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
每一个寻寻觅觅的日夜连成了十年,只属于我和你的十年。
致文字
年幼时, 不明欢喜,不记光阴 ,不惜时光,也不懂你。那时的自己就像山谷中的孩子一样,撑不开厚重的云雾,看不见阳光照射的山峰一样。不知何时会与你相遇。直到现在。无意间翻开老旧的笔记本,在那微黄的纸面上看到了自己当初稚嫩的字迹,记录着过去零散的生活轨迹,才忽然明白,原来我与你早就相遇。
我想我是不懂你的,尽管我与你已经相识十年,当你从那厚厚的文言课本向我缓步走来时,我才发现你对于我来说竟是如此的陌生。五千年的华夏文化底蕴在你身上得以体现,你是历史的结晶。时代的宠儿,而我只是一个热爱文字的普通之人,注定我无法用十年光阴去解读你背后的历史沧桑。但你是懂我的。在无数个数不清的的白天黑夜里,陪我走过这十年的暗淡时光,然后一路伴我成长。我知道从认识你的那天起。你便为我的世界打开了另一扇天窗。
在这个物质的世界里,我一直相信喜欢一件东西是不需要理由的。因为任何事情都可以成为喜欢的理由。就像儿时喜欢大白兔奶糖。喜欢它在口中慢慢融化然后带着一股奶香滑入喉咙的感觉。尽管现在它早已不在风靡,可我仍旧喜欢着。因为它的白色糖衣上记载了太多的过去时光。
喜欢你也是如此,无论年华怎么流转。时代怎么变迁,我总能在你身上看清每个时代特有的印记,并喜欢着。喜欢来自汨罗江畔的你。那时你词藻华丽,喜欢洛阳城上眺望长安的你。那时你气势恢弘,喜欢月下西楼的你。那时你清新婉约。
这十年,我追寻着你的足迹,幻想着用手中0-5厘米的黑色水笔写下最美的你,但那只是幻想,因为现在的我没有能力用手中的笔去写出那华美的语句。我曾不止一次坐在自己柚木色的书桌前,在白枳灯的亮光下想要在那干净的A4纸上写下些什么,结果到了最后,往往只写下一个单句再无然后…
有时我真的会感觉你会给我一种窒息感,就像在大雨中一个人走在积满雨水的街道上,强风混着雨水打在脸上那种让人难以呼吸的感觉。我知道那只是有时。在自己写不出一个复句的时候。
我喜欢把柚木色的书桌放在白色的窗台下,等待着温暖的阳光穿过透明干净的玻璃照在你的身上,我知道你对我而言是无法替代的,因为你能照亮无尽黑暗前行的道路,让走在这条路上的我不再孤单。再后来,我慢慢地开始用你去记录下现在的生活。去写着别人的故事。我相信总有一天。别人会从你的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
其实,我们都是记录者。不同的是,你记录着文化的历史沧桑,而我却是用你来记录着这一段迷茫岁月,记得好友b曾问我你的意义是什么,一时我无言以对。是啊,你存在的意义是什么?也许,你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意义,一种属于文化意义。
“若喜欢孤独,则喜欢文字”。我曾将这句话作为一个真命题写在自己日记本的扉页之上。直到后来,我才发现这句话是个假命题。根本不成立。因为陪伴孤独的不但有你还有可以忘忧的陈年老酒。后来,我又重新写下“若喜欢文字,则不会孤独”。现在我扔不知道它是否可以称为一个命题。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无论它是否成立,都不会改变我曾喜欢你的那颗初心,如果说喜欢你需要什么理由的话,那么谢谢你在曾经一个人生活的岁月中让我有了一种寄托,不再孤单。
十年,我和所有同龄人一样,看见很多人喜欢上很多东西。也曾放弃过很多东西。。但我很庆幸,这十年我不曾放弃过喜欢你。我相信十年之后,我仍会喜欢着你。因为喜欢一样东西一旦成为一种习惯,溶于骨血,成为生命的一部分,你便很难再将它放弃或者遗忘。
在我人生的第二个十年中,我遇见很多人,去过很多城市,走过很长的街道,看过不同的风景。但很遗憾,他们在我的记忆中就像那天空中飘忽不定的白云一般,风一吹。就去了我看不见却无比向往的远方。然而对于这些我并不难过。也不会不舍,因为我还有你。我还能用你在那白色干净的A4纸上写下这些,在你的世界里重新走一遍属于自己的十年。
十年前,我在故乡,十年后,我不知自己该身处何方…但我固执的相信十年后你仍会伴我身旁,带着我走向明亮那方。