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结束的时候,我买了一个MP3,300多的价格,对于当时的我来说算是个奢侈品。
我每天早上起床,出去买菜,去姥姥家,回家的路上,都带着它。2G的容量塞满了VOA慢速英语音频。那时的我,英语差得很,却死心塌地地想去美国,因为高中时候暗恋了三年的男生彼时在美国读大学。连他所在城市的英文名称我都会拼错,朋友笑我痴人说梦。
的确,我高考时最头疼的科目就是英语。我们镇子小,教育水平很低,到县城念高中才第一次接触了英语的26个字母。跟不上课程,愈发自卑,自己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中。而正处在这样的低谷中的我,遇见了他,像是无休止的黑夜中出现的一颗流星。他是英语课代表,说着一口流利的英语,据说他从初中起每年寒暑假都回去北京学英语。他还代表学校参加过省里的英语演讲比赛,后来拿到了二等奖,获奖新闻还上了县电视台。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企及不到的遥远。而我们之间的交流也仅限于“刘晓洁,你的英语作业呢?”“哦,给你”这样固定了格式的对话。16,7岁的我,懦弱而自闭,站在喜欢的人面前更是胆怯得不敢抬头。
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暗恋又何尝不好,不会遭受被拒绝的尴尬和“失恋”的伤痛。只是看到他和其他女生在一起暧昧地说说笑笑,心里会涌上莫名的别扭。和朋友说起,又被笑话:“你啊你,幸福就是要主动争取啊,你不说,谁知道?”
直到毕业,我都没表白,得知他要去美国读书,我在给他的同学录上写着:“祝前程似锦!”官方又没人情味儿,而他在我的同学录最后面写着:“放假来美国找我玩儿啊!”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激动得哭了起来,虽然事后想想,人家或许只是个客气的话。
暑假的时候,我在叔叔的饭店里打了一个月的工,赚来的钱买了这个MP3。
上了大学,我加入了学校的英语口语社团,认识了外国留学生,经常去英语角,纠正了学习方法,我很努力地去学习,还鼓足勇气报名了英语演讲比赛。有时候,我一边骑自行车一边听着耳机里播放的英语,恍惚间,觉得自己就是在美国的某个州的乡间小路上。某个时刻,我发觉自己与他那么近。
大三上学期,学校有一个交换生的项目,学校是美国南部一间普通的院校,我查了美国地图,据他的距离只有一个指甲的宽度。报名,选拔,确定名单,看到我的名字的那一刻又没忍住大哭了起来。签证,申请宿舍,签合同,打包行李,出发到达,这一切顺利得让我有些意外。我在QQ上给他留言,说:“嘿,我来了。”过了一个小时他回我:“不好意思,你是谁?”
“我是你高中同学刘晓洁啊,是你邀请我来找你玩的么。”我苦笑着打出这几个字,然后删掉了后半句。
“我想起来你了,不太爱说话的刘晓洁。”
“明天有空么,我去找你,给你个东西。”
“可以啊,不过我只有下午五点后有空。”
“好。”
第二天,我坐了四个小时的长途客车到了他所在的城市,他发了地址给我,是一家小小的咖啡馆,我坐在里面等了他四十分钟。
“刘晓洁?”
“嘿。”
“变得不一样了。”
“是么?”
说真的,我心里没有当初预想的激动,惊喜,甚至是开心,我眼前的他,不过是茫茫人海中一个普通的男人,他没有为这次异国的相逢而精心打扮,一双随意的凉拖,褶皱的黑色T恤,以及宽松的运动裤。
“这个给你”。我递给他一个小盒子,他有点错愕:“是什么?”
“拆开就知道了,我定了1小时后的回程车,那我走了。”我转身,留下更加错愕的他。
盒子里,是跟着我从高考结束的暑假走到大三的MP3,如今它已经停产了,白色的机身早已泛黄,播放键要用力按才奏效。英语音频已经让我清空了,里面仅有的是我录的一段话:
嗨!我是刘晓洁,你的高中同学,很幸运,从高一到高二文理分班,我们都是同班同学,或许你从未关注过我,但我从高一开始就一直喜欢你了。然而你太优秀,优秀到我不敢向你表白。甚至不敢靠近你,和你说话的时候不敢和你四目相对。但也是因为你,我一直很努力向你靠近,而且我做到了。这个MP3一直陪着我度过了无数个日日夜夜,正如你的光芒一直指引着我。现在物归原主了,希望你替我好好保管它。
回程的时候我一直在想,自己做的这一切是否值得,是不是每一段感情都需要一个如此郑重其事的告别仪式来宣告再见,才能更好地迎接下一段人生。我想答案是肯定的。就如同,MP3的生命终结了,但是它可以在一个更好的载体上重生。
或许话题太沉重,我想着想着便睡着了。梦里,他的身影渐行渐远,最后消失地平线。
回到学校宿舍,我打开电脑才看到QQ上他的头像在闪,点开了,看到他的留言:
晓洁,我毕了业之后是准备留在美国的,而且我最近也交往了一个合适的女友。
你的mp3播放键不太好用,应该是坏了吧,我帮你处理掉了。
18岁时的自己并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的牌子中会毫不犹豫地选择魅族mp3。
正如同,16岁时的自己并不知道那么多优秀的人之中会毫不犹豫地倾慕他。
现在的我相信,人与人,人与物之间存在着这一种冥冥中注定了的吸引力。
阳光下一抹纯粹简单的微笑。
或是。
茫茫人海中一刹醉人心魄的魅蓝。
选择对的,放弃错的,做一个拿得起放得下的良品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