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学会走路,能够吐出几个简单的词语开始,我们大多数人就开始了一个交朋友的旅程。
不论是围着口水肩在幼儿园和小朋友们一起打闹,还是在小学操场上和小伙伴们打球/跳橡皮筋,甚至是和老友不远千里地步行去森林“看尸体”。
那一幕幕单纯的快乐时光都会成为我们日后怀缅的“童年”。而当年伴你同行的那些一张张稚嫩的脸庞也终究会在你的记忆里留下烙印。
就像开头所说,在我们成长的不同阶段都会遇到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但随着人生轨迹的不同有的人最终只能成为彼此生命中的过客。
但即便他们成了一闪而逝的行人,即便我们再也没有了联系,偶尔的一瞥还是能唤起那段想起那段童年里难忘的岁月。
就像今天要分享的电影一样,主人公Gordie无意中看到的新闻标题和两个骑着自行车远去的少年就把我们带回到了他的12岁。
哪怕小镇上只有一千二百多人,但对于当时的Gordie和他的小伙伴们而言就已经是全世界了。
一个偶然的机会,伙伴Vern听到了哥哥的秘密,原来他们知道那个收音机里连日报道失踪小孩尸体的下落。
带着这个惊天的消息,Vern找到了Gordie、Chris和Teddy,他们决定要去看尸体。
除了这一疯狂又冒险的计划,他们还幻想着发现尸体后能够上报纸、电视,成为英雄,“说不定还会获得勋章呢!”
就这样,四个勇敢的伙伴就踏上了这场有点荒唐的旅途。
一路上他们高歌着,嬉闹着,遭遇了被火车追着跑千钧一发的时刻,也经历了惊魂的狼嚎夜。
即便是在渡过有水蛭的河水时,胆大又淘气的他们也不忘互相捉弄对方。
只因那句“这正是我这年龄该做的事,我一辈子只年轻一次。”
后来,他们找到了那具能够为他们带来“荣誉”的尸体,但他们却无法挤出一丝兴奋和自豪,再也没有来时那般愉快了。
因为他们知道眼前的这个同龄人不是病了,也不是睡着了,而是真真正正地死去了。
最后,四个少年和vern哥哥一伙人都找到了尸体,但他们都没有选择成为英雄,而是打了匿名电话。
对vern哥哥那伙人而言匿名电话是避免招惹警察的最好选择。
而对gordie他们来说或许是因为在亲眼见到尸体后产生的敬畏。
也或许是在见到那本该灿烂的生命陨落后的瞬间成长,同龄人的逝去让他们明白死亡的厚重。
回程的路上,这四个亲眼目睹了死亡的少年再也没有了来时的欢声笑语,尽管每个人都心潮澎湃,但都很少开口。
“我们只离开了两天,但回来时却觉得整个小镇都变了,变小了”,其实小镇真的变小了吗?不过是因为四个少年都长大了吧。
多年后,曾经同行的四个人还是分道扬镳了。
曾经幻想一辈子吃樱桃味猪肉的vern中学毕业后便生儿育女成了起重机的操作员;
一心想要加入陆军的teddy却因身体条件不过关未能如愿,出狱后在小镇附近打零工;
尽管gordie和Chris都一起顺利地考上大学,gordie成了作家,Chris成为了一名执业律师,但两人后来也鲜有联系。
直到gordie无意中看到报纸上再次出现Chris的名字,是的,Chris的命运在影片的开头就已经被宣告——“Christopher律师在餐厅劝架不成反被杀害”。
其实多年前我就看过这部经典之作,或许是因为年纪尚浅未能真正明白其中深意,当时一度认为该片平淡简单,让人发困。
但时隔多年再次观看,心中却多了不少感慨。其中有出于对童年的怀念,也有对成长这一无奈过程的感悟。
全片感悟最深的,便是Gordie一字一句打在电脑上的那段话。
“I never had any friends later on like the ones I had when I was twelve.Jesus,does anyone?”
(“后来我再也没有交到像12岁时那帮人一样好的朋友,也许每个人都如此吧?”)
为什么再后来的朋友都无法比得上12岁时的那群人?因为12岁代表的不仅仅是你的年龄也象征着你那段从指缝中悄悄溜去的天真岁月。
在那个美好的年纪,美好的岁月里,陪伴你的人都是美好的,无论他们是不是别人口中的小偷或是笨蛋,他们永远都是你最最美好的朋友。
伴随着片尾Ben E. King的那首《Stand by me》,童年的那一张张稚嫩脸庞再次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不知道你是否也一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