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在家里,随手翻出了那把沾满灰尘的木吉他。调好音后试着弹了弹。令我惊讶的是,一首“天空之城”如同流水般从我手中流淌而过。记得上次碰这吉他都是几年前的事了,但现在仍旧能熟练的弹出那些曲子。拿着吉他,脑中虽然没有任何乐谱,但当指尖触碰的琴弦,那些音符便又随之迸发而出,一发不可收拾,我想手指都早已产生了记忆。就这样一直弹到了夜深人静。
小学毕业的那个暑假买了那把吉他,之后便每天去那家琴行学琴。刚开始全是反复枯燥的练习,看着右手磨出的茧,我差点放弃了学琴。但当我完整的弹出第一首曲子时,感觉一切都是值得的。父亲曾说弹吉他是凝聚自己注意力的好会办法,这点我深有体会。有时弹着弹着便弹出了忘我的感觉,仿佛自己身处高山流水之间,手中弹出的一个个跳动的音符将我环绕其中。每当弹出最后一个音符,整个人便又回到了现实世界。一切烦恼和那些不开心好像被高山流水冲刷掉,随之消释了。心情瞬间舒畅了许多,整个人在得到放松后变得十分轻快。
我虽然不懂那些乐理知识,但还是有人说我的乐感好。还记得上小学时,每当升旗唱国歌时,我便去捕捉周围人的歌声。有的音调偏高,有的速度稍快,还有的全程不着调。虽然唱国歌是合唱,但我仍旧能够听出每个人歌声的不同。我对歌曲的鼓点也是十分的敏感,腿时常会随着歌曲的鼓点不由自主的抖起来。或许我与音乐有缘吧,无论歌曲多么复杂,多多少少也会听出点门道来。
我也没有固定喜欢的音乐风格,只要是好音乐便都可以来我的耳朵中做客。小时候喜欢听一些儿歌,什么外婆桥啊,种太阳啊。等到上初中后MP3里收录的便都是一些流行歌,有华语的也有欧美的。后来便喜欢在摇滚中释放自己,在民谣中思考自己。喜欢的音乐的风格如同季节变换般捉摸不定。
自己一个人有时还幻想,假如自己是一个每天行走在陌生城市的流浪歌手,每天对着陌生的人群唱着自己写的歌,那会是一种怎样的感受?会逐渐失去对音乐的热爱吗?想了想便觉的不会。音乐演奏给他人听的同时,也是演奏给自己听的。倘若真正失去对音乐的热爱,我想便是有千金去求一曲,那人也不会再演奏。钟子期死了,俞伯牙便破琴绝弦。我想这并不是钟子期所想看到的吧。倘若真的热爱它,我想海枯石烂,都会坚持下去,音乐有时是为自己演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