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看一个案例(公司名字与股东姓名均为化名)。
公司有4个发起股东:
经营团队为“阿创、阿强与阿发”,投资人为阿投。
启动资金是300万,其中,经营团队出资200万,投资方出资100万。
阿创、阿强与阿发,代表了创业的三个阶段,首先得有勇气出来干,然后打怪升级才可能越变越强,最后才可能发。
这三个人的头像,分别是BAT的三个创始人。这也是很多公司搭班子的常见模式“产品+技术+运营”。
项目确定,人到位,资金到位,分工到位,股东们准备注册成立公司,公司章程需要把股权比例确定下来。大家觉得,股权应该怎么分?
(1)有创业者说:“投资方占小头,比如占20%,经营团队占大头”。
这种分配模式,你有个基本假设,即公司高速成长,公司5年后可能价值3亿。但公司5年后也可能还是原地踏步300万,甚至有可能亏了300万。
这种分配模式,如果项目与团队基本靠谱,专业VC可能接受。但对于非专业投资人,谈判博弈门槛太高。
(2)有创业者说:“投资方占小头,比如占20%,经营团队占大头”。
这种分配模式,你有个基本假设,即公司高速成长,公司5年后可能价值3亿。但公司5年后也可能还是原地踏步300万,甚至有可能亏了300万。
这种分配模式,如果项目与团队基本靠谱,专业VC可能接受。但对于非专业投资人,谈判博弈门槛太高。
(3)有创业者说:“那就简单按照出资来分,出多少钱,占多少股”。
这种分配模式100%符合中国公司法,100%符合公司章程,100%符合传统分配习惯。但是,按照这种分配模式,公司做到1000万左右,团队动力不足,游戏就很难继续玩下去。
像阿里巴巴早期是50万的启动资金,现在市值4000多亿美金。像真功夫这样的传统企业是8万的启动资金,后来估值超过50个亿。像海底捞才8000块启动资金,现在一年营收100多亿。
这些公司,存量价值(启动资金)都很小,增量价值(高于启动资金的价值)都很大,增量价值主要靠经营团队的人力投入与贡献来创造。
这种分法会面临四大问题:
一是经营团队创造的增量价值贡献没被认可,创业动力不足,
二是未来优秀人才引进没有空间,
三是经营团队失控,
四是股权结构不合理,会影响公司未来融资。
股权设计的三大误区
带着问题,我们先讨论下股权设计的三大误区:
误区1. 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肯定错不了
在上面的案例中,如果阿强出资30万占30%股份,但干满1年中途掉链子退出了,阿强的股份该怎么处理呢?中国的公司法是把经营团队当成投资方来看,出资即享有完整的股东权利。这导致的结果是,股东之间的分配方案100%符合中国公司法,100%符合公司章程,100%符合传统分配习惯,但是无法按照合理的价格合法回购中途退出股东的股份。
误区2. 做大了蛋糕,才需要分蛋糕
有很多人说:“公司蛋糕还很小,蛋糕没啥分的。等公司蛋糕做大了再说。”
公司股权分配,分的不是大家早期的货币出资,而是公司未来大盘子的利益。等到公司蛋糕做大,再去分蛋糕,会面临各方的利益博弈。比如,投资方给真功夫估值50亿。股东之间融资后再去调整股权,1%股份就是5000万。再比如,万科搞事业合伙人制时,市值2000多亿。1%股份就是20多亿。万科经营团队1000多名中高层花了50多亿也就买了万科4%点多的股份。公司估值或市值越大,这会放大股东的预期与欲望,也极大放大了股权调整的难度与门槛。
误区3. 谈利益伤感情
经常有创业者说,创业合伙人股东之间分股权,就好比刚谈了个女朋友,就开始讨论未来房子、车子与票子怎么分。搞不好房子车子票子还没赚到,女朋友先分手了。合伙创业搭班子,很多都是兔子专吃窝边草,从身边的三老(老同学+老朋友+老同乡)下手的。朋友之间合伙创业,谈利益伤感情。
中国是个人情社会,我们首先得接受认可这个现实。那有没有方法,既分好利益,也不破坏股东之间得信任关系呢?我们建议,合伙人之间先谈软的创业理念,先在创业理念层面达成共识,再去谈那些冷冰冰硬梆梆的条条款款。这些创业理念包括,合伙人取得股权的主要贡献是未来长期持续的人力投入与贡献,不是早期那点货币出资; 合伙人中途退出,不再是奋斗者,如果没有调整机制与退出机制,对其他长期艰苦奋斗的经营团队股东是既不公平也不合理的; 老大带头遵守游戏规则,而不是游戏规则制定出来只约束合伙人团队而不约束公司老大。
股权设计的三大真相
接下来,我们讨论一下股权设计的三大真相。
真相1. 股权本身并不激励人
现在桌子上放100元纸币,上面盖着中国人民银行的印章,你肯定相信它值100元。
但是,我掏出一张纸,画一张公司股票给你,签上我何德文的名字,说它未来值100万,你就未必相信。我们每个人都可以花很少的钱注册成立一家公司,然后可以去给人发公司股票。但是,股票本身并不激励人,股票背后代表的创始人的创业精神能力人格魅力,公司事业发展前景,团队打群架打胜仗,公司满足员工“薪酬+成长+事业”的需求程度,这些才激励人。股权只是这些公司价值的载体。
真相2. 股权一半可设计,一半不可设计
公司股权有很多可设计的空间。比如,为了避免股东离职退出时的股权战争,事先设计好公司股权的分配机制、调整机制与退出机制,包括退出价格。又比如,为了避免创始人在股权稀释过程中对公司失控,可以设计公司的控制权机制,包括股权控制与协议控制。再比如,如果公司估值过高时,再去设立持股平台,创始人可能面临数千万的个人税负。为了避免巨大税负,提前设立持股平台。还比如,为了避免员工期权行权价格过低,因为股份支付而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甚至影响公司未来上市,提前测算规划员工的行权价格……
公司股权,也有挺多不可设计的地方。比如,如果创始人的魅力、能力与影响力不够,Ta就很难像马云一样,让其他合伙人股东心服口服把股权放进持股平台,把投票权让渡给马云行使。又比如,如果创始人的业绩、理念与能力没有经受市场经验,Ta就很难像刘强东那样实现让投资人把投票权委托给刘强东行使。
真相3. 分好蛋糕,有助于做大蛋糕
回到前面的例子,经营团队出了1/3的钱,投资人出了2/3的钱。公司股权应该如何分配呢?至少有三种分配模式:
(1)货币资本制:完全按照出资比例分配股权。在这种模式下,经营团队动力不足,公司做到1000万,游戏就很难玩下去了;
(2)身股银股制:给经营团队20%的股权激励。在这种模式下,经营团队人力贡献被认可被激励,公司有可能做到3000万。但激励不够,再往下游戏又很难玩下去;
(3)人力资本制:投资方投大钱占小股(比如20%),或一开始按照出资比例,未来基于公司业绩动态激励经营团队,最终可以让经营团队控股。在这种模式下,经营团队就有动力把公司蛋糕做到最大,投资方的投资回报也是最高。投资方最应该关注的是“投资回报”,而不应该是“股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