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很长,我甚至都没有耐心一样样的写完,能够耐心看到最后的人,大概不是太寂寞就是太想念曾经那个陪着吃饭的人……
分手后,大部分夜晚都不敢过早睡觉,深夜的饥饿感总是来得更深刻和走心一些。
对他的想念和对食物的渴望糅杂在一起,过去的故事伴随着过去的食物冲击着胃里心里最糟糕的角落。梦里还跟他面对面坐在熟悉的餐馆,想吃面前的食物,却总有这样那样的岔子,总也吃不到,到后面,眼前黑漆漆的连他的样子再也看不清。
对食物的喜欢和热情,大概是我们曾经最合拍的地方。
我们是恋人,也是吃友,开场时,总是要争抢一番,末了他净往我碗里夹菜。那种感觉像是《纸牌屋》里的男女主角,灵魂和肉体都是自由的,在深夜的窗前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互相传递一只烟,就可以将两人的灵魂牢牢绑在一起。我们不喝酒,也不吸烟,却对着两人都喜爱的食物,将两颗心紧紧绑在一起……
或许对吃货来说,告别一段感情,就等于告别很多种味道,有些东西,再好吃,也是不敢再吃了,怕眼泪流进碗里,连记忆中的好味道都破坏掉。
下雨天和鱼丸面更配 |
杭州,12月,霾下是倾盆的雨。
那天我跟朋友去了一个地方,一下车就觉得很熟悉,正是他曾经在无数个下雨天带着我光顾的鱼丸面所在地。像回不去的感情,那家店也跟着我们出双入对的身影消失在更迭不停的广场角落。
从前若是要宽慰这个春秋短暂,冬日漫长的城市,宽慰很难让人高兴起来的工作日,宽慰这样不够灿烂的天气,一定要在下班之后去吃那碗鱼丸面。
不足20平的小店面,装修的就像是日式拉面馆一样的暖色调,小小的桌子,开了一扇大大的窗。那天他偶然发现之后,第二天便迫不及待将我带来。他点餐,我找位置,店里人总是三三两两的不多,很安静,落座后,像面馆里的其它客人一样,我们用不大不小的声音说着话。
鱼丸面很快被端上桌,清清淡淡的样子,绿色的小青菜,白韧的鱼丸囤在手擀面上,汤上飘着几颗葱花,冒着腾腾的热气被端上桌子,小心翼翼舀一勺清汤,又鲜又香。
一碗面是不够的,还要两根大大被熬煮的香香糯糯滑嫩十分的猪肋排,就着鱼丸面汤吃,最能吃出味道,那汤汁是早已深浸在附着肋排的嫩肉中,一咬满口留汁。酱汁渗入在肋排里头,连同肋骨都渗进了味道,啃一根这样的肋排,是浓郁甘甜鲜嫩的满足感。很多时候,我总是能比他吃的还要见底,我总是这样,在他面前好胃口的很。
动筷之前,他喜欢问我要哪一根,我360°观摩比划后,选定一个,他偏就要抢我的吃,闹够了,连汤带面热气腾腾地一碗下肚,在城市喧嚣初上的夜色下,在清冽的细雨中,共撑一把大伞,彼此紧紧依靠着心满意足地回家去……
对食物的喜好原来也是会随着爱的人而改变的。从前我只喜欢米饭肉菜,不喜面食。如今对面食的喜爱似乎能超过米饭。后来,每逢下雨天,我们就来这里,就着滴滴答答的雨声吃一碗鱼丸面。被它的干净的视觉又明朗的味觉体验所打动,也很熟练地把汤都喝得见底,给予这碗面充分的价值体现。热乎乎的汤面让彼此找到一种久违的安全感,像不问明天事的小时候。
周末的神仙鸡 |
上周末,是3月难得的晴天,被朋友约到曾经走了N次的虎跑那一路,周末的西湖边似乎是塞满了全城的人,朋友被堵在路上寸步难行。我一个人瞎逛着却走到了满觉陇——那个曾经但凡周末不知道去哪就会去的地方,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那里有甜甜的神仙鸡。走到村口的时候,看到熟悉的场景,熟悉的小店,看到他曾经停车的地方,那棵小树……鼻子酸酸的。
第一次他将我带来这里,我们一路兴奋小跑在这个半山的村庄里,小小的房子,颇有情调,这些生活在景区中的人们,安逸又温和。这条路不长,一下子就走到头了,走到拐口处的转角安全凸镜下,我们对着镜子拍了一张合照……
一个人走,这条路似乎变得漫长,天气闷热,走出了一身薄汗,远远看到前面一对情侣,对着那面熟悉的镜子拍照,正如当初的我和他,物是人非……走到的时候,我对着镜子给自己拍了一张。一年前的我们,一年后的我,身边少了他又何妨,以后的路,就一个人走吧。
神仙鸡的那家店就在村口,门里门外都装修的特别古朴,鸡是红烧焖炖的,肉又嫩又烂,吃起来带着点甜味,似乎是放了特殊的香料,闻起来就特别诱人,我总是能就着好吃的神仙鸡吃上满满一大碗米饭,开始时候迫不及待,直到再也吃不动。浅尝辄止的道理,我未必不懂,却依仗着他的纵容,从不克制。
吃多了浓郁,开始追逐寡淡,当我还未曾从旧爱的浓郁里醒过来的时候,他对从前食物的热爱,已所剩无几了。那些记忆里的味道,以另外一种方式存在于我的味蕾,我的身体里,它藏不深,它的存在很模糊,却无形,时常在我胃里连着心里一起空虚的时候,冒出头来。
兰州之凉面 |
七八月的天,水泥地上的热气从脚底能直接窜上脑门。下班后,车子不打开车门开上空调先晾会是进不了人的,肚子饿的咕咕叫却依然对食物提不起兴致——除了小区楼下兰州拉面店的那碟凉面。
滑滑韧韧的凉面,躺在酱汁里头,面上盖了一层厚厚的佐料:爽口的黄瓜丝,香脆的花生碎,水嫩的豆芽菜,切成薄片的卤牛肉,泼上红红的油辣椒,和着葱姜蒜一拌——第一口之前,口水已蠢蠢欲动,吃进嘴巴凉凉爽爽的,又鲜又香。他爱吃肉,总是再加上一份牛肉,然后一溜儿吃的见底,到我这抢吃……
我不挑食,什么都爱吃,吃什么都能发出“好好吃啊”的惊叹,生生能把一个他本不爱吃的感染成爱吃。我一直没有搬家,后来,我还是会去那家兰州拉面,只是不再吃凉面,匆匆忙忙提上一个肉夹馍就走了。
两个人的凉面,一个人的肉夹馍。
回头想想,过去的东西在记忆里总是美好,因为那种心情弥足珍贵,好的东西,其实不适合回头再去体验,失望是必然的。世上的食物总是如此,吃的次数不要太多,再加点时间进去,味道就长长久久地印刻在人的心里散不开了。
我是味千代言人|
早先的时候,我们吃的最多的是味千的铁板肥牛饭和酸酸辣辣面,几乎隔天就去,吃的永远是这两样。
肥牛在铁板上烤得冒油,煮熟后,滚烫着被服务生端过来,滋滋冒着热气,淋上酱料,熟练地拌匀,香气四溢,趁热舀一大勺米饭加肥牛送进嘴巴里,酱料的鲜甜就着肥牛的薄香就在嘴里扩散,开始在舌头上炸开来。这样吃上几口,再配一块腌制的脆黄瓜,水嫩鲜甜的口感冲击着口中肥牛饭的香——工作日的辛苦就安慰在这口吃食里了。
酸酸辣辣面的浓汤从一大早就开锅熬上,面条细软却不易烂,浓汤酸甜鲜辣,一柄大木勺子用来大口大口喝汤。一碗好的面汤,决定了面好吃与否的90%,浓郁的汤汁绕在舌尖,从胃至心的满足。我还记得跟着热汤一起沸腾的还有身体里沸腾的满足与幸福,以至于今日我叙述其入口的过程都极为敷衍,大快朵颐之后,嘴里胃里心里肆意绽放的满足,无比的熨帖。
那个时候,他问我晚饭想吃什么,我总是脱口而出味千,他就笑话我是不是拿了人家回扣。后来他跟我说,换着吃吧,好吃的东西最忌讳天天吃了。他说的很对,好吃的食物,好听的歌,好看的人,都不能天天都吃,都听,都看,人是会厌倦的动物。
肯德基还是麦当劳 |
前几日下班飘来一阵肯德基生菜沙拉炸鸡汉堡的味道,半分怀念十分馋。拉了闺蜜下班吃肉去。两人吃了个双人拼盘,看着面前的鼓鼓的汉堡和一盆肉,嘴巴咧到耳根子,像两个乡下来的小孩,特别朴实,也特别感人。
以前他一直都很喜欢吃肯德基麦当劳必胜客,所以我们经常吃,但凡不知道吃什么的时候,就在肯德基麦当劳里选。老北京鸡肉卷,大大的汉堡,他几口就吃完了,然后就抢我的吃。可乐都是点最大杯的,他对汉堡炸鸡可乐以及披萨的热情,感觉一百年也不会改变。后来我也爱上了吃炸鸡,汉堡。
说句真心话,当心心念念的食物摆在面前的时候,其实我的内心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激动。特别是当我咬了第一口的时候,完全没有从前那种想要发自内心的感叹一句“好好吃哦”的心情。而且,当我吃完了一个汉堡和半杯可乐的时候,我已经撑了。
后来我想明白了,有些久违的东西就是这样,你记忆里,留着它的样子和味道,所以你一直以为你忘不掉,可是当你重新得到它的时候,会发现,其实没有想象中的重要和难以忘记,那种让你印象深刻并且怀念的感受,也找不回来了。
所以,我想,终究我们都不会长久地沉溺过去,而是会选择未来。
就像从前喝一口都要忍不住感叹一句“好好喝啊!”的旺仔,如今喝来却腻味的慌,不如啤酒来的爽利。彼时,他知道我喜欢旺仔牛仔,每天都将一罐罐的旺仔放到我的办公桌上,喝完我没扔,一直放在桌子上垒到了小山高,没脸没皮地成为当年办公室一道亮丽的虐狗风景。现在想来,他好像还欠着我一箱子的旺仔牛奶和火腿肠。看来这辈子都还不上的了,也好。
其它 |
从前他带我去过很多地方,吃过很多美食,在一起的600多天里,和杭州美食的亲密接触,都是和他一起完成的。后来我再也没有吃那些:鱼丸面、虾仁肠粉、麻辣小龙虾……我一直不敢承认:我一直担心失去,分开对他来说,毫发无伤,是我失去他。
终于我们走到了那一天,食物和爱情都过期了——
之一 | 潮汕牛肉火锅是分手之后吃的,从前说了几次都阴差阳错没去成。我声明不会再坚持之后的两三天,和平的很,开心地跟我推荐把整个番茄放进火锅里煮,如他所说的,很好吃,酸酸甜甜的,一口肉,再挖一勺子煮的烂烂的蘸着火锅汤汁和酱料的番茄……很享受。那家店就在现在公司的对面,每天下班都能看到里头灯火通明。后来我再也没有进去过。
之二 | 还没在一起的时候,他知道我爱吃肉,就下班带我来德克士吃大鸡腿,超级大的一个,跟抄起了半只鸡没区别,拿在手里吃,别说要淑女,简直就不是女人能干出的事——特没形象。他耍坏拍我大快朵颐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明明那么喜欢他,却一点不害怕在他面前出糗,照样大口大口吃的开心——有人说,爱一个人不是因为他是谁,而是在他面前我可以是谁,我中的大概就是这毒吧。
之三 | 那时被宠成了小女孩,好几次上着班,我突然馋了或者饿了就看着他的背影给他发信息:“大哥,我想吃那个那个”“哪个?”“就是那个”“好的,我想想”然后下了班他就带着我去吃那个那个了。(别想歪,一时没想出“避风塘”这几个字)避风塘港式偏甜的口感正中我下怀,吃得不要太开心,每次必点最最喜欢的是虾仁肠粉,蘸点特制的酱料,一口入嘴,外皮软滑,咬下又脆生生的油条就着鲜嫩的虾仁在嘴巴里产生美妙的化学反应……
之四 | 弄堂里的粉丝扇贝,是他肠胃炎着也要吃的东西。粉丝被少许炸的脆脆的,里面是大大的扇贝肉就着蒜蓉和酱料,上面撒上几颗葱花,上桌的时候还滋滋冒着烟,香气四溢……不过后来也是再也不想吃了,有些东西就是这样,第一次吃最惊艳,多了就一般了,不知道是食物不够好,还是人太善变。
之五 | 有家小龙虾店,我不知道这辈子还有没有机会再去。一共就吃过两次,装修普通,价格不菲,是我吃过最好吃的。在那张满是龙虾壳子的小木桌上,我们定下了一起去西藏的行程。也是唯一一个我再也找不到的地方,我不知道它在哪里,不知道会不会有一天,可以重新遇见。
尾声|
某个周末夜晚,一日未出门,肚子饿的不行,想起房间还有些吃的,翻箱倒柜,发现它们没一个等到了我的记起,都已过期。一个女人,在深夜里,抱着一大堆过期食物,是很伤感的,想起自己也从了这些食物,被人遗忘在角落,等到过期那一天。后来,我的身边总是冒出一些过期食物,这瓶沙拉上个月已到期,那罐子肉松是一年前,去年圣诞节的苹果焉掉了却一直没烂还躺在冰箱的角落,那包速食面也过期大半年了……
到了最后,突然明白并接受爱情也是会过期的。而且赏味期限不似实物一般界定分明,总是忽然就爱了,忽然就不爱了。最鲜活的日子,总有一天会远去,永远远去。
从前我不明白,为什么恋人总是从一起吃饭开始,后来我知道,原来食物是蕴藏着情感的。吃饭是这样,最细水无声,也最不可替代。一起吃一顿饭的过程是一种彼此了解的仪式,嘴里吃的,嘴边聊的,慢慢地,就吃到一起去了。人这一辈子坚持最久的事情,不过是三餐四季。所以那个曾经日日同我吃晚餐的人,我大概会记得一辈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