼吸凑过来看,也会假装生气问我: "那个男人又给你发消息啦?" 哈哈哈,吴先生吃醋的样子真可爱。

睡觉不打呼,不跟我抢地盘

没错,睡觉不打呼是我对男朋友仅有的两条不可打破的硬性标准,另外一条是不抽烟。

但是自从到了上海,不知道是气候不适应还是工作比较累,吴先生也逐渐出现了打呼的趋势。有一次为了证明他真的有打呼,我就用手机录了一分钟,然后第二天发给他。后来连续几天他都哄我先睡,早上都会问我有没有睡好。还好,现在天气暖了,吴先生最近没有出现这个问题。

最近把厚被子收起来换了薄被子,但是到了晚上还是有一点点冷。我就会很自然的裹着被子往吴先生那边挤,只要靠着他就不觉得冷。早上醒的时候,总是发现我睡在床中间,他就缩到靠墙的一边,身上一点被子都没有。我问他: "你怎么都不盖好被子,着凉了怎么办?" 他抱着我说: "你盖好了就行,我不冷。"

偶尔吵架,但从来没想过离开我

当然,像所有情侣一样,我们也会不可避免的吵架。我有轻微洁癖和强迫症,每次都是因为一点点小事会搞到大家不开心。其实吵架是生活中没有办法避免的,但是怎么样去化解吵架后的危机就决定了两个人是否可以走的长久。

虽然会吵架,但是我从未停止过爱吴先生。我们的感情也因为经得起这些而变得更加牢固。

之前看娱乐新闻,胡杏儿说得一段话让我深有同感。她说:“ 我的前前任和前任都很棒,他们一个教我做温柔的女人,一个教我做成熟的女人,但我最喜欢现任,他教我做回小孩。”

真正爱你的人会像爸爸一样,宠你爱你,陪你长大。希望所有的小公主都找到属于自己的大肚子厨子,永远像长不大的孩子,快乐的没心没肺。

PS.  文章中出现的所有漫画都来自于插画师Snezhana Soosh,这组漫画原本是描绘父亲和女儿的日常,因为画的内容和我的生活很像,所以用来写这篇文章。

文章标题是吴先生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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