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假期来临,我总是喜欢收拾好行李,坐公交车去外婆家待上几天。除了能吃到外婆亲手做的菜以外,最令我难以忘怀的就是外婆家那只雄赳赳气昂昂的大公鸡。
其实我并不是一开始就喜欢那只大公鸡的,因为我们初次相遇时并没有给彼此留下什么好印象。暑假正当时,我睡了个懒觉,洗漱一番后就直接背起了一大包作业,挤上了公交车。当我正准备握住扶手的时候。司机一个急刹车,我“咣当”一声撞在了栏杆上。请注意,脑门疼不是重点。关键是站在我前面的帅哥瞧见我的头撞了个包,他居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尽管他在努力使自己不发出声音。我的天怎么会这么囧,直到下了车我才觉得苍天终究还是眷顾我的,让我重又呼吸到了新鲜的空气。
像往常一样,外婆把我的书包接了下来。然后双手揽过我,把我可劲儿的啰嗦。也许是挤了一个多小时的车,又尴了个大尬的原因,我迫不及待的想去喝点水,吃点点心。正当我咕咚咕咚的往肚子里灌水时,我再次接受了命运的洗礼——我的屁股被什么东西狠狠的咬了一口,一口水直接就从我的鼻腔中喷了出来。相应的,盛着水的大碗也结束了他年轻的生命,我的吼声伴随着我一个猛回头,一身红战袍的大公鸡瞬间扎在了我的眼里。
此时我已经压抑不住头上的火苗,于是顺手抓起旁边的笤帚,对准了他,狠狠地砸了过去,我本以为他会被吓得掉毛,然后灰溜溜的逃窜,谁知他只是躲了笤帚,却并没有害怕我的意思,甚至他还在瞄准我的手,好像马上就要进攻的样子。
“哎哟喂,有胆量啊小子”。我情不自禁的说。于是我一抬脚狠狠地踢了过去,只见它一跃而起,用腿上的距狠狠的扎向我,我要是上手的话,它就低头一躲,然后尖嘴一掐。一翻打斗以后我并没占到什么好处,手上被撕了一道长长的爪印,一开始红红的不一会儿就鼓了起来,一阵一阵的疼。
正在做饭的外婆听见了声音立马冲了过来,冲大公鸡大吼一声“去”,神奇的是大公鸡非常听话,立马溜走了。外婆心疼的拉过我的手我的手问道。
“叨到哪儿了?我看看。”
我瞬间从怒火中烧的小气筒变成了一个理智的小大人,轻描淡写地说。“没事儿,就不小心划了一下手。”一转身我就拿起笤帚开始清理这个战场。
中午吃饭的时候,外婆指着那只大公鸡说“所有公鸡当中呀,就数这只最霸道,其他的公鸡见了它啊,都要绕道走。”外婆笑了笑又接着说。“哦,还有前几天邻居家的老黑猫正准备叼走我新买的小鸭苗,被他看见了,狠狠的给了那只老黑猫一口,老黑猫滋溜一下窜走了,吓得好几天都不敢在家门口转悠。我觉得它挺不错的,所以啊,我才决定留着它做种鸡。”
我望了望不远处正为母鸡磕花生的大公鸡,笑了笑,没有说话。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都有意无意的观察着这位小斗士。原先或许是我近视的缘故,在我的眼中,这只大公鸡除了有只大红冠子子和一双红的发亮的羽毛外,倒也没有太多吸引人的地方。后来和它混熟了,稍稍可以靠近一点时,发现他确实是“品德”与“美貌”并存的家伙。
他头上戴着一顶血红色的大帽子,而且镶满一粒粒发亮的小碎钻——那是他地位和权力的象征。鸡冠下面是他白色的耳垂,如果没猜错的话,仔细闻一闻它的耳垂,还能嗅到一种特殊的香气,只可惜它从不允许我太靠近,更别说抱他了,他那两只眼睛虽小,却是很有神的,像正准备捕猎的老鹰,密切观察着周围的一切,有一种随时待命的感觉,而那如针锥般的尖嘴则是他最顺手的武器。
他穿着一身棕红色的绸缎,腰处最有两排金色的流苏,在阳光下远远望去,金灿灿的,特别耀眼,它的尾巴是黑色的,而且亮亮的,在不经意间你会发现竟有些若隐若现的彩色。细细长长的腿把原本就很威武的他衬托得更加健壮。
大公鸡的食量很小,大多数情况下会把好吃的让给母鸡,甚至冒着危险为母鸡觅食,是个不折不扣的好丈夫,更是一个很好的鸡群首领。他的领地意识很强,为了捍卫自己的地位,他总会和入侵者战斗到最后一刻,甚至是失去自己的一只眼睛。
外婆喜爱大公鸡。从好小一只开始给他喂食。干活回家时总会给它带回一些小虫子什么的,晚上睡觉前喜欢去看看他,和他说说话,唠唠嗑。有时还会摸摸他的大冠子和那一身干净的羽毛。
我希望这只大公鸡永远的这样雄壮,这样健康,这样精神抖擞,这样他就能永远的陪着外婆,听外婆唠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