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高粱》是我看莫言先生《蛙》之后的第二本小说了,对于莫言先生我常常折服于他的描写大胆突出,于他的情感细腻奔放。
最初看《红高粱》是电影和电视剧,不得不说给我很深的印象,很强的震撼。
高密,对于我来说是一个热情的英雄地带。那一片片的红高粱,热烈而又英勇;那一缸杠的高粱酒,醇香而又高昂。余占鳌,着实牵动我的心弦。虽是个轿夫,却不失血气;虽是个土匪,却不失英勇。他的身上矛盾,在我眼中却是完美,完美地让人沉迷。
“我们穷,只此一身青春。”而我的身上或许也要存在余占鳌式的血气英勇,为青春畅享。我有着远方的梦,没有该有的血气英勇,这是我最为失落之处。
戴凤莲,是那个时代的悲哀,成为贫穷的牺牲品。上帝关上了你的门,不会吝啬到不给你留一扇窗。命运让她误打误撞地碰上了余占鳌,轰轰烈烈地在红高粱地里爱了一场,也死在了红高粱地里,留下一段传奇。
“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的杨柳。”戴凤莲洋溢着生命活力,有些放纵风流。她也爱恨分明,个性了然爽朗,丝毫没有扭捏的味道,这是我最喜欢的性格,也是我认为最完美的性格。生活在人群聚集的寝室里,两年的生活真的让我心力交瘁,虽说是少不了开心,但是活得越来越不像自己,活得越来越迎合。
或许,我适合蒙着头,撸起袖子,大步向前。
凤莲要被抓走时往自己脸上抹血装疯这一细节引起了我的注意。小时候常常听奶奶讲起她那一辈的故事,身在战争年代,女人为保护自己往脸上抹锅灰装疯卖傻,才幸运逃过一劫。
《红高粱》很巧妙地以第三方的口吻,时空错乱窜插的意识流手法,叙述了一曲生命的赞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