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我还是娶了一个在相亲会上认识的女人,那一年,我刚满三十。
她体重100,身高1米65。不漂亮,脸上有一些雀斑,但好在整体看上去很白皙。我们简单聊了一些基本的家庭状况,门当户对,过了三个月,就结婚了。结婚那天亲朋好友一大堆,新娘挽着我的胳膊,我脸上挂着幸福的笑容,挨桌挨桌的去敬酒。后来听老五说,结婚那天我喝的大醉,冲他嚷着吵着要去吃土豆片炒肉面。
我的工作还算可以,在一个四线城市,每个月拿着5000到6000的工资,偶尔会加班到深夜,但回家总是能吃上一口热饭。她不喜欢化妆,也对穿衣打扮毫不讲究,唯一的爱好就是做菜,老是拿我当小白鼠来试验,不算特别出彩,但也合我的口味。
结婚的第二年,我们有了小孩,我开始更加拼命的赚钱,第二次觉得肩上的担子又加重了。她很开朗,偶尔也会写一些稿子投到一些自媒体上赚取稿费来补贴家用,我看过她写的稿子,无非是一些大道理赚人眼球的文章,我不会写的文章,或者说我也写不出来的文章。只是没想到,后来她在那个圈子里还小有名气,我们的生活也很是富足了。
前几天,她说她学会了一道烧双菇,要给我做。我当时在吃早饭,没拿住筷子,掉在了地上。那天上班,公司来了一个女生,刚刚大学毕业,短发,听说是考上了研究生,来这里实习的。老板让我带她,我说最近年中终结需要整理的东西比较多,能不能让小李带一下。小李同意了,老板奇怪的看了一眼平时最喜欢带实习生的我,也没再说什么。
第二天,老婆说我昨晚睡觉竟然没有磨牙。我说我不磨牙你还能睡好?当晚我们去看了一部电影,剧情很老套,女主等了男主七年,然后男主在这七年里各种作,不过结局还算不错,男主没有和女主在一起。很清楚的记得最后一幕,女主问:就此别过吧,你没有想说的了,还有没有想做的了?男主心里清明却还是无动于衷,最后也没能上前拥抱女主。其实觉得,女主挺不值的。
回头想一想,我二十岁的时候,想要的生活并不是这个样子的。但现在这个样子的生活,未必也不是我想要的。最开始她和我说,她原来也是那般爱闹的性子,终究也被打磨成如今这副寡言寡语的样子了;之来她和我说,我一定要在你平凡无奇的人生里,做一个闪闪发光的神经病;再后来啊,她又和我说,如果我以后辉煌不起来了,我人生最大的亮点最大的幸福,就是遇到你,在一起。我也不知道她说的话是自己想的还是在哪看的,但是那个时候我才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做“如果你不能成为别人生命中的礼物,就不要走入别人的生活。”
她最近总是和我说想去旅游,我答应她在这个周五的晚上和她一起出发去茶卡盐湖。自从有了孩子她已经很久没有出去玩了,今天我准备给她买一身好点的衣服,再买上那套她已经看了又看的化妆品。其实,这样的生活也挺好的,悠闲自在。
毕竟,后来,陈妍希结婚了,不是和柯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