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两年前写的一篇旧文,虽然文笔稍嫌稚嫩,但重看这篇笔记时脑海中不由浮现出曾被打动的瞬间,这就是经典和它所带给我们的思考和启发,也因此把这篇文从博客翻出来重发于此,希望与大家共同分享遇见一本好书的欣喜。
时间,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公平的,可是为什么有的人气定神闲把自己的生活打理的井井有条;有的人却忙忙碌碌总是在追赶什么似的,生活却依旧一团糟呢?这个问题,除了不会打理自己的时间之外,恐怕也有别的原因吧。
《毛毛》这本书,Alex在图书馆看到第一眼就被吸引了。但是当时却完全不知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虽然它的封皮上已经印出来这是一个----时间窃贼和一个小女孩的不可思议的故事,可我仍旧不知道作者会用什么样的方式来为我们诠释这个小女孩与时间窃贼的故事,毕竟时间这个词太大,可是它的内容该用什么表现呢?我今天看了几本书,我今天做了什么事,去了什么地方,一天是如何度过的……只有这些实实在在的内容才可以填充时间这个词,那么时间窃贼,它长得什么样子呢?虽未开始阅读,可是好奇心已经在我的心里发芽了。
故事开头作者就以古老的城市和废墟来将我们引入故事之中,接下来毛毛这个充满神秘感的女孩出现了。整本书断断续续地跟Alex读了近一个月,头戴铅灰色圆筒帽、浑身铅灰色的装扮、腋下夹着铅灰色公文包、坐着铅灰色小轿车、嘴上总叼着一根雪茄,喷出的铅灰色的烟雾几乎能令人冷的失去知觉,灰绅士出现了—他来自时间储蓄银行,是那些时间盗贼中的一份子。他们无处不在,牢牢掌控了人类的时间,人们疲于奔命,时间却越来越少……如果没有小女孩毛毛,人类的生活会陷入怎样万劫不复之地?有时当我脱口而出:快点,没有时间了。会心内一惊,啊,灰绅士也在盗取我的时间!
霍拉大师告诉毛毛,被灰绅士烟雾污染了的时间会使人们生病,“得了这种病,起初还看不出什么。但有一天,他会忽然犯懒,什么都不想干,对一切都失去兴趣,心中变成一片荒漠。这种厌世情绪不但不消失,而且长期存在,慢慢地与日俱增。日复一日,周复一周,越来越严重。他会感到自己的情绪变得越来越忧郁,内心也越来越空虚,对自己、对世界都越来越不满意。然后,连这种感觉也渐渐地消失,变得麻木不仁,什么都感觉不到了。他会变得完全心灰意懒,对什么都不在乎,整个世界从此变得陌生了,觉得任何事情都与自己无关。他不再愤怒,也不再有热情,不再感到快乐,也不再感到悲哀,不再会笑,也不再会哭。那时候,他的心将变得冰冷,不再爱人,也不再爱任何事物。如果一个人病到了那种地步,那他的病也就完全不可救药了。那就再也无法挽回了。那时候,他会来去匆匆,脸上老是冷冰冰的,毫无表情,就会变得像灰绅士们一模一样。是的,到了那时候,他就会变成灰绅士当中的一员。这种病就叫做:百无聊赖。”书中反驳了我们常常挂在嘴边的时间就是金钱观点,告诉我们时间就是生命,它存在于每一个人的心中,如同作者所言:有一个巨大但却十分平常的秘密。人人都分享它,认识它,可是自古以来,却很少有人想到它。大多数人都随随便便地接受了它,丝毫也不感到惊奇。这个秘密就是时间。凡是心感觉不到的时间,就是已经失去了,就如同彩虹的颜色对于盲人、鸟儿的歌声对于聋子那样。
这里借用恩德先生的话警醒自己:忘记了自己的内心世界的人也就忘记了自身的存在价值。内心世界是外在世界的补充,我们必须去发现它,完善它。倘若我们不能经常做心路之旅去找到这种价值,那我们就真正迷失路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