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然发现,可以干的工作确实很多,也有必要做好前期策划和规定工作,以便于之后的决策和总结。
首先要敢于去规定和规范,其实理由要冠冕堂皇,最后规定的内容要符合规定、实际并指导意义强,且符合各方的诉求。
其实早就该实施,只不过因为前期懒于思考,缺乏担当精神和勇气,如今职责分工基本已定,而且按分工,目前还处于有利地位,作出明确规定与自己和单位都有好处,何乐而不为?
猛然发现,可以干的工作确实很多,也有必要做好前期策划和规定工作,以便于之后的决策和总结。
首先要敢于去规定和规范,其实理由要冠冕堂皇,最后规定的内容要符合规定、实际并指导意义强,且符合各方的诉求。
其实早就该实施,只不过因为前期懒于思考,缺乏担当精神和勇气,如今职责分工基本已定,而且按分工,目前还处于有利地位,作出明确规定与自己和单位都有好处,何乐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