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的选秀大会上,风头最盛的是阿伦·艾弗森,在大学时就表现的娴熟技巧使得当之无愧成为聚光下的焦点。
而那届选秀大会,同样有一个17岁的年轻人成为焦点,他是继加内特后又一位宣布参加选秀的高中生球员,但与艾弗森世人皆赞其天赋异禀所不同的是,更多人把怀疑投向那位年轻人,毕竟他是第一位直接从高中参加NBA选秀的后卫球员,没有经过大学的历练,这不得不令人怀疑。
第一顺位:费城:阿伦·艾弗森
第二顺位:多伦多:马库斯-坎比
第三顺位:温哥华:谢里夫-阿卜杜尔-拉希姆
第四顺位:米尔沃基:斯蒂芬-马布里
第五顺位:明尼苏达:雷-阿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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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面对怎么多经历大学磨练的精英球员,没有经理人希望在一个高中生上下赌注。好马总是需要伯乐发现,这个时候杰里·韦斯特出现了,利用与黄蜂交易来的13号顺位选中这位高中生——科比·布莱恩特。
从此,洛杉矶斯坦普斯球场迎来了它的下一个主人,而这一次,竟是长达20年的忠诚守护。
为什么我们喜欢科比,因为他满足了我们关于青春所有的幻想。
他就像一个武侠小说的主角,拥有天赋,年少成名,一路历尽坎坷,少年风华正茂,意气风发,仿佛世界都是我的,只待我君临天下,但是却发现这些凡夫俗子实在没有慧眼识人的眼光,好不容易遇上伯乐,想要一展宏图时,却发现还有一些可能并不如自己前辈一直霸占那该死的位置,总是没有出头之日。为了证明自己,他总是喜欢挑战,挑战这个世界最强之人。
好不容易,熬出头,成为年轻人的偶像,成为受万人景仰的大侠,然而世间总有不如意之事,太多诱惑、名利交织在一起,他开始进入成人的世界了。
然而即使受到众多非议,受到种种怀疑,即是有太多东西诱惑自己。他依然了解自己最想要的东西,依然有着最强的好胜心,你怀疑我?我就打到你服为止。他知道自己唯一想要的是胜利,其他的?只是胜利所带来的附加品而已。为了胜利,为了让那些人闭嘴,他知道勤学苦练才是他在这个赛场上唯一的武器。所有这些激动人心的表演,所有这些最后时刻的起死回生,都是因为他心中无比的好胜心以及为了胜利所必须的坚持。
单场81分、三节62分、退役之战60分、无数次令人窒息的绝杀,科比的伟大已无需赘诉。
多少年以后可能会有更多的神迹,可能会有更多的人破他的种种纪录,可能我们会忘记曾经的小飞侠是怎样的少年豪气英姿勃发;是怎样十八般武器样样精通,耍得是出神入化;是怎样在万军之中得分如探囊取物;是怎样在危急时刻一击即中,彻底击溃敌人。
但我们却忘记不了他的凌晨四点钟,忘不了多次手指骨折依然坚持比赛,忘不了跟腱断裂还依然站上罚球线,稳稳命中。
为什么我们喜欢科比?
因为他是篮球最好的代名词,他是体育精神最好的代名词。
在这里,我们因为他的伟大表演赞叹不已,我们因为他的受伤而扼腕叹息,我们因为他的致命绝杀而欣喜若狂。
而这一切,一切因他而产生的情感,在他退役的那天戛然而止。
即使我们依然可以享受到其他的伟大表演,但已没有了同样的心情。
“Manba Out” ,世间再无黑曼巴。
为什么我们喜欢体育?
因为在体育的世界里,现实而残酷,梦幻而美好,一切都在其中。
为什么我们喜欢科比?
因为他是这场表演的最佳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