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应当崇尚法律,遵守法律。对于法律人来说,法律不仅应当是一种专业的技能,更应该成为一种信仰。凡事均须依法而行,这是法律人最常说的话。
可是当你从事法律一段时间,又或是在个别案件当中,你会发现你所信仰的法律,并没有为你提供一个完美的纠纷解决方案。这世间没有完美的事物,法律也是一样的。
法律是一种社会规则,是为维护基本的社会价值而创立。对于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提前进行规定。当客观情况触发法律规定时,法律为解决纠纷提供规则的指引。
不过人类对于这个世界的认知是有限的。我们不能以有限的认知,提前预见未来社会发生的各种客观情况。法律的制定一定会与社会实际产生一定的差距。若是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将会形成非常不利的结果。这不是法律所追求的正义公平等基本价值。这个时候,法律人陷入了困惑当中。
若是严格依法而行,结果违背法律所追求的基本价值,也违背自己信仰法律的初衷。若不依法而行,则是对法律的亵渎,这是法律人所不能容忍的。
其实如果你对法律一定了解,你应该知道,法律的基本价值是法律的灵魂。我们所信仰,所追寻的法律,是体现公平正义基本价值的法律。如果一部法律不能反映公平正义,那么这是一部没有灵魂的法律,不是我们所应信仰和追寻的。
法律只是一个个规范组成的集合体。它的适用需要法律人来实现,它的生命力也需要法律人来实现,它的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也需要法律人来实现。
从这个角度来说,包括法律人在内的所有社会成员都是法律的主人。他们对法律的推崇,在于法律为所有社会成员提供公平正义的保障。只有为全体社会成员所用,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才是真正的法律,是我们所信仰的法律。
法律从来不认为自己一定是完美的,在制定法律时,立法者也一定会制定若干填补法律漏洞的规定。法律人在发现相关法律适用可能发生偏离社会公平正义的情况之下,完全可以通过相关规则,让法律的适用与社会公平正义重新重合。
法律是不完美的,法律人也是不完美的,都会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法律只是一个规则而已,所有的错误都是法律人没有理解好、适用好法律,而犯下的错误。这个世界上没有可以伤害人的法律,只有可以伤害人的人。
法律从未想过奴役过任何人,它保障着我们每一个人,承认我们的权利,维持社会的正常运转。我们不应把法律看作一个高高在上的存在,它就存在于我们中间,是我们的伙伴。
天天与法律打交道的人们更应该清楚这一点。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我们寻求法律上的答案。这个答案很可能并不是唯一,这不是一种错误,这是法律在给我们多预留几个选择,让我们选择一个效果最好的处理方法。
法律知错就改,当具体的规范与社会现实有一定脱节时,法律人完全可以适用其他更符合公平正义价值的规则。在这方面法律一直很好说话,并且鼓励你进行不断地尝试。
当你感受到法律的这种友善时,你会时刻感受到法律的亲切,而不是刚硬。法律不是你的主人,它是你的朋友,一个亲切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